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举行《玉溪市江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玉溪市江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决定举行《玉溪市江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玉溪市江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1年10月下旬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区年满18周岁,与涉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区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10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区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持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江川区景新路20号(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填写《报名表》;网上报名请登录江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附件并填写报名表,用电子邮件发送至电子邮箱:jcqcbzx@163.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工作单位及职务、联系方式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联系人:陈周烜 联系电话:0877-8010590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9月30日18:00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将于2021年10月10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网站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六、相关要求 (一)听证代表应当本人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李俊 0877-8010590 附件:玉溪市江川区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报名表.xlsx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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