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的公示 2020年7月15日,云南绿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区自然资源局提出对JTC-2014-2号地块、JTC-2014-3号地块容积率调整的申请,申请容积率由>1,﹤2,调整为>1,≤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提高城乡规划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有关规定,我局先后于2020年8月3日和8月12日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对容积率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论证意见认为:云南绿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对JTC-2014-2号地块、JTC-2014-3号地块容积率调整,符合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调整具有必要性。 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第九条第三款规定,JTC-2014-2号地块、JTC-2014-3号地块,拟将容积率由>1,﹤2,调整为>1,≤3,现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可在(/jcqzfxxgk/yxsgtzyjjcfj/)网站登录进行浏览查阅。凡对规划内容有意见或建议的单位或个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常继辉,电话:0877-8010631)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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