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对新修改的刑诉法贯彻落实工作,于11月12日江川区森林公安局组织民警集中学习新刑事诉讼法。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已于2018年10月26日起施行,此次共对旧刑事诉讼法作出了26处修改。 在学习过程中,法制室分别就新《刑事诉讼法》修改森林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注意的细节与案件审核的注意事项、贯彻新《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与要求等向民警进行了深入浅出、重点突出的讲解。区森林公安局局长朱彦华要求民警们加强自主学习,熟知法条内容,重点学习刑诉法修改的背景、过程、内容等。随后还组织了讨论活动,对于新《刑事诉讼法》不相适应的执法习惯展开讨论。围绕强制措施、侦查措施、证据收集与非法证据排除、辩护制度修改以及特别程序与森林公安执法工作等问题,确保每位民警都能认识到此次《刑事诉讼法》修改对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执法活动的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为森林公安民警在执法工作中,能顺利做好办案衔接,更加有力促进公平正义执法,更好维护司法公正、公平、保护公民权利。 通过进一步提升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提升民警把握和运用《刑事诉讼法》的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