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示 为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江川区大街街道星云湖入湖河道延长线、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星云湖四退三还配套用地和大街街道乡村振兴等项目用地需求,这些项目是江川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大街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我区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号)相关要求,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开展、组织编制了《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已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江川区开展《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规划修改工作;同时,评估成果资料报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备案,于2020年3月13日通过备案并出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备案表》,建议江川区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大街街道规划修改工作。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大街街道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保障大街街道星云湖入湖河道延长线、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星云湖四退三还配套用地和大街街道乡村振兴等建设项目用地,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实现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发展。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一)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的需要 星云湖集防洪、灌溉、水产养殖、旅游等功能于一体,是江川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加强星云湖保护治理,根据《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等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江川区实施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程。工程建设范围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即星云湖水体及星云湖最高蓄水位(黄海高程1722.5米)沿地表外延100米以内的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的房屋拆迁及居民安置、农业用地清退、场地清理平整、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 为了使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作顺利推进,大街街道强化认识,严格执行《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需要在星云湖外延100米以内的一级保护区内“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严管星云湖生态红线范围内新建、改建,乱搭乱建,按照既定的时间节点抓好整改工作,确保土地流转,房屋拆迁工作按时完成;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征迁补偿方案,落实星云湖“四退三还”搬迁安置工作,保证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工作顺利推进。本项目属于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方针政策,无论从工程实施的技术性还是从社会效益方面,项目建设都是必要的,有必要对《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开展规划修改。 (二)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近年来,大街街道扎实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打造绿色生态文明村建设,加快实施“美丽乡村+文化”试点,旨在进一步丰富和提升美丽乡村建设的内涵和品质,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试点以建设美、经营美、传承美“三美”同步推进为重点,注重美丽乡村建设与文化的融合,推动乡村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建成一批能够带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宜居宜业的品牌名片村,打造美丽中国的乡村样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文化支撑。 由于现行规划未安排建设用地,造成拟建设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匹配的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解决用地需求,需要对《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开展规划修改。 (三)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大街街道始终坚持调结构、强产业、惠民生的发展之路,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一方面紧跟区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的步伐,以打造特色小镇为目标,稳步推进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另一方面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旅融合,紧跟全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县的建设步伐;再一方面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提升工业效益。以建设美丽宜居小镇为目标,稳步推进“一城五镇多村”建设,进一步提升乡镇面貌,积极争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深入实施“百千工程”整治村项目、完善乡村道路、新修水利等工程,助力大街街道新农村建设,提升大街街道人居环境。 由于现行规划未安排建设用地,造成拟建设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匹配的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解决用地需求,需要对《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开展规划修改。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上级下达大街街道指标调整情况为:建设用地总规模由1628.78公顷调整为1686.9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由1381.47公顷调整为1439.6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由649.99公顷调整为707.08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290.09公顷调整为348.2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254.00公顷调整为307.7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149.44公顷调整为175.37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大街街道本次规划修改指标来源于: 1、经玉溪市人民政府同意使用省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55.16公顷,并配套相应的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50.7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25.91公顷,专项用于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示范区等建设项目; 2、根据前卫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剩余情况,本次规划修改,从前卫镇调出新增建设用地指标3.02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用于大街街道项目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城修改为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58.18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58.18公顷。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一般农地区减少34.54公顷、城镇用地区增加60.90公顷、村镇用地区减少2.76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19.10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4.50公顷。 四、《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后,大街街道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上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规划目标变化情况为:大街街道耕地保有量减少25.9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57.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8.1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57.09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0.54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57.64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增加53.77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25.93公顷。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20年8月12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件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江川区大街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的批复》(玉政复〔2020〕39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8月17日-8月21日。 特此公示。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