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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关乡调委会调处一起因建设公墓而引发的坟地纠纷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5-04-07 10:55:32 点击率: 70打印 】【 关闭

雄关乡调委会调处一起因建设公墓而引发的坟地纠纷

 

近日雄关乡调委会成功调处一起因建公墓过程中误推樊氏家族祖坟而引发的坟地纠纷,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维护了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

  2014年12月31日,雄关乡雄关社区樊氏家族几名成员怒气冲冲来到乡调委会反映,他们葬雄关乡上营村委会象山山脚处的5座祖坟,被雄关乡在此建设象山公墓的施工方掉,请乡调委会给予调解,并扬言,如果政府不能有效调解,他们要去挖施工老板杨某家的祖坟等等。乡调委会工作人员一方面向樊氏家族成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耐心细致地做樊氏家族成员的思想工作,稳定情绪,另一方面积极向乡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并组织人员对该事件及时进行调查。

据查,雄关乡象山公墓建设由杨某负责承建,因樊氏家族的祖坟在象山公墓的界线旁,影响到象山公墓的规划建设,乡党委政府想把其纳入公墓建设规划,经做樊氏家族的工作后,樊氏家族同意并于2014年12月初把其中3座祖坟(因这3座坟有后人照管,较明显)搬迁另葬。杨某以为樊氏家族把祖坟全部搬迁,就开工推土,误推了樊氏家族尚未搬迁的5座祖坟而引发了纠纷,本纠纷涉及樊氏家族成员30户,153人。  

   2015年1月16日,雄关乡调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多次做樊氏家族和杨某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后达成协议:一是由杨某一次性补偿樊氏家族人民币118600.00元,并于当日一次性付清;二是双方界定了象山公墓与樊氏家族祖坟的界线范围,樊氏家族在其界线内的祖坟,按照象山公墓建设的要求,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三是今后樊氏家族成员死亡后须按殡葬改革政策火化后方可葬入其祖坟中。 

(雄关所 陆翔)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司法局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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