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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县林业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计划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4-01-24 10:25:36 点击率: 11打印 】【 关闭

 

江川县林业局2013年工作总结及

 

2014年工作计划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县林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林业方针政策,以“森林云南建设”、“桥头堡”战略为契机,以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为目标,以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森林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加强作风建设,抓好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各项林业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林业工作

(一)林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

1.实施重点林业工程,加快生态建设步伐

(1)对《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进行设计优化调整,按照国家招投标实施条例,组织完成了招标相关工作,并完成了1.0935万亩封山育林的管护和0.7125万亩防护林、0.1567万亩经济林的种植任务,修建排灌沟渠3.7公里、拦沙坝4座、小水窖254口。

(2)完成江川县2012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的规划、上报批复,并及时组织招标、施工,实施人工造林800亩。

(3)认真规划林业建设项目,签订封山育林管护合同5份,9200亩封山育林任务进入5年管护期。

(4)为确保造林成效,我县培育优质苗木190万株用于各项目建设;并分两批采购优质核桃苗12.5万株,分配到实施乡镇(街道)栽植。

(5)组织实施《2012年度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2012年度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2013年度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2013年度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2013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协助项目区政府做好森林抚育技术性、政策性指导工作,年底完成五个项目的全部建设任务及县级验收工作。

(6)按照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开展两湖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年底完成相关建设指标。

2.积极申报生态建设项目,促进林业产业发展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我县以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积极申报林业建设项目,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林业投入持续增加,林业建设得到较快发展。

(1)2013年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100万元。

(2)2013年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100万元。

(3)2013年市级核桃竹子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5万亩,建设资金60万元。

(4)2013年省级核桃竹子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0万亩,建设资金30万元。

(5)2013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申报建设任务0.5万亩,省级财政生活补助资金300万元。

(6)2013年石漠化生态治理项目,申报建设资金875万元。

(7)大街办事处三街居委会火烧迹地生态恢复造林,申报造林700亩,建设资金60万元。

3.合理规划工程项目,确保生态建设成效

依据生态建设项目批准情况,组织开展外业调查,编制项目规划设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今年主要完成了下列项目的规划设计:

(1)完成江川县大街街道办事处三街居委会火烧迹地生态恢复造林规划设计,规划造林面积700亩,已上报市林业局,等待批复实施。

(2)对已立项的江川县2012年国家森林抚育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编制作业设计,并经市级评审批复实施。

(3)对江川县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优化调整,通过外业调查,确定了造林小班、造林树种,落实了排水渠道、谷坊、小水窖的建设地点及图纸设计,并编制了项目作业设计。

(4)对已立项的江川县2012年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编制了作业设计,并经市级评审批复实施。

(5)通过外业调查,完成江川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完成造林小班、造林树种的规划及800口小水窖建设地点的堪测和图纸设计,协助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完成江川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上报省发改委进行评审,于今年5月份获得批复。

(6)对已立项的江川县2012年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优化调整后编制了作业设计,并获市级评审批复。

(7)开展《江川县2012年省级核桃项目》、《江川县2013年核桃竹子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设计,完成外业调查,落实了造林小班、造林树种,编制作业设计并上报批复实施。

(8)完成《江川县2013年国家森林抚育补贴项目》、《江川县2013年低效林改造项目》、《江川县2013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的规划设计,并上报批复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开展林业调查统计

(1)检查验收退耕还林工程3.3万亩,兑付验收合格面积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00.8万元。

(2)完成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2012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2012年国家级森林抚育、2012年省级低效林改造、2013年国家级森林抚育、2013年省级低效林改造、2012年省级核桃、2013年市级核桃竹子产业等项目主要实施工程内容的检查验收。

(3)完成退耕还林核桃种植现状、造林项目受灾情况、退耕还林困难户情况三项调查工作,向市级报送了相关调查材料。

(4)结合江川林产业发展实际,与各林业站密切配合,完成了江川县集体林下经济、林业企业基础数据、经济林基础数据、核桃和竹子产业发展现状等8个林产业专项调查统计工作,掌握了全县林产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编写了《江川县林产业发展现状调查报告》、《江川县集体林下经济发展调查报告》、《江川县核桃竹子产业发展调查报告》、《江川县林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等6个专题调查报告及发展思考材料,为我县林产业发展规划提供详实的数据。

(二)、林权配套改革深入推进

1.积极宣传2013年的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对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进行缩编,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村委会张贴宣传,主动与江川农村信用社沟通协调,确保林业信贷工作正常推进,全年发放林业贷款305万元,其中224万元符合财政贴息补助

2. 完成2011年度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兑付,2011年度符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的林农11户,贷款230万元, 兑付财政贴息资金11.5万元。

3.申报2013年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13年全县符合申报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条件的农户有36户,贷款金额595万元,贷款期限为三至五年。

4. 2014年林业贴息贷款已结合实际情况提交了申报材料, 计划贷款600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工业原料林、木本油料林、经济林的抚育种植。

5. 林权服务中心对外窗口服务功能逐步完善,2013年接待林业法律法规、政策、科技、林产业发展、林权转让、林权登记、木材采伐等咨询服务50多人次。

(三)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能力全面提高

1.森林防火工作扎实开展

针对火险等级偏高的不利局面,我县多措并举扎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防火期没有大的森林火灾发生。

(1)抓好“预防”这一根本环节,从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强化火源管理、增加投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狠抓落实,促使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圆满完成了省、市、县森林防火目标责任指标。今年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43起,处置24起,森林火灾2起(其中一起为过境火),过火面积249亩,受害森林面积135亩,查处森林火案18起(行政案件5起、刑事案件13起),处罚18人,查处率为100%,共投入森林防火资金82.97万元。

(2)创新载体,加强宣传培训,通过广播电视、警示标语、手机短信、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开展学校“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等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森林火灾的意识,增强责任感和自律性。县防火办还组织县、乡分管领导、林业站长及扑火队进行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共举办5期,培训300余人。

(3)强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在全县设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哨、卡29个74人,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堵截火源上山;公益林管护(护林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加大巡护力度;清明节期间,重点做好火源管控工作,增设卡点239个,出动设卡、巡山人员2268人次,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严防死守。

(4)稳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2013年全县政策性森林火灾投保面积54.88万亩,保费21.952万元,其中:公益林34.56万亩,商品林20.32万亩。

2. 林政资源管理全面加强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规范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许可证的审核审批,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审验,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加大林政执法力度。

(1)针对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林地征占用定额指标管理制度,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做好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完成林地征占用上报审批8宗,面积1290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499.1万元;协调省林业厅给予指标补助508.5亩,林地征占用面积超定额指标360亩。办理临时使用林地8宗,面积0.024万亩,收取森林植被恢复费80.78万元。配合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昆明分院对龙泉山低丘缓坡工业园区后期项目、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建设、路居镇老高坟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安化及九溪烟水工程水库建设、110千伏和220千伏输电线路建设项目开展外业调查,及时组织报件上报审批。协助国家林业局驻云南省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对我县抚仙湖沿岸四个建设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林地资源管理。以征占用核准项目为重点,加强全县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下发停止违法使用林地通知书10份。

(2)编制2013年江川县木材生产计划上报市局备案。2013年,全县计划采伐木材1.4万m3林农烧柴、自用材0.7万m3;其中商品林采伐0.9万m3公益林采伐0.5万m3。审核签发《木材采伐许可证》25份,采伐面积5197.5亩,出材量3328 m3征收育林基金3.66万元;签发木材运输证64份,运输木材761.25 m3;完成《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年度审验30户。

3.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逐步完善

2013年实施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4.56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8.66万亩,省级公益林15.9万亩,分布于珠江源头的抚仙湖、星云湖、东风水库径流区及县境内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段,地类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涉及6个乡镇1个街道办63个村居委会。

按照市林业局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落界要求,及时对我县国家级公益林与其它三县边界重叠错误,国家级公益林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衔接问题进行核实,完成公益林落界工作,绘制了公益林落界矢量图层。申请我县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86.6万元,省级财政159万元;下拨各乡镇(办事处)公益林补偿资金397.2117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8.3272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78.8845万元。组织乡镇(办事处)公益林管理人员对GIS软件基本操作进行专题培训,聘请公益林管护人员116人, 全年拨付公益林管护经费50.54万元。

4.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能力提高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检疫执法及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实施松毛虫、小蠹虫等综合防治,有效控制危害区虫口密度。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5.38‰,防治率:89.34%,无公害防治率:89.34%,测报准确率:93.98%,种苗产地检疫率为100%。

(1)目前我县设立林业有害生物固定监测点23个,主要监测拟松材线虫、松墨天牛、横坑切梢小蠹、松毛虫、经济林病虫害。监测样方276个,监测面积4.23万亩,适时统计监测数据上报市局;督促乡、村两级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按要求上报“日常监测调查记录表”、“乡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统计表”和“县区林业有害生物基层监测调查汇总表”。监测显示,上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面积仍呈上升趋势,危害面积达22.08万亩。

(2)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警示通报, 为全面掌握我县是否有白蜡枯梢病发生,对我县白蜡属植物的分布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检查绿化苗圃12个、抚仙湖湿地建设的5个标段及全县引种的绿化苗木,目前没有发现白蜡属植物分布及白蜡枯梢病发生。

(3)按照国家林业局2013年第四号公告,依据新发布的全国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名单,结合“2012年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工作”,重点对全国十四种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进行普查,经普查,未发现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我县。

(4)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及时组织人员对江城镇桐关村委、翠峰村委会小屯村东山水田受松毛虫、松墨天牛、松小蠹危害的云南松林进行防治,无公害防治面积4900余亩。

(5)实施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严防林业有害生物传播,确保造林苗木质量,产地检疫种苗经营单位20家,苗木283.6万株,面积271.1亩。签发《植物检疫证书》调运木材1098 m3,苗木32株;复检木材1862 m3

5. 依法打击涉林犯罪,保护森林资源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林区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森林火灾、盗伐林木、移植野生植物、非法捕猎、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的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2013年,出动警力320人次,清理木材交易市场2个,受理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78件。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9起,侦破39起(火灾案件14起,盗窃案件23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拘留4人,逮捕3人,取保候审19人,精神病人案件1人,特别是及时有力地侦破了普��等盗挖野生植物和3.16失火案等影响较大的涉林刑事案件,有效地扼制住了盗挖野生树木和森林火灾案件的高发态势。查处治安案件2起;林业行政案件立案37起,查处37起,查处率100%,处罚43人,其中:擅自开垦林地18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10起,非法移植野生树木4起,过失引起森林火灾5起,行政罚款11.3663万元,缴获野生植物32株,救助野生动物22只(条),调解林区纠纷18件。侦破和查处森林火灾案件18起,其中刑事立案1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拘留2人,逮捕1人,取保候审10人,责令监护人严加看管1人;行政立案5起,查处5起,处理违法人员5人。

二、廉洁自律,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1.制订了“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方案”及“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局长与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6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分解细化,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形成以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局班子成员为所分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人,各部门负责人在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的格局。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以制度规范人、财、物的管理。完善了《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并要求坚决执行到位,严肃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扭转了工作作风,塑造了局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3.把效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在每次党员会、职工大会上都对近期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4.结合“四群”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访民情,办实事,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抓项目、促发展,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机构设置不合理,林政、防火办等虽有机构但无编制无人员,执法人员身份不符合国家、省、市的规定,警务用车缺口较大,不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

2.江川县地处“两湖”,生态建设任务尤为迫切,而 “两湖”近面山主要分布的地类以农地为主,生态治理难度大。

3.营造林工作由于受到极端气候、群众意识及组织实施的共同影响,部分造林地块成活率较低,达不到验收标准,作业设计的质量有待提高。

4.林业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与提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要求不相适应。

5.部分乡镇和村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不到位,少数干部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违法使用林地和偷砍盗伐林木现象屡禁不止。

6.由于持续干旱和异常天气的增多,林改后林农入山活动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压力大。

四、2014年工作打算

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分解的各项任务,落实各级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强化各种监督检查,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以江川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为重点,根据国家省市林业发展政策,积极争取项目,争取资金,推动我县林业发展。计划争取立项的项目:2014年度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2014年度防护林建设项目。

2.配合上级部门完成2013年度生态建设项目的检查验收,并做好后期管护工作。

3.稳步推进《江川县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工作进度,完成1000亩核桃种植、800口小水窖建设任务。

4完善县乡公益林管理机构建设,明确职责、任务,落实省、市公益林管理政策,确保公益林补偿资金申请、下拨、兑现有据可依,补偿资金落到实处,使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生态功能得以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5.深化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积极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 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预防, 加强周边联防提高安全扑救能力。

6.开展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治行动,按照“分类指导、分类查处”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的火炮、养殖、采砂采石、开矿等行业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林地管理。

7.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涉林案件的高发态势,重点对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盗挖野生植物,非法移植野生植物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健康发展。

8开展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普查工作,特别是美洲商陆、椰心叶甲、红棕象甲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加强对调运植物及其产品、包装材料的检疫力度,开展产地检疫;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对“全市五年内重点实施横(纵)坑切梢小蠹治理规划” 的立项;实施“云南省苗木花卉基地及木材交易地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9推进林改资料数据库建立,完成林权及林产业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启用全省林权流转交易信息平台。宣传林权抵押财政贴息小额贷款,为林农发展注入资金,加快林产业发展速度。

10. 开展对各项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林业科技技术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升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各项林业工作顺利推进。

11.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林业部门的主要工作来抓,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12.加强和和规范政务信息、宣传思想文化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宣传、推广林业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3. 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把作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下到基层,深入实际,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

14.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江川县林业局

2013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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