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政府改善民生 参合群众从中受益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以户为单位参加,集体、个人、各级财政、定点医疗机构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是一项“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保障。
今年政府加大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力度,提高了住院报销比例,使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前卫镇前卫村委会第三村民小组村民李正凤,因心脏瓣膜病到昆明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住院治疗,住院费用总计67580.92元。按去年参合政策的报销比例,村民李正凤只能补助7000元,而根据新出台的方案,今年她得到了15000元的补助,另外大病补助1000元,她最后得到补助16000元,比以前多补了9000元。李正凤高兴地说:“报销的钱比以前翻了一番还多,现在的政策真好,老百姓病了可以和工作人员一样报账,真的非常感谢党和政府”。渔村村委会的陈润会,因正常分娩共花费953.2元,按照原来的报销比例,她只能补助200元,根据新的方案,她得到了400元的补助,翻了一番。她也非常激动:“自己生自己的孩子,又不关别人的事,但是国家还补钱给我,党的政策真的非常好”。广大参合群众从中得到了较多的实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越来越深入人心。
前卫镇按照同等享受权利、保障弱势人群、便民利民、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结合新政策对2008年1―2月份住院的参合群众实行一次性补助,补助金额达54794.2元,惠及群众237人。新政策极大地鼓舞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参保热情,参合率明显提高,切实解决了以往存在的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小病拖大病、大病不敢医”的现象也明显减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使老百姓从中受益,减轻了农民负担,促进了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