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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办事指南(简版)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31 04:06:02 点击率: 28打印 】【 关闭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前卫镇行政区域内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许可审批;蓄积量50立方米以上的林木采伐许可由林业局审批。

二、审批条件

(一)新办(首次)、增项、到期复查的准予批准条件:

1)林木采伐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名称预先核准书或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

4)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设计文件;

5)上年度采伐迹地更新验收合格证明。

(二)依申请注销的准予批准条件:

申请人提出注销申请。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前卫社区后街301

办事窗口:前卫镇林业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除法定节假日)

四、申请材料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

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

份数

新办

到期

复查

依申请变更

(生产条件变更)

其他依申请变更

补证

依申请注销

1

集体(个人)林木采伐申请表

原件

1

2

纸质申请书

原件

1

3

申请人身份证

复印件

1

4

家庭成员户口簿

复印件

1

5

林权证

复印件

1

6

林权证在信用社抵押的需要信用社同意采伐的证明

原件

1

7

村委会开具证明此地块属于农地不属于林地(在农地种植林木的)

原件

1

8

集体的林木需再附上组上的会议记录,需2/3以上村民同意并在会议签到表按手印

原件

纸质

1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村、组意见必须写:情况属实,同意皆伐或择伐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采伐许可证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前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877-8331152

监督电话:0877-8331300

咨询及投诉地址:前卫镇人民政府(前卫镇前卫社区后街301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直接领取:前卫镇前卫社区后街301前卫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林业组

十、本办事指南已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通过。办事指南的调整、修改必须经区政府审改办审核同意。

 

附件 受委托批准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木的

采伐审批流程示意图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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