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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制度


来源: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局政务信息公开网 时间:2023-12-05 11:02:26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为进一步加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系统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充分发挥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在新闻宣传、舆论引导、舆情应对等方面的引领和示范作用,现就加强本系统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对象和工作目标

本制度所称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是指玉溪市江川区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在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小程序等第三方平台上开设的政务账号或应用,以及自行开发建设的网站、移动客户端等。

交通系统各单位要切实承担起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始终坚持党管舆论、党管新媒体原则不动摇,认真落实“统筹整合联动、跨界打通融合、扁平一体高效”理念,打造整体协同、联动发声、响应迅速的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推动我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

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政务新媒体业务统筹指导和宏观管理,做好政务新媒体的规划建设、舆论引导、网络安全等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务新媒体的开立注销、信息发布、日常管理、组织保障、安全管理等工作。

三、健全完善管理机制

1.清理整合机制。一个单位在同一个平台原则上只开设一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同一平台已开设多个账号的,应进行功能整合和清理关停。对不同平台上功能相近、用户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的政务新媒体应进行清理优化,注重实效,无力维护的要坚决关停。各单位不得以内设机构名义新开设政务新媒体。鼓励各单位在网民关注度高的新平台开设政务新媒体账号。

2.建立备案机制。建立政务新媒体备案制度,各单位政务新媒体的开设、变更、注销等工作,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区网信办备案。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变更或注销账号信息,并向社会公告。政务新媒体与社会力量开展重大合作、举办重大活动、实施重大项目,应提前7个工作日向区网信办备案。

3.内容发布机制。政务新媒体要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根据区网信办指令要求,及时转载指定的稿源信息。鼓励各单位创新形式,制作发布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政务信息。不得发布涉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信息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信息。严禁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刊登商业广告或链接商业广告页面。

4.安全防护机制。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和应急预案。要落实专人加强对政务新媒体账号密码的安全管理,防止账号被盗用或被恶意攻击等安全事件发生。强化用户信息安全保护,不得违法违规获取超过服务需求的个人信息,不得公开损害用户权益的内容。

5.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政务新媒体要发挥政务公开新型平台的作用,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对于群众诉求要限时办理、及时反馈,确保合理诉求得到有效解决。严禁购买“粉丝”等数据造假行为,不得强制要求群众下载使用移动客户端等或点赞、转发信息。

四、强化工作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将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将内容保障、运维监管等经费纳入预算。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增强信息编发能力、舆情研判能力、回应引导能力、应急处置能力。

2.增强工作协同。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大数据等部门的协调会商机制,实现网上舆情引导与网下实际工作处置相同步、相协调,合力做好发布引导、舆情应对、网络安全等工作。

五、其他事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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