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关于对政协玉溪市江川区二届三次会议第71号提案答复 陆绍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公共平台资源和有线电视加强农村村民交通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在区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结合江川区实际,认真抓好“七五”普法规划的落实,深入推进“法律十进”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立足长效机制建设,注重部门配合,从严从实从细做好文明交通宣传教育工作,并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现将相关工作情况回函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对提案的办理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部署,并要求分管领导和相关股室及时与协办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对接,就此提案的办理进行分析研究,有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结合江川实际,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项决策和部署,我局联合江川交警大队、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深入各乡镇、村组,切实开展“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通过设立法律咨询台、展出宣传展板、现场广播宣传、发放交通法规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解答交通法律咨询,并结合当前江川区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改善区交通管理现状,向群众进行了讲解;二是通过典型交通事故,开展“以案释法”工作,详细讲解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越线停车、违规驶入机动车道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剖析了事故原因、暴露出的问题,介绍近年来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所做的工作,呼吁广大农村群众要高度重视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活动期间,共出动宣传车宣传17人次,进村循环播放宣传音频3个,展出展板3块,悬挂横幅1条,发放《道路交通宣传》手册、《交通24历》手册、《全国交通安全日》手册、扫黑除恶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通过扫一扫“云南掌上12348”、“江川法宣在线”等微信公众号送出宣传环保袋1000余个,宣传围裙300余条。 三、加强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公共平台资源和有线电视加强关于交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充分借助“江川交警”微信公众号、QQ、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车管所LED显示屏等媒体媒介适时传播安全理念、安全规则、安全常识,播报路况信息,不断扩大文明交通的知晓面。2019年以来,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各类交通安全信息58期,曝光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23期,发布“两公布一提示”7条次,通过江川人民广播电台共播放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新闻11条,通过江川区广播电视台每天三次播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广告903条次。 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已纳入全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省全国文明城市“双创”工作中,有效整合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力量,共同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最后,感谢陆绍荣委员对我区法治宣传工作及交通事业的关注和支持,并期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区司法行政事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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