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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江卫健发〔2024〕11号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2024年修订)的通知


来源: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时间:2025-01-08 11:05:07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

2024年修订)的通知

玉江卫健发〔2024〕11号 

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485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较大及以上

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

 

为快速高效做好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玉溪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及《玉溪市江川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体系

(一)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宋良艳   卫生健康局局长 

副组长:陈江伟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婧婧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段雄伟   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区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

 员:局机关各股室长、各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区级各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院长/主任)。

工作职责:在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下,负责区内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和医疗卫生机构恢复重建工作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统筹协调区内外医疗卫生资源(专家、医疗卫生应急队伍、区外医院)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前方工作组

       :陈江伟(王婧婧),两人互为AB角,下同。

       :区紧急医学救援队(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区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区疾控中心)及其他抵达灾区的区内外卫生应急队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指挥协调灾区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下设综合联络、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救援、灾区房屋排查、医疗卫生物资保障6个工作小组;承担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工作职责。

1.综合联络小组

    负责人:李伟

 员:杨雯珏

工作职责:负责日常综合协调工作;对接联络前、后方工作组;做好会议、文件、信息、宣传、后勤等综合保障工作、外来医疗卫生救援力量的协调联系。

2.医疗救治小组

负责人:王婧婧

 员:侯瑞娟

工作职责:负责组建灾区临时医院、设置医疗点,医疗救援队伍统筹安排,组织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医疗救治、紧急采供血等救援工作;指导灾区临时医院制定医疗救治7天随行物资目录;做好医疗救援信息统计;组织灾区和安置点巡回医疗;完成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3.卫生防疫小组

负责人:郭会兰

 员:刘江伟

工作职责:负责开展公共卫生风险评估、传染病防控、饮用水监测与消毒、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健康教育、卫生监督等工作;统筹做好抗震救灾和新冠疫情乙类乙管常态化防控工作;制定卫生防疫消毒消杀药品、设备等物资储备目录;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4.心理救援小组

负责人:郭会兰

 员:汤勇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和受灾群众心理疏导及心理危机干预;对接团区委、区红十字协调安排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开展心理救援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5.灾区房屋排查小组

    负责人:戴华文

      员:李竹仙

工作职责:负责对灾区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用房等场所开展应急安全评估和震害调查;对建筑安全情况进行分类和标识,同时做好恢复生产生活及恢复重建工作;对接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善后处置工作;完成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6.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小组

负责人:华丽

 员:代元丽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药品、医药器械、设备、卫生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对接区发展改革局等部门,结合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提供的物资储备目录,做好应急物资准备;完成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交办的相关工作。

各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根据灾区救援工作情况在卫健系统适时抽调。

(三)后方工作组

 长:宋良艳(段雄伟

 员: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区属各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

工作职责:在医疗卫生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在后方协调支持前方工作组开展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后勤保障、医疗卫生物资保障、恢复重建等6个工作小组。

1.综合协调小组

负责人:李朋利

 员:陈征、李晓忠、罗国芬、张绍良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管理,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与市卫生健康委、区级相关部门、前方工作组综合联络小组的联络协调;配合处理涉外相关事务;捐赠医疗卫生物资的对接;协调前方工作小组做好后勤保障工作;承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医疗救治小组

负责人:杨雪芳

 员:业紫璇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配医疗力量开展救援工作;指定危重症伤员定点收治医院,制定伤员转送和异地救治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后方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保障伤病员临床用血需求;汇总医疗救治相关信息(伤情、病情、医疗投入力量等);对接前方工作组医疗救治小组及定点救治医院、后备救治医院需求,制定医疗药品、医用耗材等物资储备目录并提出需求。

3.卫生防疫小组

负责人:李志春

 员:疾控股其他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调派疾控、卫生监督等队伍赶赴灾区开展救援工作;配合前方工作组卫生防疫小组开展卫生防疫、疫情防控等有关工作,做好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对接区农业农村局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对接团区委、区红十字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4.宣传教育小组

负责人:张川

 员:周立、顾紫婷

工作职责: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健康教育和媒体沟通等工作;组织现场宣传报道,参加或召开新闻发布会议;收集医疗卫生救援相关影像和文字资料,牵头对接宣传部门做好宣传报道相关工作。

5.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小组

负责人:汪娇

 员:陈波

工作职责:负责卫生应急救援急需设备、物资、药品的紧急采购和调配;牵头对接前方工作组医疗卫生物资保障小组及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信局等部门做好医疗物资保障相关工作。

6.恢复重建小组

负责人:龚雪娟

 员:马有亮、吴春美

工作职责:负责汇总灾区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受损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编制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指导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加固和恢复重建。牵头对接前方工作组灾区房屋排查小组及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做好医疗卫生机构评估重建等相关工作。

各工作小组其他成员根据灾区救援工作情况在卫健系统适时抽调。

二、应急准备

(一)人员准备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组建卫生应急队伍,队伍实行AB角管理,优先派出A角,A组不能满足工作需求时增派B角。从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抽调骨干人员组建20人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伍,疾控中心组建20人的卫生防疫应急救援队伍,接到命令后1小时内在各单位完成集结,并行进到区卫生健康局待命。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2-5支前方救援队,除辖区发生灾情的乡镇立即派出前方救援队及时开展医疗救援外,其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方救援队在各单位完成集结待命。

指定区人民医院作为伤员集中收治医院,区中医医院作为后备收治医院,其他医疗机构按需梯次启动。区人民医院按照不少于100床规模做好快速腾空方案,做好批量伤员收治准备。区中医医院按照不少于50床规模做好快速腾空方案,做好批量伤员收治准备。

(二)物资储备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医疗药品、医用耗材、卫生防疫、个人携行装备、生活保障物资等应急物资储备,确保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三)完善预案

各单位要及时修订完善地震灾害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预案方案和123快速响应机制,优化指挥体系、规范处置流程、健全处置机制,定人定岗定责。

(四)培训演练

各级各类应急队伍每年组织开展1次以上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专业培训和实战化演练。各单位明确1名负责人和1名信息联络员,报区卫生健康局疾控股(卫生应急办)备案。

三、响应措施

(一)启动应急响应

1.接到地震信息后,区卫生健康局疾控股与灾害发生地医疗单位核实人员伤亡、医疗机构受损和初步救灾需求等相关情况,立即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

2.根据区领导批示,快速启动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响应(级、级响应)。

3.按照区政府要求,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人员迅速到指定地点集合。

4.区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工作组迅速就位。做好区领导参加后方指挥部会议的准备工作。

(二)向灾区调派救援队伍

1.根据区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和地震现场医疗卫生救援需求,有序调派其他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队伍赶赴灾区。

2.协调争取空中支援投送医疗卫生救援队伍快速到达震中。

3.协调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保障医疗救援、卫生防疫、院前急救、心理干预等队伍优先到达灾区震中。

4.科学合理分配医疗卫生资源和医疗卫生应急力量,全力开展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灾后医疗救治

1.快速评估现场医疗救治力量需求,向后方提出人员队伍、物资设备、临床用血等支援请求;根据救援需求,快速搭建临时医院、设置医疗点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2.制定医疗救治工作方案,整合现场医疗救治力量,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原则,有序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救援工作,合理分流伤员,最大限度提高治愈率、降低死亡率、感染率和致残率。

3.指定后方医院腾出床位,开通紧急通道,做好伤员救治准备。

4.协调直升机转运危重伤员到指定医院进行抢救。

5.组织开展灾区巡回医疗服务。

(五)灾后卫生防疫

迅速搭建卫生防疫工作平台,快速开展现场评估、疫情流调处置、环境消杀和水质检测等。

(六)灾后心理救援

1.制定灾后心理救援方案,组织心理救援队对伤病员和受灾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

2.协调团区委、区红十字会等相关部门组织专业志愿者,协同开展心理救援工作。

(七)信息报告

震后3小时内,医疗卫生救灾信息滚动报送,重要情况及时上报。3天后,实行信息日报制度。

(八)灾区卫生院应主动先期开展以下工作:

1.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机构。组织指挥体系按照各级救援到达的时间依次过渡交接,地震灾害发生地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先期组织指挥,待区级卫生健康部门到达后尽快接替组织指挥,最后以市、省、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接管组织指挥。

2.迅速派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组织开展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3.收集受灾情况,第一时间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区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4.提出医疗卫生应急支援需求。

5.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命令下达后,按照指挥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救援工作。

四、响应结束

地震灾害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任务结束后,震区灾情、伤情和疫情平稳,经组织专家进行评估,报请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批准,宣布终止卫生应急响应。在应急响应终止后,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组织进行抗震救灾工作总结,认真分析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存在困难不足,并按要求逐级上报。

五、工作保障

按照自我保障、独立工作原则,首批进入震中的医

疗卫生应急队伍要以独立开展工作7天的标准进行自我保障。

    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后续保障工作由前、后方工作组协调配合开展,确保各项救援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有关医疗卫生机构为参加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队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给予补助和津贴。

 

 

附件1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123快速响应机制行动清单

 

为快速、高效、全力应对处置较大以上地震害灾,提高抗震救灾应急响应效能,按照《玉溪市江川区一般地震害灾123快速响应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修订完善本机制。

一、震后1小时内重点工作

震后1小时,按照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召开的紧急会议,安排部署抗震救灾工作要求和响应等级,快速启动应急预案。

(一)参加紧急会议

区卫健局主要领导1小时内自行到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集结(区防震减灾局一楼大会议室)。

(二)应急响应等级

1.本辖区内发生4.0~4.4级地震时,按区抗震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级响应,如启动则按玉溪市江川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工作流程执行,如不启动则根据灾情作出相应抗震救灾工作安排。

2.辖区内发生4.5级以上地震时,按照玉溪市江川区地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流程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待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到达后,交由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指挥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并入级指挥部相关工作组开展工作。

(三)应急响应行动

1.卫健局疾控股(应急办)收集震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向局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报告人员伤亡初步情况。

2.局主要领导宣布启动卫生应急响应,提出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要求。

3.局分管领导和有关科室负责人做好赶赴灾区的准备。

4.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院、区疾控中心应急先遣第一梯队迅速集结,根据区卫健局的调度及安排,以最快方式、最短时间到达灾区震中。

5.非灾区的各医疗卫生单位应急队伍做好快速集结,接到命令赶赴灾区。

(四)应急集结方式

启动应急响应后,前、后方工作组成员自行到区卫生健康局集结,后方后勤保障小组根据震情和安排人员情况调派车辆,1小时内集结完毕出发;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各应急队伍自行到本单位集结后,行进到区卫生健康局统一待命,按照区卫健局的安排部署,结合震情灾情选择路线、通行方式快速出发赶赴灾区。(备注:含通信中断情况)

(五)开展先期自救工作

地震灾害发生地的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派出医疗救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先期救援工作。

二、震后2小时内重点工作

    (一)应急救援队伍到达灾区震中。区前方工作组成员、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院、区疾控中心应急先遣第一梯队到达灾区震中。

(二)快速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后方工作组结合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和紧急采供血做好抗震救灾各项准备工作,筹备组织后续医疗卫生等应急力量赶往灾区。

(三)保持不间断信息沟通联系。区前、后方工作保持不间断沟通联系,及时了解上级部门工作动态,汇报前方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情况。

(四)有力保障前方应急救援需求。后方工作组按照前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需求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后方保障有力。

三、震后3小时内重点工作

(一)快速搭建完成临时医院、卫生防疫工作平台。前方工作组组织搭建完成应急指挥、医疗救治、卫生防疫、心理干预等医疗救援工作、生活帐篷,设置采样点,搭建完成临时救治医院、卫生防疫、心理干预工作平台,开始检伤分类、收治伤病人员、进行卫生防疫处置和心理危机干预救援。120院前急救进行检伤分类、转运伤病人员。

(二)统筹融合医疗卫生救援力量。局前方工作组快速建立组织指挥体系,统筹组织调派融合现场医疗卫生救援力量。区后方工作组快速组织医疗救治医院做好重伤员救治准备,并做好协调外来救援力量参与救援工作准备。

(三)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汇报。局前、后方工作组收集汇总地震受伤人员救治情况、传染病疫情和卫生健康系统受灾情况,并及时汇报,对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等抗震救灾工作提出决策建议。

(四)后方定点救治医院做好救治准备。区人民医院、区中医医院按照响应级别启动预案,做好医护人员、医疗药品、器械设备、医用耗材等调配,快速腾空床位和手术室,做好医疗救治准备,开始收治危重伤病人员。


附件2

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较大及以上地震

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节点

处置行动

工作内容

对接合作事项

 

 

 

 

 

 

 

 

1

 

 

 

震后1

小时

 

 

 

应急

响应

1.分管领导第一时到区防震减灾局一楼大会议室参加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紧急会议。

2.核实和报告灾情信息,提出卫生应急救援工作建议,做好赴灾区准备。

3.局主要领导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安排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有关工作。

4.分管领导带领局前方工作组人员立即赶往灾区。调遣医疗卫生应急队伍赶往灾区。

 

 

1.疾控股与灾区发生地人民政府或卫生院核实了解灾情;向局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灾情信息;启动应急响应程序,对接救援力量。

2.疾控股联系相关股室负责人做好准备;为局领导和随行的股室负责人准备卫生应急装备,协调安排交通工具。

3.疾控股根据局领导指示,安排灾害发生地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派出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调遣紧急医学救援、卫生防疫、心理救助、卫生监督等队伍赶往灾区开展救援工作,明确派出单位、人员、队长、联络员、集结地、集结时间、到达时间。

4.疾控股及时了解掌握赶往灾区路况,报分管领导协调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保障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迅速和优先进入灾区。

5.疾控股向局分管领导报送值班信息,震伤亡和卫生应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

 

2

赶往灾区

信息沟通

1.与后方保持联系。

2.及时了解掌握灾情。

1.疾控股及时跟进灾情,准备局领导赴灾区后工作汇报材料(参考提纲见附件5

2.疾控股及时了解掌握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伍的行程和位置,与各队长保持好通讯联络。

 

 

 

 

 

 

 

3

 

 

 

 

 

到达灾区第一时间

 

 

 

组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平台,察看灾情,评估公共卫生风险。

1.在震区组建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平台,开展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2.陪同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检看灾情,看望受灾群众。

3.了解人员伤亡和救治情况及救援需求。

4.前后方保持联系,及时传达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和市卫生健康委领导指示批示。

前方工作:

1.区级医疗机构紧急医学救援应急队:整合医疗救援力量,在震区组建50床以上的帐篷临时医院及医疗点,有序开展检伤分类、现场急救、伤员转运、院内救治等救援工作,重症伤病员及时转送后方医院救治。

2.区疾控中心卫生防疫应急队:整合卫生防疫力量,在震区组建卫生防疫作业平台,组织专家开展灾区突发事件公共卫生专项风险评估,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3.区人民医院心理救援应急队伍整合心理救助力量,协调团区委、红十字组织志愿者开展心理救援。

后方工作:

1.收集灾情信息、救灾动态、编写抗震救灾工作信息。

2.后方工作组做好领导指示批示精神的传达;收集整理撰写政务信息,做好信息编报等工作。

3.后方工作组关注抗震救灾工作动态,跟进救灾工作进展,加强媒体沟通联系,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协调指导灾区做好健康工作。

 

 

 

 

4

 

 

 

 

深入震中查看灾情后

 

 

 

成立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

1.参加第一次前方指挥部会议,汇报卫生应急救援工作进展。

2.成立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召开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第一次会议。

3.组织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全力救治伤病员,做好卫生防疫、心理救助、卫生监督、健康教育等工作。

1.综合协调:做好综合协调、上传下达、会议准备等工作,落实卫生应急救援各工作组联络人员。

2.医疗救治:有序开展紧急医学救援工作;针对伤病员情况,提出队伍增援建议。派出医疗分队到震区临时安置点开展巡回医疗服务。后方医院有序做好伤病员救治工作,快速腾空床位,做好批量危重伤员接收准备。按照统一调度、就近快速、安全供应原则,统筹做好地震伤员临床紧急用血保障工作。

3.卫生防疫:组织开展灾区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报告、处置工作;开展应急疫苗接种服务、灾区环境消杀、垃圾无害化处理、饮用水消毒检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开展现场卫生执法监督,防止地震灾害造成次生或衍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4.心理救援:对地震灾害受影响人群开展心理异常筛查,重点关注伤病员、死难家属、救援人员,对心理异常者进行心理危机干预。

5.信息宣传:做好抗震救灾卫生应急救援信息宣传报道,广泛宣传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先进事迹。

6.健康教育:到灾区临时安置点发放地震灾害卫生应急宣传手册、宣传画等,组织人员开展入户宣传。

 

5

第一次前方指挥部会议后

前方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按照区抗震救灾前方指挥部的要求,参加前方第一次新闻发布会。

 

人事科教科商有关科室准备新闻发布会有关材料。

 

 

6

 

国家、省、市工作组到达后

抗震救灾汇报会和前方指挥部工作部署会

向前方指挥部汇报震情灾情和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情况(工作方案)。

 

准备抗震救灾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和汇报材料。

 

 

 

7

 

 

 

 

到达灾区后第1

 

 

 

 

检查指导、看望慰问

1.深入一线指导卫生应急救援工作,看望救援队伍和伤病员。

2.查看集中安置点医疗卫生救援工作情况。

3.召开现场办公会,研究协调解决抗震救灾突出问题。

 

1.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队:按照现场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向现场指挥部提出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和工作建议。

2.检查指导、看望伤病员、查看安置点工作情况,各工作组汇报进展情况。

3.编报工作信息。

 

8

 

 

到达灾区后第2

 

 

第二次前方指挥部会议

1.参加第二次前方指挥部会议。

2.召开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会议,研究部署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1.准备局领导汇报材料,筹备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会议,编报会议纪要和工作信息。

2.各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

 

 

 

9

 

 

 

到达灾区后第3

 

 

 

检查指导、看望慰问

1.检查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情况,看望一线救援队伍和伤病员。

2.适时调整救援方案和救援力量配置部署。

3.适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研究协调解决抗震救灾突出问题。

 

 

1.各工作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2.组织专家研究调整救援方案,解决抗震救灾中的突出问题。

3.制发现场办公会议纪要,编报工作信息。

 

 

 

10

 

 

 

到达灾区后第4

 

 

 

督查落实、部署工作

1.检查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工作部署情况。

2.适时召开现场卫生应急救援指挥部会议,传达上级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安排部署卫生应急救援工作。

 

 

1.各工作组实地汇报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关注人员伤亡救治、重大疫情处置、救灾队伍分布等情况。

2.综合协调组负责安排行程,协调筹备会议,制发会议纪要。

3.疾控股及时紧跟工作进展,商办公做好工作信息编报工作。

4.党建办负责联系媒体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报道。

 

 

11

 

 

适时开展

 

灾后医疗卫生机构受损评估及恢复重建

 

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部署,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受损评估和恢复重建工作。

 

 

规财股牵头重建工作,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受损评估;加强与民政、住建部门的工作配合协调。

 

12

 

 

适时开展

 

 

 

 

 

分步组织撤离灾区

1.计划7天后,协调国际医疗救援力量撤出。

2.计划10天后,组织社会力量撤出。

3.计划20天后,组织市外卫生应急救援队撤出。

4.计划50天后,组织全部卫生应急救援力量撤出。

 

 

1.人教股牵头协调国际医疗救援力量撤离事宜。

2.疾控股协调组织区外卫生应急救援队撤离工作。

 

13

 

适时开展

 

工作总结

参加省市区抗震救灾工作总结会议。

 

疾控股商办公室、医政股、党建办、人教股等准备工作总结材料。


相关文件:文字解读:玉江卫健发〔2024〕11号《玉溪市江川区卫生健康局关于较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方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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