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窑房村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涉及雄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局部调整的公示 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我区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区土地复垦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5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02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278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窑房村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增加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专章。现将《方案》涉及雄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局部调整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调整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和<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区土地复垦验收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云国土资〔2018〕152号)、《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批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102号),建新区地块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在《方案》中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增加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专章。《方案》已通过区、市两级审查,并于2020年6月29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数据复核,原则同意雄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符合云南省关于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的程序、条件,规划调整是合法的。 (二)规划调整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调整,围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有效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为出发点,保障玉溪市江川区农产品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处理应用示范项目建设用地需求,拟调整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禁止建设区,指标来源合理。 二、规划调整的必要性 (一)江川生态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江川区蔬菜种植面积的不断扩大,以及雄关乡蔬菜冷链物流中心的满负荷运行,目前没有统一妥善的蔬菜废弃物处理系统,若随意倾倒或者处置不当,蔬菜废弃物产生污水直接排放造成污水四溢,不仅严重污染了水源、生态自然环境,致使病菌的传播,对附近农民生活、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造成资源的极大浪费。该项目的建设将有效解决以上问题,促进江川区生态农业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二)有利于促进清洁和节约型能源开发利用 我国能源工业面临着经济增长和环境污染的双重压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具有重大意义。沼气作为一种高能优质的能源,沼气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蔬菜叶等废弃物经沼气发酵后产生的沼气(及其提纯产品生物天然气)是一种清洁能源,可以替代煤炭,起到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的效果。相对于煤矿瓦斯、焦炉煤气、高炉煤气等富含氢、成分易变的可燃气体而言,沼气成分稳定、更便于利用。 (三)促进节能减排和区域循环经济发展 随着江川区蔬菜种植面积的不断增加,基地及蔬菜冷链物流中心产生的蔬菜废弃物日益增多,若得不到妥善处置,不仅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而且容易引起社会问题。建设沼气工程对蔬菜废叶等有机废弃物进行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使不完全的农业生产变成一个闭合的循环,可以加速农业各部门之间的综合发展,比较充分地利用农业生产收获的能量和物质,可以调节能源、肥料两者之间的关系,提高土壤肥力,减少化肥的施用,从而促进区域农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有利于发展绿色农产品,保证食品安全 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大问题。利用蔬菜废叶等有机废弃物进行沼气发酵,能制成优质的有机肥料-即沼肥(包括沼液、沼渣等)。施用有机肥料,可以大大减少化肥和农药的施用量,从而降低了化肥、农药在农产品中的残留,生产绿色甚至有机农产品,保障食品安全。 (五)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促进农民增收 大量的实践证明,沼肥沼液的施用,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产量,同时,减少了生产成本,能有效提高农民收入,从各个方面直接或间接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 三、《方案》的规划调整内容 《方案》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指标6.58公顷,调整前地类为耕地0.86公顷、林地5.54公顷,其他农用地0.18公顷,位于有条件建设区,指标来源为《玉溪市江川区路居等4个乡镇石岩哨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预售的节余指标6.58公顷。规划调整后,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禁止建设区。建新区涉及的土地规划地类调整为城镇用地,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四、《方案》对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影响 规划调整后,雄关乡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上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规划目标变化情况为:耕地面积减少0.86公顷,为1821.98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6.58公顷,为340.3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58公顷,为270.80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6.58公顷,为54.46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增加0.86公顷,为38.92公顷。 五、《方案》批准情况 江川区雄关乡窑房村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涉及雄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局部调整于2020年8月20日经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实施。 批准文件为:《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窑房村城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方案涉及雄关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局部调整的批复》(玉自然资复〔2020〕25号)。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年8月21日-8月27日。 特此公示。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