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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第3号)


来源: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时间:2023-12-26 11:39:45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报告的公告

3

 

关于《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的听证报告已经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和《玉溪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若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和城乡规划股联系。

联系人:王艳丽  向雪璐  联系电话:0877-8019176

附:《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26

 

附件

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听证会听证报告

 

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1225

 

一、听证事由

根据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对《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进行公开听证,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和参加人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于20231222日(星期9:50玉溪市江川区自然资源局五楼会议室举行。

(二)听证参加人

1.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和听证记录人均参加听证会。

2.听证代表应到15人、实到13人。

三、各个方面听证代表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此次听证会上,到会的13位听证代表踊跃发言,对《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经过梳理和汇总,归纳总结如下:

1. 文本上出现“红塔区”表述,建议核对后修改。

2. 建议增加调规部分的矢量图。

3. 文本中控制指标表数据有误、关于“上级下达指标”表述有误,建议重新核对后修改。

4. 建议简化文本中关于规划分区的表述。

5. 机场高速打隧道会抽干地表水,能否解决老百姓生产生活用水。

6. 文本中进一步核对相关数据、表述准确。

四、决策发言人的主要意见及理由

决策发言人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作如下发言:

为满足项目建设实际需求,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引导作用,按照要求编制土地用途调整方案。编制过程中,坚持合法合规原则、保护优先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量质并重原则和动态更新原则。用途调整时须严格执行相关要求和技术规程,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权威性。

我局将认真根据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对《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使《玉溪机场高速公路(红塔区研和至江川区江城)涉及江川区规划土地用途调整方案(草案)》更加合理、符合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五、听证会评议情况和听证意见、建议的采纳情况

根据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决策发言人现场作了相应的解答,我局经过认真研究现将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归纳如下:

(一)针对第1条,给予采纳。下一步由编制单位核对后修改

(二)针对第2条,给予采纳。下一步由编制单位在文本中增加调规部分的矢量图。

(三)针对第3条,给予采纳。下一步由编制单位在文本中修改控制指标表数据以及关于“上级下达指标”的表述。

)针对第4条,给予采纳。下一步由编制单位简化文本中关于规划分区的表述。

)针对第5条,予采纳。此建议与本方案无关,建议与业主单位对接

)针对第6条,给予采纳。针对方案中的文本部分我们会认真斟酌,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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