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上半年林业局工作总结
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林业部门的帮助指导下,我县林业工作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林业方针政策,以“森林云南建设”、“桥头堡”战略为契机,以实现“四个翻番”、“两个倍增”为目标,以生态建设、林产业发展为重点,以助农增收为核心,全面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大力推进森林生态、森林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半年来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各项林业工作
(一)林业生态建设稳步推进
1.重点项目建设
(1)完成了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设计优化调整,按照国家招投标实施条例,组织开展招投标工作, 5月16日完成招投标工作,5月20日开始施工,计划9月30日完成主要工程。
(2)对我县今年实施的2012年度国家森林抚育与省级低效林改造两个项目进行了任务落实,并对安化、雄关、九溪、大街项目区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制定了项目建设实施办法,6月中旬动工, 11月份竣工验收。
(3)5月份完成了2012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的规划,并上报批复,目前正准备相关招投工作,6月份进入施工阶段,9月30日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并验收。
2.生态建设项目申报
(1)2013年国家级森林抚育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100万元。
(2)2013年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100万元。
(3)2013年核桃竹子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5万亩,建设资金60万元。其中核桃1万亩,竹子0.5万亩。
(4)2013年省级核桃竹子产业化建设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30万元。
(5)2013年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申报建设任务1万亩,建设资金600万元,其中陡坡地治理0.5万亩,荒山荒地造林0.5万亩。
(6)2013年石漠化生态治理项目,申报建设资金875万元。
(7)大街街道办事处三街居委会火烧迹地生态恢复造林,申报造林700亩,建设资金60万元。
3.生态建设项目规划
2013年上半年根据我县项目批准情况,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外业调查、编制项目规划设计,至5月份完成了下列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
(1)大街街道办事处三街居委会火烧迹地生态恢复造林规划设计,规划造林面积700亩,已上报市林业局,待批复下达后组织实施。
(2)已立项的2012年国家森林抚育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编制了项目作业设计,并经市级评审批复实施。
(3)对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优化调整,通过外业调查,落实规划了造林小班、造林树种,堪测完成了3.7公里排水渠道、4座谷坊、214口小水窖建设地点、设计图纸,并编制完成项目作业设计。
(4)已立项的2012年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编制了作业设计,并经市级评审批复实施。
(5)组织开展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规划设计,通过外业调查,规划落实了造林小班、造林树种及800口小水窖建设地点、设计图纸,协助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完成了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并上报省发改委进行评审通过,于5月份开始实施。
(6)已立项的2012年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按照上级评审意见及技术规范进行调查规划,优化调整后编制了作业设计,并经市级评审批复实施。
(7)组织开展2013年核桃竹子规划设计,通过外业调查,落实规划了造林小班、造林树种, 5月底完成了作业设计,并上报审批,待批复下达后组织实施。
4.生态建设项目验收
(1)上半年完成了全县各乡镇3.3万亩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并兑现验收合格面积补助资金400.8万元。
(2)完成了2011年国家级森林抚育、2011年省级低效林改造、2012年市级核桃竹子产业化、2012年市级森林抚育等项目主要工程的验收。
(二)、林权配套改革深入推进
1.积极宣传2013年的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政策,我局对林权抵押贷款相关政策、办理程序进行缩编,及时下发到各乡镇、村委会张贴宣传,并多次与农村信用社沟通协调,确保林业信贷工作正常推进,至目前共发放林业贷款247万元。
2.兑付2011年度的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011年度符合林业贷款财政贴息的林农11户,贷款230万元, 兑付财政贴息资金11.5万元。
3.申报2012年度林业贷款财政贴息资金, 2012年度全县符合申报林业小额贴息贷款条件的农户有21户,贷款金额371万元,贷款期限为三至五年,其中三年期限贷款3户计40万元,五年期限贷款18户计331万元,项目建设涉及工业原料林及经济林的种植经营管理,其中工业原料林(桉树)2672.01亩,核桃227.1亩,杨梅76.4亩,八角31.74亩,合计3007.25亩。
4.上半年,审批《木材采伐许可证》6份,采伐面积119亩,出材量106 m3,征收育林基金4869元,办理木材运输证20份,运输木材280.75 m3,审验《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30份,检疫木材333 m3,补办林权证一份,接待果树栽培、林产业发展、林权转让、木材采伐、森林资产评估等咨询服务10多人次。
(三)森林资源保护成效显著
1.森林防火工作扎实开展
(1)抓好“预防”这一根本环节,从落实责任、加强宣传、强化火源管理、增加投入、提高应急保障能力等方面狠抓落实,促使各项防火措施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完成了省、市、县森林防火目标责任状指标。截至4月15日,县防火办接到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43起,处置森林火情24起,其中森林火灾1起,过火面积5.86公顷,受害森林面积3.16公顷。查处森林火案18起(其中行政案件5起、刑事案件13起),处罚18人。
(2)强化火源管理,减少火灾隐患,在全县设临时性防火检查站、哨、卡29个74人,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堵截火源上山;公益林管护(护林员)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挂牌上岗,加大巡护力度;清明节期间,重点做好火源管控工作,增设卡点239个,出动设卡、巡山人员2268人次,对重点林区、重点地段严防死守。
(3)稳步推进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江川县2013年政策性森林火灾投保面积54.88万亩,保费21.952万元,其中:公益林34.56万亩,商品林20.32万亩。
2.资源林政管理全面加强
加强林地征占用管理,规范林木采伐、木材运输许可证的审核审批,木材经营许可证的审验,完善档案的收集整理,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加大林政执法力度。
(1)针对从今年开始实施的林地征占用定额指标管理制度,积极配合、服务并指导好各项目建设单位的林地征占用审核报批工作。上半年完成林地征占用上报核准五宗,面积84.5091公顷,超定额指标50余公顷。收取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485.3681万元;办理临时使用林地一宗,面积1.8667公顷,收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6001万元,临时使用林地申请3宗正在审核中。协助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昆明分院进行龙泉山低丘缓坡工业园区后期项目、南方航空护林总站江川直升机场建设、路居镇老高坟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外业调查,审批报件正在整理当中。以征占用核准项目为重点,加强全县使用林地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上半年,下发停止违法使用林地通知书7份。
(2)编制2013年江川县木材生产计划上报市局备案。2013年,全县计划采伐木材1.4万m3,林农烧柴、自用材0.7万m3,按照森林类别和采伐类型,商品林采伐共计0.9万m3,其中主伐0.3万m3,抚育采伐0.52万m3,其它采伐0.08万m3;公益林采伐0.5万m3,其中抚育采伐0.15万m3,更新采伐0.3万m3,其它采伐0.05 m3。按照林木采伐审核审批程序,结合我县制定的“林政或乡镇林业站查验”、“林业局局务会议研究审批”、“林政股及乡镇林业站伐中监督”、“林业局或乡镇部门伐后验收”等林木采伐管理办法,严格把好林木采伐审批关,规范采伐作业。
3.生态公益林管护力度加大
2013年实施重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面积34.56万亩,其中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8.66万亩,省级公益林15.9万亩,分布于珠江源头的抚仙湖、星云湖、东风水库径流区及县境内石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段,地类为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涉及6个乡镇1个街道办63个村居委会。
按照市林业局国家级和省级公益林落界要求,及时对我县国家级公益林与其它三县边界重叠错误,国家级公益林与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衔接问题进行核实,完成了公益林落界工作,并及时上报了公益林落界矢量图层。申请我县2013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345.6万元,其中:中央财政186.6万元,省级财政159万元;下拨各乡镇(办事处)公益林补偿资金397.2117万元,其中国家级公益林补偿资金218.3272万元,省级公益林补偿资金178.8845万元。组织乡镇(办事处)公益林管理人员对GIS软件基本操作进行专题培训,聘请公益林管护人员116人。
4.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
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开展检疫执法及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及时实施松毛虫、小蠹虫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危害区虫口密度。上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4.42‰,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率:87.42%,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87.42%,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9%。
(1)在全县设置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固定监测点23个,定期监测拟松材线虫、松墨天牛、横坑切梢小蠹、松毛虫、经济林病虫害。监测样方276个,监测面积4.23万亩,并将监测数据及时统计上报;督促乡、村两级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按时上报“日常监测调查记录表”、“乡镇林业有害生物监测调查统计表”和“县区林业有害生物基层监测调查汇总表”。监测显示,上半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面积仍呈上升趋势,危害面积达22.08万亩。
(2)调查白蜡属植物在我县的分布情况,通过对12家绿化苗圃、抚仙湖湿地5个标段、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引种绿化苗木及全县山头地块的普查,目前没有发现白蜡属植物分布及白蜡枯梢病发生。
(3)完成松材线虫病,美洲商陆、椰心叶甲等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工作,经普查,未发现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我县。上半年,无公害防治松毛虫2500余亩。
(4)加强植物检疫工作,调查全县辖区内有林地、苗圃、花圃、木材市场的松木及其制品,取样松木378株,分离鉴定结果为68株发现拟松材线虫,296株无线虫,其它线虫14株,松材线虫为0。对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电(光)缆盘、垫木、包装材料取样18份,没有发现线虫;对全县分布的柿子树、梨树、苹果树、香椿树、柳属、棕榈树、华山松等普查中没有发现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调运检疫木材160 m3,复检木材583 m3;结合科技下乡开展检疫知识宣传活动,分发《国家14种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及云南省重要林业有害生物图册》、《持续干旱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实用手册》等宣传材料300余份。
5.依法治林扎实有效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消除林区治安安全隐患,及时开展森林火灾、盗伐林木、移植野生植物、非法捕猎、违法占用林地等案件的专项执法行动,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
半年来,出动警力225人次清理木材交易市场2个,受理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68件,其中刑事案件立案37起,侦破37起,1件精神病人案件,拘留4人,逮捕3人,取保候审18人,及时侦破了普××盗挖野生植物和3.16失火案等影响较大的涉林刑事案件,有效扼制住盗挖野生树木和森林火灾案件的高发态势。查处治安案件2起,林业行政案件立案29起,查处29起,查处率100%,处罚35人,其中:擅自开垦林地17起,擅自改变林地用途5起,非法移植野生树木3起,过失引起森林火灾4起,行政罚款2.9446万元,缴获野生植物26株,救助野生动物12只(条),调解林区纠纷15件。
森林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改扩建工程已正式交付使用, 具备行政执法、刑事执法、矛盾调处、网络信息、接处警、办公等条件,执法环境明显改善,整体运作能力大幅度提升。增设了询问室、讯问室,安装了视频监控、防护栏等设施,增加了办公设备,推行电子化办案,用科技手段来规范、严格执法程序,节约了工作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廉洁自律,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推进
1.制订了“县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实施方案”及“县林业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分解落实落实到每位班子成员身上,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局长与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2份,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分解细化,确定各项任务的直接责任人,明确了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形成以局长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负总责,局班子成员为所分管部门的直接领导人,各部门负责人在局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开展工作的格局。
2.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了多项规章制度,确保以制度规范人、财、物的管理。完善了《学习制度》、《机关考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等,并要求坚决执行到位,严肃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扭转了工作作风,塑造了局机关良好的社会形象。
3.把效能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在每次党员会、职工大会上都对近期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通报,指出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4.结合“四群”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基层,进村入户,访民情,办实事,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抓项目、促发展,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实实在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机构设置不合理,林政、防火办等虽有机构但无编制无人员,执法人员身份不符合国家、省、市的规定,警务用车缺口较大,不适应新形势下林业发展的要求。
2.江川县地处“两湖”,生态建设任务尤为迫切,而 “两湖”近面山主要分布的地类以农地为主,生态治理难度大。
3.营造林工作由于受到极端气候、群众意识及组织实施的共同影响,部分造林地块成活率较低,达不到验收标准,作业设计的质量有待提高。
4.林业产业发展速度缓慢,与提升林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地位的要求不相适应。
5.部分乡镇和村组林政资源管理工作不到位,少数干部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违法使用林地和偷砍盗伐林木现象屡禁不止。
6.由于持续干旱和异常天气的增多,林改后林农入山活动增多,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压力大。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围绕县委、县政府分解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各级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把工作重点放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建设及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上,强化各种监督检查,加大林业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打击一切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确保林区生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1.推进江川县2012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9月30日前完成生态造林与水利水保措施的建设任务,10月30日前完成经济林核桃种植任务,11月30日前组织阶段性验收。
2.落实2012年度国家级森林抚育、2012年度省级低效林改造项目工作,协助项目区乡镇做好森林抚育的技术及政策指导,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两个项目的全部建设任务,11月完成县级检查验收。
3.2012年度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建设,计划于6月10日前完成800亩荒山造林招投标工作及9200亩封山育林管护责任人的管护合同签订,9月底前完成当年的全部建设任务。
4.11月30日前完成2013年核桃竹子产业发展项目、2012年省级核桃产业发展项目的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任务。
5.完成2013年石漠化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加大对项目建设的宣传力度, 协调建设地点,组织招投标等项工作,计划于年底前完成水利水保措施与核桃种植任务。
6.继续建立和完善县、乡公益林管理档案资料,公益林管理台账,信息工作,确保公益林管理台账齐全,为后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7.深化落实森林防火“三线”责任制,积极创新森林防火宣传方式, 抓好监督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大火源管控力度,强化预防, 加强周边联防,提高安全扑救能力。
8.开展违法使用林地清理整治行动,按照“分类指导、分类查处”的原则对全县辖区内的火炮、养殖、采砂采石、开矿等行业进行排查整治,规范林地管理。
9. 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涉林案件的高发态势,重点对违法占用林地,盗伐、滥伐、盗挖野生植物,非法移植野生植物和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确保森林生态资源健康发展。
10.开展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加大对全县主要木材加工厂、木材交易市场和有关涉木企业、个人的检疫监管和检查力度, 完善检疫基础设施建设。
11.推进林权及林产业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 积极宣传林权抵押财政贴息小额贷款,为林农发展注入资金,加快林产业发展速度。
12.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切实把信息化建设作为林业部门的主要工作来抓,从人、财、物等方面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需要。
13.加强和规范政务信息、宣传思想文化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反映、宣传、推广林业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14.继续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 下到基层,深入实际,切实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问题。
15.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江川县林业局
201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