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江川区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与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川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江通路;电话:0877-8031687)。 一、概述 2017年,我局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根据我局工作实际,结合《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玉溪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对环保工作情况进行公开。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提升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增强公开实效、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通过玉溪市江川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对重要文件进行及时公开,对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时公开,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 2、主要亮点和成效。以依法公开、诚实守信、注重实效、服务社会、公平公正、有力监督为原则,紧紧围绕环保工作重点、热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境问题,紧密联系环保工作实际,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公开制度建设情况,工作组织、机构、人员情况,工作经费投入情况 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条例》的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大队、监测站负责人及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在局办公室,配备兼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配备电脑等政务公开必备的办公条件。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日常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落实。 (三)公开渠道建设和利用情况 我局充分发挥江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的江川区环保局政府信息公开栏,认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梳理办事指南,上传各类信息公开内容,方便公众查阅。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从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总数229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2017年我局主动公开的信息共6类,其中政策与规范性文件类24条,行政许可类16条,其他类189条。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政府网站是本局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平台,在此基础上我局还通过江川网、省环保网、《玉溪环境》杂志、江川电视台等公开各类环保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政策解读数量 2017年我局没有制定出台过需要政策解读的规范性文件,因此政策解读数为0。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情况 2017年我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公开政务舆情处置共计5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数量 我局2017年度没有被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办理情况。历年累计数量均为0。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度对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办理件答复0件,已答复0件,其中已答复件中“不予公开”的0件,“非本机关政府信息”的0件。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的主要内容及不予公开原因 我局 2017年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7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与公众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认真清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进一步组织学习《条例》,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 2018年1月22日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玉溪市江川区环境保护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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