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4月16日下午4时31分,一位热心小伙子抱着一只大鸟来到江川区森林公安局,对民警说,本人在坝塘里捡到一只受伤的大鸟,交给你们森林公安救护。 经民警辨认,系一只苍鹭,属于国家三有动物,仔细检查发现,苍鹭的右翅膀、右肢已经断裂,伤口正往外浸血,估计是被人用什么工具打伤,已无法飞行。民警在它的伤口上涂了消炎药后精心包扎、喂食,由于该鸟伤势严重,需要进一步救助。于次日江川区森林公安将苍鹭移交到玉溪市林业局红塔山临时收容救护点进行救助。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禁止对所有野生鸟类实行禁猎,捕杀苍鹭、麻雀等常见的鸟类也是违法的,如果非法猎杀达到20只以上还将被判刑。民警提醒群众,要爱护鸟类,不要随意购买或捕杀鸟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