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9日在玉溪市江川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李光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三届人大常委会报告《玉溪市江川区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请予审议。 今年以来,江川区认真贯彻落实乡镇(街道)抓经济促发展决策部署,大力盘活国有资源资产,实现非税收入大幅增收,拉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收。另一方面,土地出让不及预期,高新区政府性投资补偿还款未能如期实现,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财力减少,导致区级财力较年初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对预算执行产生了较大影响,财政收支规模较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的预算发生了较大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云南省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等规定,需对区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及区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进行调整。 一、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测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区本级(含街道、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3,87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7,054万元、增46.3%。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25,53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581万元、减12.3%(主要原因是受一次性因素影响,2023年清算星云铭城项目土地增值税1,200万元、清算九溪农贸市场项目土地增值税560万元);非税收入调整为28,33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0,635万元、增267.9%(主要原因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8,944万元,大街市场经营权出让收益3,047万元,预计实现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收益3,000万元、水库经营权出让收益4,300万元)。 (2)上级转移支付收入。上级转移支付收入调整为130,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62,636万元、增93.0%,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66,818万元、指定用途转移支付63,182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报时,按要求仅将截至2023年12月31日收到提前下达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编入预算,未对2024年上级专款作预估。 (3)调入资金。调入资金调整为3,5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0,065万元、减94.5%,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0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8,005万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土地出让收入40,000万元,预计仅能实现7,931万元,扣除土地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后无结余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调整为1,5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00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川源公司缴入钟秀铭苑10套房产出让收入;其他调入资金调整为2,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2,460万元,调减的主要原因是高新区政府性投资补偿还款未能如期实现。 (4)调出资金。调出资金调整为7,42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261万元、增43.8%,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建设项目收益不及预期,难以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实现平衡。 (5)上解支出。上解支出调整为19,20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888万元、增34.1%,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免上解支出,先上解再补助。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整为817万元,原因是为弥补收支缺口需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综上,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176,455万元,具体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73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000万元,加调入资金3,500万元,加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7万元,加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691万元,加上年结余25,247万元,加下级上解收入1,099万元,减上解支出19,205万元,减调出资金7,421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4,146万元。扣减以前年度预拨经费占用库款32,591万元、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200万元及预计冲减盘活存量资金形成的支出2,208万元,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为140,456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 为尽量实现预算收支平衡,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根据预算执行的轻重缓急,优先调剂年初预算不急需的预算财力和压减不再执行的预算财力用于支持急需执行的新增预算。 (1)调剂年初预算用于新增急需预算。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因整改事项增多以及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年初预算项目调剂如下。 ①将年初预算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经费4,000万元,调剂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800万元、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750万元、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490万元、整改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370万元、城区二季度清扫保洁承包费239万元等重点急需项目。 ②将年初预算湖泊革命项目经费3,000万元,调剂用于星云湖流域清水入湖生态补水项目600万元、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540万元、西片区污水处理厂项目资金450万元、郭家大山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200万元、渔村河流域水土保持工程50万元等与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的重点项目。 ③受工资调标、机构改革、新招录工作人员、整改历史欠账等影响,将年初区本级预留经费5,325万元(不含星云、宁海街道),调剂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46万元,整改大街小学扩建经费680万元、周官河河口康美湿地生态修复资金3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统筹外待遇208万元、2022年防疫员(协检员)经费64万元、2021年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优秀教师奖励资金30万元及支付疫情防控民兵家属慰问补助资金10万元等项目。 (2)压减年初预算不执行项目。预算执行过程中因土地出让不及预期,高新区政府性投资补偿还款未如期实现,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支出无财力来源,为尽量实现预算平衡,按照预算执行的轻重缓急,将有限的财力优先用于保障“三保”、刚性支出、债务还本付息、重点项目支出,对于部分不急需或可延续到下年执行的项目,给予压减。压减2022年及2023年度区级财力安排结转到2024年还未执行的预算2,885万元(主要是雄关乡滇中绿色农产品产业园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及配套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17万元、宁海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47万元等),2024年年初预算不再执行的项目资金879万元,合计压减3,764万元。 (3)新增预算项目。为贯彻落实地方政府债务化解和重点工作安排,需新增预算6,512万元,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200万元、整改农村危房改造项目630万元、一般债券还本资金600万元、星云湖环湖截污PPP项目运维费400万元、厂网一体化PPP项目付费300万元,整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177万元、城投大楼办公租赁经费113万元、党校搬迁项目经费77万元、一般债券发行费用76万元、国有企业改革经费25万元、中医院偿还贷款利息24万元、2024年预算一体化系统预算编制端运维费10万元、偿还棚户区改造借款资金2,100万元、早街预留安置用地项目资金78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调整建议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53,87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7,054万元、增46.3%,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增7,681万元、增16.6%,同比增收18,440万元、增52.0%。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25,53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581万元、减12.3%,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减4,307万元、减14.4%,同比减收2,430万元、减8.7%;非税收入调整为28,338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0,635万元、增267.9%,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增11,988万元、增73.3%,同比增收20,870万元、增279.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456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2,903万元、减14.0%,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减45,170万元、减24.3%,同比减支10,870万元、减7.2%。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87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2,65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9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17万元,调入资金3,500万元,上年结余25,247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691万元,收入合计230,88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0,456万元,上解支出19,20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4,146万元,调出资金7,42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853万元,支出合计196,081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7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测算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0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2,615万元、减78.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调整为7,93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2,069万元、减80.2%,主要原因是房地产市场低迷土地出让不及预期。 (2)调出资金。调出资金调整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8,005万元、减100%,调减的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不及预期,扣减土地出让相关成本支出后无结余。 (3)上解支出。上解支出调整为35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443万元、减80.2%,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土地出让收入计提用于支持乡村振兴建设基金减少。 综上,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为8,728万元,具体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85万元,减上解支出3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可安排支出的财力为8,728万元,预计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需求为16,149万元,主要是征地补偿安排的支出7,155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万元、专项债券付息支出7,136万元、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5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8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财力仍然难以覆盖政府性基金支出需求,为实现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需从一般公共预算调入7,421万元补充政府性基金预算,原因是其他自求平衡专项债券建设项目收益不及预期,难以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区本级财力支出16,149万元,加上级转移支付收入安排的支出2,500万元,加2024年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75,300万元,加上年结余安排的支出6,588万元,减专项债券还本支出850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22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为99,665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0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2,615万元、减78.2%,同比增收6,189万元、增213.7%。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99,66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6,937万元、增58.9%,同比增支47,336万元、增90.5%。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5,300万元,调入资金7,421万元,上年结余6,588万元,收入合计108,5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9,66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8,500万元,上解支出35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万元,支出合计108,544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68,25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636万元、增2.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64,04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86万元、减0.1%。 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68,25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8,684万元,转移性收入1,029万元,上年结余44,361万元,收入合计142,32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64,040万元,上解支出33,292万元,转移性支出88万元,支出合计97,420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4,90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调整为1,6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400万元、增33.3%,调增的主要原因是川源公司缴入江城钟秀铭苑10幢房产出让收益增加,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减1,200万元、减42.9%,同比增收1,6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万元不作调整,与年初预算持平。 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万元,上年结余50万元,收入合计1,66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4万元,调出资金1,500万元,支出合计1,664万元。收支平衡。 二、调整后全区收支规模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62,71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8,097万元、增40.6%,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增8,724万元、增16.2%,同比增收19,387万元、增44.7%。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34,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2,880万元、减7.8%,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减3,606万元、减9.6%,同比减收1,816万元、减5.1%;非税收入调整为28,717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20,977万元、增271.0%,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增12,330万元、增75.2%,同比增收21,203万元、增282.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176,37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1,575万元、增0.9%,比专项调整预算调减20,692万元、减10.5%,同比增支6,729万元、增4.0%。 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2,71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130,00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1,0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2,653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73万元,调入资金3,500万元,上年结余39,219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收入2,691万元,收入合计252,65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375万元,上解支出19,205万元,调出资金7,42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4,853万元,支出合计217,85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支出34,79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9,085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32,615万元、减78.2%,同比增收6,189万元、增213.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00,631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36,959万元、增58.0%,同比增支47,642万元、增89.8%。 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8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500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7,65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75,300万元,调入资金7,421万元,上年结余7,532万元,收入合计109,4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0,631万元,专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8,500万元,上解支出357万元,支出合计109,488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与区本级一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区本级一致。 三、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一)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建议 根据《玉溪市财政局关于明确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玉财债〔2024〕25号),将我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调整为32.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49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2亿元,2023年比2022年增加3.87亿元,调增的原因是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争取到地方再融资一般债券2.87亿元(用于清偿政府拖欠企业账款),收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2亿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及债务化解相关情况 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2023年末,江川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0.42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1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1.30亿元。均控制在市财政局下达的债务限额内。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情况。截至2024年10月,江川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3.8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0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4.75亿元。2024年,江川区到期政府债券还本付息2.96亿元,其中:通过再融资还本1.77亿元,预算安排还本0.21亿元、付息0.98亿元。 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化解情况。截至2024年10月,化解地方政府债务3.68亿元,其中:化解地方政府法定债务0.15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3.53亿元。 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情况。2024年江川区预计新增专项债券7.53亿元,较年初预算增加3.53亿元。截至2024年10月,已新增专项债券3.53亿元,其中:区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1亿元、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江川段)2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0.53亿元。 截至目前,区人民医院综合住院楼建设项目拨付至项目单位0.8亿元,支出0.35亿元;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江川段)拨付至项目单位1.7亿元,尚未形成支出。新增专项债券补充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0.53亿元,已经全部支付完成。 四、其他报告事项 (一)“三保”预算调整情况。区级财力安排的“三保”支出整为90,448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7,038万元、减7.2%,其中:保基本民生调整为8,332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增1,464万元、增21.3%;保工资调整为80,735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7,298万元、减8.3%;保运转调整为1,381万元,较年初预算调减1,204万元、减46.6%。加上上年结转“三保”支出及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用于保基本民生的支出20,936万元,区级全口径“三保”支出调整为111,384万元。 (二)专户资金全口径预算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专户资金19,103万元,建议将2024年专户资金调整为21,331万元,调增2,228万元、增11.7%,调增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各预算单位收到上级专户资金补助各单位收入增加。 (三)盘活存量资金情况。2024年盘活存量资金2,208万元,按程序报区政府同意后主要用于基本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目前已支出1,253万元。 (四)预备费动用情况。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区本级按程序动支预备费163万元,其中: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资金151万元、雄关乡地质灾害救灾处理资金补助12万元,剩余预备费按程序动支。 五、下步工作重点 为确保预算调整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力抓增收。一是强化税收征管。充分利用税收大数据,提升以数治税水平,加强对小规模纳税人和烟花爆竹、文旅、餐饮业等行业税收征管。落实《玉溪市江川区税收征管保障实施方案》,细化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征管协作工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加快对区公安局明珠路住房、原江城派出所办公用房、原江城计生所、原龙街工商所等12宗资产挂牌出让,跟进机场高速购买前卫业家山项目水田指标费用及时入库,力争实现西片区污水处理厂及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特许经营权出让收入3,000万元和水库经营权出让收益4,300万元。 (二)全力抓争取。一是紧扣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吃透政策,进一步梳理政府隐性债务、国有企业债务等各类地方债务情况,积极争取新增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限额。二是围绕专项债券范围,特别是土地储备、存量商品房等,提前做好项目储备。三是积极加强与上级沟通汇报,努力向上争取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等财力性转移支付资金。四是抓住中央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和省级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改革的机遇,争取提高本级收入分享比例、减免上解比例等政策。 (三)全力控支出。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过紧日子相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只减不增”规定,严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和一般性支出。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严格支出顺序,坚持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首要位置,力争应保尽保。 (四)全力防风险。一是抓实地方债务化解工作,密切关注中央化债政策,及时掌握政策动向,积极化解存量债务,严控新增债务。二是坚决防范基层“三保”风险,将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着力解决好“老弱病残幼”等重点群体补贴补助资金拖欠问题。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附件2:2024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草案).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