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区文化馆、区图书馆: 现将《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度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1月1日 玉溪市江川区2023年度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方案 根据《玉溪市2023年度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方案》《关于推动玉溪市江川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及《玉溪市“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发展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加快构建玉溪市江川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全力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市、区党代会精神,按照省、市、区有关部署,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为抓手,强化资源整合、创新管理机制、丰富文化供给、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把服务群众同教育引导群众结合起来,把满足需求同提高素养结合起来,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推进文化强区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为目标,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按照分级负责,逐年推进的思路,2023年,在全区提升完善2个乡级文化站,建设提升28个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命名400个 “文化家庭”。使基层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成为我区文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和提供公共服务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基层党组织凝聚和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使“文化家庭”成为我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的典范。 三、主要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动玉溪市江川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和《玉溪市2023年度实施 “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方案》要求,按照2023 年度计划有序推进实施。 (一)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在全区乡镇(街道)文化站、原撤销乡镇政府所在地、较大村委会(社区)所在地、大型企业生活区等,提升完善2个乡级文化站建设。在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广泛开展党员教育、宣传文化、非遗传承、科技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满足群众读书看报、文艺演出、广播电视、电影放映、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等公共文化服务需求;完善新时代文明实践文化服务平台功能设施、标识标牌、志愿队伍等建设。 (二)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在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所在地,提升打造28个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泛开展文化服务活动,丰富村小组群众文化生活;完成村、小组两级文艺骨干培训任务,为每个村小组培训1名以上文艺骨干,带动每个村小组组织1支以上乡村文艺队(10 人以上/队),推动与新时代文明实践站融合发展,打通联通贯通基层阵地资源、载体资源、项目资源和志愿服务力量。 (三)文化家庭。在全区所有家庭中,通过自行申报或基层文化、民宗、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共青团、妇女等各种组织推荐,分市、县两级分别命名,认定命名400户(含市级60户)文化家庭。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传承民族民间特色技艺,引领群众文化生活新风尚。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阶段(2023年1月至2022年7月) 1.制定2023年度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根据。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宣传部 玉溪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玉溪市实施“百千万文化工程”助推乡村振兴工作方案>》《玉溪市2023年度实施 “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方案》制定江川区2023 年度工作方案。认真总结2022年工作经验,做好2023 年工作安排。 2.建立联络员制度。由区文化馆安排3名业务骨干,每1名业务主干负责联系指导2至3个乡镇文化站,督促指导每个乡镇按时编制培训计划,按质量完成年度培训任务,按要求完成年度服务指导工作。 3.创作本地特色文艺作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重点,围绕宣传法治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乡村振兴等主题,制定创作计划,编排一批特色浓郁的音乐、舞蹈、曲艺、戏剧小型艺术作品,区级文化馆不少于2 个、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不少于1 个。 (二)启动阶段(2023年8月至11月) 1.实施第二批设施提升。按照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要求,整合各级各类支持基层建设的帮扶资金,依托乡村振兴驻村干部力量,开展乡、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标准化建设工作,完成全区2个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28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提升建设任务,全区创建400户(含市级60户)文化家庭(见附件)。 2.组织文艺帮扶队伍开展帮扶活动。继续组建市、县两级文艺人才帮扶(含青年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服务队伍,帮扶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培养文艺骨干,指导文艺队伍建设。帮扶志愿者有计划、不定期到联系点进行服务指导,年终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3.深入实施主题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积极组织区、乡、村级业余文艺队走进学校、农村、企业、军营、社区等地,开展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百团千队”宣传主题教育暨“戏曲进乡村”文艺演出,区文化馆、乡镇(街道)宣传文化服务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共同完成不少于70场文化惠民演出任务,以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4.开展群众文艺星火工程评选工作。开展区级“星级”文艺团队的评选命名工作并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命名,规范、督促、激励业余文艺团队,全面提高基层群众文化团队的发展水平。 5.大力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区文化馆制定群众文化和文艺骨干培训计划并组织开展培训,区文化和旅游局组织开展玉溪市江川区2023 年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会议暨“百千万文化工程”业务培训班,组织7个乡镇(街道)、部分村(小组)业余文艺队(含青年文化和旅游志愿者)骨干等按要求参加培训,完成2023 年度培训和建设任务。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3 年12月) 组织开展2023 年度“百千万文化工程”工作总结,提供相关工作台账,做好年底各项考核准备。抽调部分区级、乡级公共文化服务工作者开展交叉检查工作,发挥各地成功经验与创造力,发动群众力量推动群众文化工作,形成群众文化群众推动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调。区文化和旅游局要主动与相关部门协调对接,按照市、县级“百千万文化工程”联席制度,制定年度方案,明确职责及要求,共同推动年度工作落实。 (二)争取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统筹整合各级资金对“百千万文化工程”建设所需资金补助。2023年,每个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补助5万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补助1万元,同时整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建设资金推动乡镇、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每个区级“文化家庭”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发文表彰,每个市级“文化家庭”由市文化和旅游局统一授牌表彰。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用于乡、村、组文化设施建设,配备各类文艺设备,保证文艺骨干培训、文艺队建设和参与展演活动等工作。 (三)积极帮扶。继续对接市级、组织区级专业文艺人才帮扶、联系乡级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实施培训计划,为每个乡镇(街道)培养30 名以上文艺骨干,帮助每个村(小组)成立1支以上文艺队。 (四)加强督导。主动担当,加强对基层点上的督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区文化馆要继续实施好文艺帮扶志愿服务工作,服务情况可作为个人年度职务职级晋升和年度考核评优评先依据。各乡镇(街道)完成工作情况将纳入本年度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考核,对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分配额度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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