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玉江政办发〔2023〕1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玉溪市江川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已于2023年5月29日三届区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2023年5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江川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 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 (2023—2025年)
为促进宫颈癌综合防治,增加人民群众健康福祉,根据《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的通知》要求,我区将在全区户籍适龄女性人群中实施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2023一2025年)(以下简称《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为确保此惠民工程顺利实施,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背景 宫颈癌是世界范围公认的威胁妇女健康的主要“杀手”,位居2020年全球女性癌症发病率第四位,是唯一病因明确、可防可控的癌症。 HPV疫苗的应用已有10余年,在全球应用中,疫苗预防效果明显。世界卫生组织发布的《加速消除宫颈癌全球战略》,建议具备条件的国家积极引入HPV预防性疫苗接种预防。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出台《健康中国行动—癌症防治实施方案(2019一2022年)》。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提出积极推进预防接种防治工作要求。实施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是落实中央、省、市、区工作要求,有效降低适龄人群发病风险、增加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民生举措。 二、实施内容 (一)工作目标:区级全面组织实施,广泛宣传宫颈癌防治知识,提升广大民众疾病防控意识和接种率,降低女性宫颈癌患病率,提升我区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工作原则:采取“知情、自愿”的原则开展。 (三)项目范围:针对具有玉溪市户籍,接种当日年龄在9-30周岁(在重点保障在校初一年级适种人群基础上提倡其他适种人员积极参加预防接种)、身体健康、无接种禁忌、既往无HPV疫苗接种史的女性人群中开展。 (四)项目时间:2023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每年重点针对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学生集中接种,实施三年)。 (五)实施主体:指定江川区疾控中心为本地区项目实施主体。 (六)项目实施:使用省级采购平台的HPV2疫苗。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指导通过政府购买方式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组织实施。 (七)项目经费:项目经费采取由各级财政资金补助(重点针对全区在校初一年级适种女性免费接种)方式。 区级补助资金,列入区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拨付江川区疾控中心。 市级补助资金。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并按程序拨付江川区疾控中心。 三、实施程序 (一)前期准备(2022年10一12月) 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级有关部门,牵头组织完成方案制定、疫苗采供、人员培训、宣传动员,完成接种对象的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接种点设置和其他准备工作。 1.项目报批: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拟定《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报区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并报市级卫生健康委,逐级报至省级备案。 2.疫苗采供:由江川区疾控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类疫苗集中采供系统,选取疫苗供应企业,并与企业签订采购协议。 3.项目推进:由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工作组织、协调、服务、督导与考核评价联动工作机制,摸底调查接种人员情况并分类造册,开展系列解释宣传工作。由区疾控中心制定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技术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制定并实施人员培训计划,接收并分发宣传海报和知情同意告知书,按需分配各乡镇(街道)。 (二)开展接种(2023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 江川区疾控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1.接种时间:2023年1月1日一2025年12月31日(每年开展,实施三年)。 2.接种方式:对9一14岁适种人群接种2剂次,第一剂与第二剂间隔6个月; 对15一30岁适种人群接种3剂次,第一剂与第二剂间隔2个月,第二剂与第三剂间隔4个月。 (三)费用结算 由江川区疾控中心根据实际接种数量与疫苗供应企业据实核算及结算。 四、工作保障 (一)落实经费保障。 项目开展经费由疫苗费用(按采购价格)、接种费用(15 元/次)、工作经费(按必要发生金额)构成。按照《玉溪市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一2025年)的通知》要求,经费保障如下: (1)2023一2025年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女性人群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市级财政和区级财政分别给予每人补助103元,初步估算市、区级财政3年补助总额均为388207元,其中:2023年124527元,2024年130913元,2025年132767元)(详见附件)。 (2)各年度(2023一2025年)工作经费(2023年预计为5440元,2024年、2025年按实际需要测算),由区级财政保障,包括:项目宣传、督导、培训等费用(2023年经费测算详见附件)。 (二)强化力量统筹。区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区卫生健康局牵头整体推进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负责项目报批,统筹组织、协调、服务、督导与考核评价等工作。区疾控中心牵头制定接种技术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和督查指导,密切关注和监测疑似异常反应,负责做好调查处置工作。区财政局负责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制定补助资金拨付、使用及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负责落实市、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发动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汇总并向区疾控中心提供辖区内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女生名册,配合做好接种登记台账,会同疾控部门组织初一年级春季学期在校女生有序开展接种,配合做好接种登记台账和财政补助资金核算。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疫苗流通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配合做好政策解释和知识宣传,提高群众主动参与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区妇联协助做好项目范围女性人群的宣传和发动工作。区总工会负责做好特殊困难职工和货车司机等“八大”适种人群的宣传组织发动和经费补助工作。区民政局负责做好困难群体适种人群的宣传动员和经费补助。区人民政府负责推进全区工作落实和资金补助,做好宣传动员和疫苗采购、接种。 (三)加强风险应对。由区疾控中心按照接种相关技术要求,制定《玉溪市江川区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接种实施技术方案》和《玉溪市江川区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接种不良事件应急处置指导方案》,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培训。区疾控中心要确保所有接种服务人员经疾控机构培训合格后上岗,严格按照预防接种规范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区疾控中心指导各接种点认真做好因接种HPV2疫苗疑似异常反应的监测、报告,并做好调查工作,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四)加强督导检查。由区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促指导,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区疾控中心加强对疫苗规范接种的督导检查,确保接种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财政补助费用测算表 年份 | 初一女性人口数(人) | 市级财政补助(元) | 县级财政补助(元) | 补助合计(元) | 2023年 | 1209 | 124527 | 124527 | 249054 | 2024年 | 1271 | 130913 | 130913 | 261826 | 2025年 | 1289 | 132767 | 132767 | 265534 | 三年合计 | 3769 | 388207 | 388207 | 776414 | 工作经费:合计5440元,纳入区级财政预算保障。其中:培训经费25人×1天×80元/人天×2次/年=4000元;督导经费3人(组)×3天×40元/人天×4次/年=1440元。 |
备注:1.女性人口数据为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小学四年级至六年级在校生中的女生数; 2.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照103元/人、103元/人给予费用补助。 相关文档:文字解读:玉江政办发〔2023〕13号_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2)疫苗“健康惠民工程”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