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国办发〔2014〕32号、云政发〔2013〕153号、玉政办电〔2018〕1号。现将玉溪市江川发展和改革局2017年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江川区发改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和信息宣传工作,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为确保信息宣传时效性,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专人负责,各股室积极配合上报信息,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上报的政务信息由我局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把关,严禁不实报道,确保稿件质量。同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围绕任务分工要点,着力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信息公开条例》我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继续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部门信息公开发布制度,区发改局信息工作人员在2017年度及时发布各类信息,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全年发布信息234条。其中,机构概况2条;政策法规11条:通知公告13条;重要民生价格和收费76条;重大项目建设72条;工作动态37条;扶贫工作19条;粮食事务管理4条。 政策解读情况:2017年全年,江川区发改局共进行政策宣传、培训、解读11次,其中2次面向全区干部职工对投资项目管理、扶贫相关政策进行培训解读。其余培训由发改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对局内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我局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条例》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都做到主动公开,并在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和形式等方面有极大提高,较好地满足了群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从信息公开的载体看,除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系统作为主平台外,还有相当一部分信息通过政务公告栏、新闻媒体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多层次、全方位向社会公开,极大地为群众提供了便利。2017年,江川区发改局并不存在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今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部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公开内容的全面性、规范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内容与相关要求群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和便民性等都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充实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群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完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汇聚和集中查询功能,增加适合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健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络;加强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法规库,集中发布本局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是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公示网址: /jcqzfxxgk/jcqfzhggj/index_13.html 玉溪市江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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