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600010000 区二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材料(5) 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 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5日在玉溪市江川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会议审议,并请各位代表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68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65.7%,同比减收24,678万元,减31.5%。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1,43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5%,同比减收1,106万元,减2.6%(减收的原因为减税降费政策影响);非税收入完成12,2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33.1%,同比减收23,572万元,减65.8%(减收的主要原因一是棚户区改造国有资产处置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二是保障房出售出租收入比年初预算减少;三是其他执收单位的非税收入预比年初预算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07,226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1.2%,同比增支1,884万元,增0.9%。 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681万元,转移性收入140,17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5,040万元,调入资金32,388万元,收入合计231,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7,226万元,上解支出16,587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5,04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31万元,支出合计231,284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36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28.9%(土地出让收入年内未能如期实现),同比减收26,732万元,减60.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604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76.6%,同比减支8,145万元,减15.4%。 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7,367万元,转移性收入4,598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1,1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30,000万元,收入合计63,06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4,60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11,900万元,上解支出2,259万元,调出资金2,349万元,支出合计61,11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95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5,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同比减收1,081万元,减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44,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同比增支6,097万元,增15.7%。 收支平衡情况是:上年结余34,05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9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108万元,收入合计88,10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4,968万元,上解支出10,398万元,支出合计55,366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2,73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8%,同比减收534万元,减68%;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51万元,收入合计251万元;调出资金251万元,支出合计251万元。收支平衡。 以上均为快报数,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待市财政局批复我区2019年财政决算后,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变化情况。 (五)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经玉溪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市财政局核定我区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9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8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1.14亿元(因省级调整债务限额,专项债务限额比上年调减0.42亿元);核定我区2019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5.7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1.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14亿元(因省级调整债务限额,一般债务限额比上年调减0.21亿元;因发行新增债券,专项债务限额比上年调增3亿元)。截至2019年,全区政府债务余额21.2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5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12.74亿元,债务总额及分类债务余额均没有超过债务限额。 2019年,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支出结构,提升保障能力,做好开源、节流、盘活、争取和规范五篇文章,全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付息、保重点项目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为谱写新时代江川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财力保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发挥聚财作用,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强化征管措施,做到应收尽收;坚持非税收入执收情况定期通报制,确保及时足额入库。二是积极向上争取。全区累计到位上级资金142,667万元,重点争取到山水林田湖草、农村危房改造、星云湖保护治理、保障性住房、产业发展、公路建设等6类专项资金47,746万元。三是常态化清理存量资金。清缴存量资金10,922万元,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亟需领域,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四是挖掘乡镇(街道)增收潜力。认真落实好乡镇(街道)财政增收激励机制,获得省市奖补资金1,670万元。五是加强财源建设。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成本”,全年共减免税8,257万元,降费5,298万元;安排企业扶持资金5,321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1,516万元,为9户(次)企业解决贷款应急转贷周转资金6,500万元,促进了企业发展。 (二)发挥用财作用,保障重点支出。坚持统筹兼顾、量入为出、确保重点,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优先落实“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确保了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厕所革命、星云湖保护治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工作支出需要。全年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农林水、住房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资金172,0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保工资、保运转支出129,371万元,确保了社会良好秩序、和谐稳定;还本付息支出12,838万元,维护了政府公信力和社会稳定;投入扫黑除恶专项经费355万元,确保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三)发挥管财作用,提高资金绩效。全面公开政府收支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财政资金阳光透明运行。深入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新增发行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工程项目专项债券资金3亿元,争取置换债券转贷再融资资金16,140万元,化解政府性债务1,492万元,争取省级核销存量一般债务2,093万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向人大报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情况,规范国有资产配置、处置、使用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跟踪检查专户资金使用情况,收缴低效使用资金531万元。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节约采购资金93.8万元,节约率4.38%。 (四)发挥理财作用,深化财政改革。推进财政标准化平台建设,规范预算执行管理;深入推进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比例不断提高;全面启动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试点工作,选取7家单位进行试点。启用预算单位财务管理系统,全面将预算单位会计核算行为纳入财政管理平台统一管理;推进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线,改进监管和服务方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继续实施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评价激励,规范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鼓励商业银行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在做好今年财政工作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一是财政增收基础不牢,收支矛盾突出。新兴产业和后续财源尚未形成规模,招商引资、服务企业、培植财源关系“三保”的意识并未真正树立,随着国家减税降费等政策深入实施,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三保”、促发展等刚性增支远高于财政收入增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二是债务风险逐步露头。政府综合债务率高,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的压力加剧。三是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还不够。项目储备不足、前期工作滞后,部门争取项目资金的前瞻性、积极性、主动性不足。四是财政资金使用不规范,部门绩效意识不强、使用效益不高。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努力加以解决。 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20年全区财政工作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深入实施“5366”发展思路,围绕“建美一座城、治好一湖水、打造一个高地”工作重点,持续推进财政改革,强化财源建设,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财力保障。 根据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当前财政经济形势,建议2020年全区地方财政预算收支安排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建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790万元,比上年增收15,109万元,增28.1%。其中:税收收入42,800万元,比上年增收1,367万元,增3.3%;非税收入25,990万元,比上年增收13,742万元,增11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246万元,比上年增支31,020万元,增15%。 收支平衡情况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8,790万元,转移性收入121,72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2,431万元,其他调入20,950万元,政府性基金调入50,34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4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收入合计270,3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8,246万元,上解支出26,13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6,000万元,支出合计270,380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780万元,比上年增收83,413万元,增480.3%;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480万元,比上年增支57,875万元,增129.8%。 收支平衡情况是:上年结余1,9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00,780万元,转移性收入2,00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收入65,000万元(土地专项债、环保债、教育债),债券转贷收入6,000万元,收入合计175,7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2,480万元(含政府专项债务支出65,000万元),上解支出1,953万元,专项债务还本支出6,000万元,调出资金50,340万元,支出合计160,773万元。年终结余14,960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建议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874万元,比上年增收937万元,增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611万元,比上年增支1,643万元,增3.7%。 收支平衡情况是:上年结余32,7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6,87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138万元,收入合计90,7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6,611万元,上解支出8,396万元,支出合计55,00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5,743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建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万元,比上年减108万元,减43%;没有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与上年持平。 收支平衡情况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43万元,调出资金143万元。收支平衡。 需要特别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将区级2019年末预算单位形成的财政授权支付额度结余30,434万元,按权责发生制核算,转列当年支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584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850万元。 形成的主要原因是:(1)根据合同约定及部分项目未能竣工结算等原因,部分项目资金2019年度内不具备拨付条件,需在以后年度待具备条件后支付;(2)部分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下达我区时间较晚,资金下达预算单位后未能及时支付;(3)部分非税收入缴库时间较晚,导致办理资金清算的时间较紧,资金下达预算单位后未能及时支付,形成结余。 三、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区将坚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围绕既定目标,全力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全力抓增收,确保目标实现。严格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完善税收共治机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的同时也要做到应收尽收;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督促非税收入执收单位依法足额征收;进一步完善财政增收考核激励办法,充分调动乡镇(街道)培植财源、挖掘潜力的主动性、积极性;加快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国有资产兑付工作,推动区内闲置国有资产、低效国有资产处置变现,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积极申请发行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亿元,加大土地收储、出让力度;压实税务局、非税局、棚改指挥部、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主要收入组织部门的责任,加快收入完成进度。 (二)全力保重点,提升民生福祉。打破财政支出固化格局,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城乡低保、脱贫攻坚等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基本需求和稳定的社会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事业发展。积极申请发行教育专项债券0.5亿元;继续申报星云湖环保专项债券资金3亿,加强生态保护环境治理;贯彻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振兴;全力保障“三农”支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发展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发展,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全力促培植,狠抓向上争取。围绕全区产业发展主攻方向,用足中央和省、市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政策措施,用好区级企业引导发展项目资金,以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带动财源建设,为实现税收增长打好基础;继续执行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切实为民营企业解决好急、难资金问题,服务企业发展;继续落实好《玉溪市江川区财政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暂行办法》,调动各商业银行回归主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落实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做好微型企业培育工程,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继续落实好应急转贷周转资金政策,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围绕中央、省专项资金改革支持的方向加强项目储备,打牢向上争取基础,进一步完善向上争取资金考核办法,形成全区上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的良好氛围,减轻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资金压力,推进江川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四)全力强监管,确保安全高效。加强预决算信息公开,不断拓展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强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多措并举化解存量债务;建立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强化项目管理,把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严格控制在可承受范围之内;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各项规定,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降低采购资金支出;加大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缩小存量资金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和纠正违反财务管理和财经纪律的行为,确保财政资金规范使用。 (五)全力推改革,增强发展活力。继续做好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将尚未明确的事权挤进中央或省市盘子,减轻区级财政支出压力;继续推进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确保新旧制度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继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规范预算执行;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着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到2022年基本建成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加强国有企业监管,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益;规范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虚心听取区政协意见建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信心,真抓实干,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之和。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为保持年度预算的稳定性和财政政策的连续性,由政府设立,按规定范围筹集,专门用于调节和平衡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运行的财政储备资金。 调入资金和调出资金:是指运用调入方式进行资金调拨。调入资金是指未纳入当年年度预算收入,而直接用于平衡年度预算的其他资金。公共财政预算可从基金预算及其他资金调入,基金预算可从其他资金调入。被调方作调出资金处理。调入、调出两方匹配对应。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置换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从2015年开始,发行一定额度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清理甄别后应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这部分地方政府债券称为置换债券。 新增政府债券:经国务院批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预算中必需的建设投资的部分资金,可以在国务院确定的限额内,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举借债务的方式筹措。 积极的财政政策:政府通过改变财政收入和支出来影响社会总需求,从而最终影响就业和国民收入的政策,财政政策包括财政收入政策和财政支出政策。积极的财政政策就是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即通过增加政府投资与刺激消费需求来拉动经济增长。 监督索引号53040300600010111 玉江人发〔2020〕4号附件3 2019年玉溪市江川区财政收支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表20200121070211398.pdf
2020年江川区政府预算公开说明20200121070332846.pdf 玉江人发〔2020〕4号附件1 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20200121070333314.pdf 玉江人发〔2020〕4号关于印发《关于玉溪市江川区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地方财政预算的决议》等相关会议文件的通知.pdf
江川区2020年上级转移支付、政府债务管理及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pdf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