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 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玉江卫健发〔2024〕9号 星云、宁海街道办事处,江城镇人民政府,区人民医院,区疾控中心,星云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宁海街道卫生院、江城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将开展全国范围内开展第三轮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以下简称“慢阻肺监测”)工作,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云南省现场调查工作的函》(云疾控中心函发〔2024〕59号)要求,我区将作为监测点开展监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江伟 区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副组长:汤 勇 区医院副院长 刘江伟 区疾控中心主任 组 员:杨江华 区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 赵 越 区医院放射科主任 张旭辉 大街街道卫生院院长 潘兴华 江城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史伊冉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科长 赵玲芬 星云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陈志杰 宁海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 普 情 江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慢阻肺监测工作,下设项目办在区疾控中心,由区疾控中心刘江伟兼任项目办主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临床机构共同参与;星云街道、宁海街道、江城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负责协调组织被调查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参与此项工作。 (二)区项目工作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区疾控中心负责监测工作的总协调及具体实施。 1.总体管理 史伊冉,电话:8015727 18187729591 2.现场工作组织实施 赵媛丽,电话:8015727 18187727260 3.各项工作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 负责内容 | 姓名 | 单位及科室 | 办公电话 | 询问调查 | 凌剑波 | 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 8011024 | 高 敏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刘嘉瑶 | 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 8011024 | 李娅丽 | 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 | 8091464 | 侯怡冉 | 大街街道卫生院公卫科 | 8013912 | 身体测量 | 凌小青 | 区疾控中心健教科 | 8011024 | 李天勇 | 区疾控中心健教科 | 8011024 | 受试者检查前培训及肺功能检测 | 杨江华 | 区人民医院呼吸科 |
| 史伊冉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杨 溪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赵媛丽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郭嘉诚 | 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 8011024 | 顾维熹 | 区疾控中心办公室 | 8011024 | 潘江娇 | 江城镇中心卫生院公卫科 | 8091464 | 史绍东 | 大街街道卫生院公卫科 | 8013912 | 质量控制 | 赵媛丽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龚 雪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信息收集与管理 | 史伊冉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赵媛丽 | 区疾控中心慢病科 | 8015727 |
备注:抽调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此项工作。 二、物资准备 为保证监测工作质量,区疾控中心要按国家、省疾控中心技术标准要求采购调查工具及设备等物资。 三、伦理学要求 根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对本项目进行伦理审核。各参与单位要严格项目要求,做好调查对象组织动员、现场伦理告知及签署知情同意书,按照伦理学要求,及时向调查对象反馈医学体检结果。 四、肺功能检查工作要求 项目工作组按照技术方案要求,在省级项目工作组的指导下,组织完成调查对象的基础肺功能检测、支气管舒张试验后的肺功能检测、肺功能检测结果质控。对支气管舒张试验后FEV1/FVC值<70%者拍摄CT,并及时向被调查对象反馈结果。肺功能检测结果的质控评级要求A级必须达到70%,C级及以上必须达到95%,对于评级D、F则必须重新测试。肺功能检查人员要求具有医学背景,其中至少1名具有肺功能检查的临床经验,并经培训且考核合格,监测点按照国家项目对肺功能检查的操作和质控要求进行。 五、现场组织实施 项目工作组要在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现场工作,按照《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方案(2024年)》和《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云南省工作方案》,落实监测资金,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任务与分工,重视医防协作,做好监测调查工具、设备与耗材的采购和准备,认真参与省级培训及抽样,加强宣传动员,认真组织实施现场调查,严格各环节质量控制,强化监测督导与评估,确保人员和信息安全,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慢阻肺监测工作。 附件: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方案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7月8日
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方案 一、背景 我国20岁及以上人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以下简称慢阻肺)患病率已达8.6%,成人慢阻肺患者接近1亿,已成为我国居民第三位死因,其患病率高、致残率高、死亡率高,疾病负担严重。持续开展慢阻肺监测,全面、准确地掌握慢阻肺及其相关因素在人群中的流行状态及变化趋势,对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2020—2030年)”慢阻肺为主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控具有重要的意义。 根据《云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云南省现场调查工作的函》(云疾控中心函发〔2024〕59号)中关于开展慢阻肺监测要求,云南省疾控中心制定了《中国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云南省工作方案》,该监测覆盖云南省5个监测县(区),玉溪市覆盖江川区,根据有关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的 建立适合我区的慢阻肺监测网络,提升各级队伍慢阻肺监测与综合防控能力。掌握我区40岁及以上居民中慢阻肺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的流行情况与变化趋势,掌握居民慢阻肺患病知晓及肺功能检查状况与变化趋势,为我区制定与完善慢阻肺防控政策与措施、评估防控效果提供科学依据。 三、监测点的确定 按照国家、省级抽样方法确定星云街道、宁海街道、江城镇为江川监测点。 四、调查对象与抽样方法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调查前12个月在监测乡镇/街道居住6个月以上,且年龄大于或等于40岁的中国国籍居民。有以下情况者不作为调查对象。 1.居住在功能区的居民,如工棚、军队、学生宿舍、养老院等; 2.精神疾患或认知障碍(包括痴呆、理解能力障碍、聋哑等); 3.新近发现和正在治疗的肿瘤; 4.高位截瘫; 5.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二)抽样方法 样本量采用计算公式。按照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的方法,在每个监测点随机抽取3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随机抽取2个村(居)委会,每个村(居)委会随机抽取100户有40岁及以上居民户,每户随机抽取40岁及以上居民1名进行调查。每个监测点需要调查600人,各监测点调查户置换率应在10%以下。 表1 2024年中国居民慢阻肺监测调查对象抽样过程 抽样阶段 | 样本分配 | 抽样方法 | 第一阶段 | 抽取3个乡镇/街道 | 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抽样(PPS) | 第二阶段 | 抽取2个村/居委会 | 与人口规模成比例的抽样(PPS) | 第三阶段 | 抽取1个村民/居民小组(当地住户满足至少150户) | 整群随机抽样 | 第四阶段 | 抽取100户有40岁及以上居民家庭 | 简单随机抽样 | 第五阶段 | 每个家庭随机抽取1人 | KISH表法 |
五、调查内容与方法 本次调查含询问调查、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三个内容。 (一)询问调查 询问调查内容包括家庭及个人情况问卷调查。家庭情况调查内容包括家庭记录、家庭成员登记及相关联系记录,用于抽取调查对象。个人问卷内容包括人口统计学信息、慢阻肺知识知晓情况、个人与家族疾病史、呼吸道症状、生活质量评估测试评分(CAT)、呼吸道疾病病例管理、吸烟情况、居住环境、做饭与燃料、职业因素暴露等危险因素以及肺功能检查禁忌症等。询问调查由经过统一培训的调查员以面对面询问的方式完成。 (二)身体测量 身体测量内容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和心率测量。 身高测量采用最大测量长度为2.0米、精确度为0.1厘米的身高坐高计;体重测量采用最大称量为150千克、精确度为0.1千克的电子体重秤;腰围、臀围测量采用最大测量长度为1.5米、精确度为0.1厘米的腰围臀围尺;血压和心率测量采用电子血压计,血压精确度为1mmHg。 (三)肺功能检查 本次监测中的所有调查对象均要接受肺功能检查。肺功能检查采用便携的肺功能仪进行,由各监测点在调查现场组织完成。测量指标主要包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六秒用力呼气容积(FEV6)和用力肺活量(FVC)等。调查对象首先完成基础肺功能测试,然后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沙丁胺醇气雾剂400微克,15分钟后重复测定肺功能。肺功能检查结果异常的调查对象需进一步行胸部CT检查。 六、现场调查 (一)调查前准备 1.现场宣传和动员 各监测点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向居民介绍全国慢阻肺监测的意义和目的;依靠当地政府和基层组织的领导和支持,掌握情况,做好预约,争取调查对象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2.人员培训 省级统一对各级参加监测调查工作的主要人员进行培训。师资须由经验丰富的疾控中心专业人员、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生、肺功能技师以及影像学专业医生等专业人员组成。所有参加监测调查工作的人员均须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调查。调查员应具备良好的电脑操作能力。 3.抽样 省疾控中心负责本省各监测点的抽样工作,慢病中心负责指导与质量控制。区疾控中心负责上报各监测点的抽样信息。各乡镇/街道卫生院按照要求,收集辖区各阶段抽样所需信息,填写和上报第一至第四阶段的抽样信息至区疾控中心,区疾控中心将抽样信息报告至系统。省疾控中心完成各阶段抽样并上报慢病中心审核及分配KISH表。区疾控中心及乡镇/街道卫生院完成家庭记录表以及第五阶段的抽样。 4.调查场所 慢阻肺监测采取入户调查和集中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家庭记录表和抽取调查对象需要通过入户调查完成。个人问卷、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需安排在乡镇级或以上医疗机构开展,调查场所应相对集中,包括登记区、询问调查区、身体测量区、血压测量区、肺功能检查区和休息等待区,其中询问调查区、身体测量区、血压测量区和肺功能检查区应在专门的房间进行,以避免互相干扰。胸部CT检查安排在县(市、区)级及以上级别医疗机构完成。 5.调查相关资料与调查工具 提供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统一编写的《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工作手册》、《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调查表》、《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抽样工作手册》、《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肺功能测试操作手册》、《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影像学检查工作手册》、《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操作手册》、《中国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2024)培训讲义汇编》等电子版,各地根据需要自行印刷。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负责组织开发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以及电子化问卷,各监测点应采用移动终端(PAD)作为调查工具,进行现场调查。慢病中心负责提供监测工作必需的调查工具及相关设备仪器清单以及相应的技术参数和服务需求(详见附件)。省疾控中心组织各监测点疾控中心根据提供的各调查工具及相关设备仪器的相关技术参数和服务需求,招标采购调查工具、相关设备仪器及其耗材,并保证仪器及耗材的统一性。监测点疾控中心负责具体的相关采购工作。 6.编码与编码条 为保证慢阻肺监测所有调查对象信息的可识别性,根据统一的编码原则,各县(市、区)对监测点、乡镇/街道、行政村/居委会、家庭和调查对象进行统一编码。调查对象的编码条由各监测点疾控中心根据需要自行印制。 (二)现场调查 1.现场工作流程 每个监测点应完成600人的个人问卷、身体测量、肺功能检查,肺功能异常者需完成胸部CT检查。完成全部调查内容的调查对象比例应在90%以上。监测工作现场实施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预约。入户调查家庭主要成员,抽取符合条件的调查对象,预约调查对象参加现场调查和检测,如调查对象暂时无法参加,则预约其他时间进行调查。 第二步,开展现场调查。首先登记并核对调查对象信息,确认抽样对象,签署知情同意书;然后进行个人问卷询问调查,测量身高、体重、腰围、臀围、血压、心率;再进行肺功能检查,调查对象首先完成基础肺功能测试,然后进行支气管舒张试验,吸入支气管扩张剂沙丁胺醇气雾剂400微克,在等待区休息15分钟后,再重复测定肺功能,并对肺功能检查异常者安排胸部CT检查;完成上述所有问卷和检查并审核无误后结束现场调查。 第三步,现场调查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在监测点完成所有资料的整理、审核及质量控制工作。监测点在现场调查当天完成个人问卷、身体测量以及肺功能检查数据和报告的审核与质量控制及信息上传,并在CT检查的当天完成报告上传;省疾控中心抽取部分调查对象进行问卷和身体测量质量控制,昆明市延安医院对全部肺功能检查报告进行省级质量控制及质量评级,对胸部CT检查进行省级阅片和记录。 2.现场调查人员安排 监测点应按照现场调查任务配备慢阻肺监测各个环节所需要的工作人员,具体应包括协调管理、抽样、入户调查家庭信息并预约调查对象、现场登记核对、询问调查、身体测量、肺功能检查和数据管理及质量控制等相关人员,同时需安排胸部CT检查机构和人员。监测点可根据本地区特点及工作进度安排等进行人员调整。省级安排专人进行培训、现场督导、问卷和体测质量控制、肺功能检查报告质量控制与质量评级、CT检查结果阅片等,州(市)级安排相关人员参与现场调查组织协调,督导与质控。 3.结果反馈 现场调查结束后30天内,以调查村/居委会为单位,将身体测量、肺功能检查以及胸部CT检查的结果反馈给调查对象并做好健康指导。 七、数据收集与管理 (一)数据收集 监测点应用国家统一的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收集、审核并上传询问调查、身体测量、肺功能检查及胸部CT等数据。省疾控中心及昆明市延安医院将定期对本省监测点调查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 监测点应以PAD作为询问调查工具,收集询问调查、身体测量和肺功能检查问卷相关数据,于调查当日上传至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并完成审核与质量控制;在肺功能检查当日,将肺功能仪检查数据与报告导出并上传至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省级质量评估人员尽快对所有肺功能检查结果进行质量评级并反馈给监测点,及时对抽取的问卷进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监测点还应定期将肺功能异常者的胸部CT检查电子信息上传至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质控与管理系统,由省级专家阅读诊断并记录结果。 (二)数据安全 在数据信息采集、审核、保存、反馈、管理、清理、分析和应用阶段都应按照相关规定保证数据安全,保护调查对象的隐私。 八、质量控制 为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应从以下几个环节做好质量控制工作。 (一)现场调查前期的质量控制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组织专家讨论、修订和完善慢阻肺监测方案、调查问卷、肺功能检查、影像学检查、抽样、现场调查等一系列监测技术手册,形成统一的监测必需的调查工具及相关设备仪器的技术参数和服务需求,建立国家级、省级、县(区)级三级质控体系,制定监测质量控制措施和指标,组织开展全国培训、省级培训及监测县(区)强化培训,以统一内容、统一方法、统一标准。提前做好调查设备的准备工作,确保设备统一性、延续性,确保数据质量及数据的可比性。同时,完善慢阻肺监测信息收集与管理平台和电子问卷等,以实现全程电子化、实时高效的信息收集、质控和反馈等管理,确保数据信息质量。省级和监测点争取地方政府支持,积极开展调查前动员,以确保调查对象的依从性。 (二)现场调查的质量控制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组织专家开展国家级督导,与各省疾控中心,在31个省份启动监测现场时,赴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并结合实际开展强化培训,组织专家开展远程肺功能质控等。通过实施三级质控措施,确保现场调查质量。及时审核每日上传的监测信息,组织开展肺功能评级和CT审阅和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和纠正。为确保调查顺利开展,监测点要合理设置调查现场和流程,由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调查员开展现场调查。严格按照慢阻肺监测方案和系列技术手册要求执行质量控制措施与标准。监测点每天对收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及时上传,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现场调查结束后的质量控制 在每日调查结束后,做好调查设备维护,及时上传、审核数据,设专人管理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完整。在全国监测工作结束后,由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统一下载、保存、清理数据,并在清理后将数据反馈给各省。采用双清理和双分析原则对数据进行清理和分析,确保数据分析结果的准确性。 九、职责分工 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牵头成立第三轮中国居民慢阻肺监测江川区工作领导小组、专家组及工作组,负责我区监测方案制定、组织实施、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与分析等工作。 在江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设置区级项目办,以区疾控中心为主体的调查工作队,负责组织开展本区各项调查工作,负责数据采集、审核、上报等工作;区人民医院全程参与慢阻肺监测工作,指定呼吸系统疾病临床医生和肺功能检查技师参与肺功能检查和质量控制工作,以及应急处置等工作,指定影像学专业医师完成肺功能异常者的胸部CT检查。区疾控中心与区人民医院,共同完成监测方案制定、区级培训、现场指导、质量控制和数据收集与分析等工作。 十、项目督导与评估 区卫生健康局制定督导和评估方案并组织现场督导检查,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如期完成。 慢阻肺监测项目国家技术组将对各省第一个启动现场调查工作的监测点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本省其他监测点应派人到现场观摩。省级慢阻肺监测项目工作组对全省所有开展慢阻肺监测的监测点现场工作进行随机抽查、督导和质量控制。州(市)级工作组应对本州(市)开展调查的监测点进行现场工作督导和质量控制。 十一、工作进度安排 2024年1-5月,各监测点现场调查工具、设备、耗材等物资准备;省级方案制定、修订、完善,工作组组建;参加国家培训,人员培训筹备。 2024年6-7月,参加省级培训;组织区级强化培训。 2024年7-12月,现场调查、数据上传及验收。 相关文件:问答解读:玉江卫健发〔2024〕9号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2024年居民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监测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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