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我区城镇住房困难群体基本居住需求,根据《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玉政规〔2020〕4号)和《江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川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6号)有关规定,现就江川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分配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房源情况 本次待分配的公共租赁住房共167套,单套建筑面积约66至74.7平方米的79套;单套建筑面积约50.16至54.27平方米的88套。户型标准均为二室一厅一厨一卫,地点位于宁海民居保障房小区(江川区大街街道朱家庄社区居委会廖家营村旁)。 二、申请对象 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共分为以下五类: (一)江川区户籍城镇特困、低保和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 (二)江川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或单身人士; (三)江川区新就业无房职工; (四)在江川区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家庭; (五)江川区户籍大中专毕业生毕业3年内在本地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的,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作为过渡性住房,过渡期不超过三年。 三、申请条件 (一)在江川区无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5平方米; (二)除城镇特困、低保和低收入人群外的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在江川区城区内须有稳定工作,人均月收入不高于9431.33元。收入包括:单位应发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生产、投资、经营、承包、承租所得;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等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主要指拥有不动产数量、银行存款、股票市值、债券市值、基金市值、其他资本投资市值、车辆价值以及其他财产); (三)车辆按户算(每户一辆),车辆价值在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 (四)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需在江川区城区内租房,并按规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租赁合同和产生实际租金的支付凭证,或在江川区二手房交易备案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及房屋租赁合同和产生实际租金的支付凭证; (五)其他条件参照《玉溪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玉政规〔2020〕4号)和《江川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江川县人民政府公告第26号)文件执行。 四、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江川区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现场领取或通过附件1扫码下载); (二)玉溪市江川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的资料(现场领取或通过附件2、附件3扫码下载);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同意授权有关部门调查、公示其家庭(个人)、住房、财产及其他经济状况等信息。 注: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供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同一家庭属共性材料的,提供一份即可,无需重复提供。 五、申请时间 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超出申请时间则不再受理申请业务。 法定工作日:9:00—11:00,14:30—17:00。 六、申请地点 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管理所(江川区宁海路北段11号)。 七、工作流程 线上预约/现场取号→提出申请→业务咨询→提交资料→业务受理→资格审核→公示审核结果→摇号→公示摇号结果。 八、业务咨询和业务办理 本次申请工作实行实名制取号,每日开放号源共110个号码取完为止,分线上预约(30个业务咨询号码)和现场取号(40个业务咨询号码、40个业务办理号码),现场取号根据每日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报到序号和领取的排队序号当日有效。 (一)业务咨询 该业务主要完成云南省公租房“一件事”系统录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领取资料清单、申请表等资料。 1.线上预约取号 预约时间:2025年9月10日起至18日17:00。 数量限制:每日限号30个。 操作流程: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微信扫码(线上预约取号二维码详见附件5)填写基本信息→提交预约→凭手机预约信息到签到处报到→按报到先后顺序到“线上预约业务咨询”窗口办理。 时段要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须于预约时段开始前10分钟报到;超过时段结束20分钟视为过号,过号人员须排在下一时段末位(如预约时段为9:00至10:00,过号人员需排在10:00至11:00时段最末位)。 委托办理:现场报到必须为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若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无法到现场报到的出具委托代理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否则预约无效不予受理,请申请人根据需求提前预约或现场排队取号。 2.现场取号 取号时间:2025年9月11日起至19日9:00—11:00。 数量限制:每日限号40个,取完即止(根据每日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办理要求: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在空白处标注联系电话)到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管理所签到处取排队序号,根据排队序号依次到“线下业务咨询”排队办理;叫号后超过20分钟未到窗口办理的视为过号,过号人员排在当前排队序号的末位(如当前排队序号为15号到30号,过号人员需排在30号的后面)。 (二)业务办理 取号时间:2025年9月11日起至19日9:00—11:00。 数量限制:现场取号每天限号40个,取完为止(根据每日办理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办理要求:本次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工作业务办理流程只设置线下取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已完成公租房“一件事”系统录入并携带纸质版资料齐全的,直接到签到处领取“业务办理排队序号”,到业务办理窗口依次排队办理。叫号后超过20分钟未到窗口办理的视为过号,过号人员排在当前排队序号的末位(如当前排队序号为15号到30号,过号人员需排在30号的后面)。 九、轮候管理 (一)本次申报工作计划分配房源167套,通过摇号方式对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申请人确定资格顺序号(轮候序号),在本次分配房源计划内按资格顺序号先后进行配租,其他未配租的作为轮候户进入轮候库,依次递补。 (二)申请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要及时到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重新登记,如因无法联系申请人导致无法对其开展资格审核的,或者申请人因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停机、空号、关机、电话拨通但申请人未接听等)未提交审核资料,未在区住建局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轮候序号作废,退出轮候。 (三)轮候期满6个月及以上的,在配租时区住建局根据区广厦公司、区城投公司提供的房源空置情况分批次重新开展资格审核,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审核资料的、申请人情况变化未通过资格审核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退出轮候。 (四)江川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户,在轮候期间符合江川区城镇保障性家庭租赁补贴保障条件的可以申请租赁补贴,但轮候到该序号时,必须参加江川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户资格审核,主动退出租赁补贴保障对象,并退还超出保障时间的补贴资金,否则视为重复享受保障政策,由区住建局取消公租房轮候户和租赁补贴领取资格,并追回超额领取的补贴资金。 十、监督与法律责任 (一)区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监督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行职责,对因失职、渎职造成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工作在申请、审核、发放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问题的,依法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申请人隐瞒家庭收入、人口、财产、住房等家庭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予受理,给予警告并记入公共租赁住房档案。申请人通过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财产、住房等家庭情况,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登记为轮候对象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处1000元以下的罚款,记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登记为轮候对象的取消其登记;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责令限期退回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缴租金,逾期不退回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承租人自退回公共租赁住房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鼓励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请将所举报的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提交至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管理所(江川区宁海路北段11号),我们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投诉电话:0877-8034070。 十一、其他事项 凡有意向申请江川区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个人,请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前往玉溪市江川区房地产管理所进行咨询办理。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2025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9月19日,9:00—11:00,14:30—17:00。 附件: 1.江川区城镇保障性住房申请表  2.玉溪市江川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的资料(江川区户籍)  3.玉溪市江川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需提交的资料(非江川区户籍)  4.云南省申请公租房一件事系统录入操作流程  5.江川区2025年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在线预约取号  6.玉溪市户籍特殊人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申请表  7.玉溪市户籍农转非住房困难人群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优惠申请表  8.婚姻状况诚信声明保证书 
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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