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社区矫正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和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活动,保证了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实施。现将主要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
根据玉溪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安排,江川县成立了江川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江办发[2009]13号),确立了领导小组成员,成员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组长,副县长任副组长,成员从县委办、政府办、政法委、司法局、公检法、民政、人事等十六个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并制定《江川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江综治维稳发[2009]4号)。根据文件要求,各乡镇也相应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乡(镇)长、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社区矫正成员由综治专干、综合办主任、信访专干、派出所、司法所、妇联、共青团、财政所、人事专干、关工委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司法所,由司法所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各乡(镇)制定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下发至各中心、站所、各村委会(社区),明确工作范围、工作任务、组织领导、工作职责。
二、召开动员部署会
4月24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动员部署会,县人大、政协、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乡镇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乡镇综治维稳专干、司法所长和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共53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江川县司法局长结合《江川县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和江川实际,从乡镇如何构建矫正网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供矫正质量、抓好日常监控等五个方面进行工作动员和安排部署。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建立社区矫正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增强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队伍建设等五个方面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作了强调和要求。
三、加强学习培训
4月18日,县司法局协同县综治委召集各乡镇综治专干、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讲解社区矫正业务、工作程序、工作原则、工作纪律和要求。各乡镇召集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成员、各村(社区)的书记、主任、调解主任、治保主任进行业务培训,并邀请县社区矫正办公室人员到会进行业务讲解,今年以来,乡(镇)共培训业务人员7期315人。
四、加大工作力度,做好矫正对象的衔接工作
江川县社区矫正办公室将接受到的矫正对象及时移交到各司法所,司法所接受后,通知矫正对象到司法所报到,司法所按要求进行人员登记、入矫谈话、签订矫正监督协议、制定矫正方案、矫正对象每周电话汇报、司法所每月走访考核打分等,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至10月底,我县共接受社区矫正对象31名,均按社区矫正工作的要求进行正常管理。
江川县司法局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司法局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