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税务局于2020年6月10日2019年度纳税信用A级名单进行公布,共44户A级纳税人。区局坚持“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充分发挥纳税信用评价“促进剂”的作用。随着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有效运用,进入A级名单成为纳税人的向往。 2020年,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关注度创下历史新高。有的企业到我局纳税服务部门查询自己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时表示:“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来说太重要了!”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B级、M级的企业纳税人,申请农业银行、建设银行等银行贷款时无需抵押,无需担保,均可申请。而且A级企业纳税人可以享受到税务机关的五项激励措施。针对许多企业咨询如何才能成为A级企业纳税人的情况,纳税服务部门人员对其讲解了纳税信用评价的规定和流程,以及成为A级企业纳税人的要求和标准。 为推进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法遵从度,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真正运用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我局完成了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在开展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中,我局对1221户企业类纳税户进行纳税信用评价,产生A级纳税人44户,比2018年度的16户增加了28户,A级纳税人的增加主要是税务机关提高了纳税服务力度及税收政策的落实、宣传和辅导,提升了纳税的遵从度,说明纳税人正在向依法诚信纳税的“轨道”靠近。 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以增强守信纳税人的荣誉感。让诚信者一路绿灯,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充分体现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的运用。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对A级、B级、M级、C级、D级的企业纳税人实施分类服务和管理。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并采取五项激励措施。对B级、M级、C级的企业纳税人也采取对应的激励措施。对纳税信用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采取公开D级纳税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等八项惩戒性措施。 做好纳税信用评价工作,宣传好、运用好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能够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为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作者:刘存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