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3年新农保
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农保这一重大惠农政策,确保群众的切身利益,自7月1日起,我县2013年度新农保缴费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16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没有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我县户籍的农民和居民,除在校学生外,都应该参加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60周岁以上老人,国家每人每月发给60元的基础养老金;所有参保人员,国家给予缴费补贴和养老金补贴,多缴多得,长缴多得,不缴不得。
二、2012年已经缴费人员,请于2013年7月1日到10月30日之内到当地信用社将保险费存入自己的新农保存折,由县信用联社代扣代缴,10月30日后将不再进行扣缴。需要变更缴费档次人员,请于8月1日前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变更手续。
三、2011年、2012年没有缴费的人员,请于8月10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册复印件,到所属村(居)委会办理参保手续,并在新农保存折上存入缴费金额。1―4级残疾人需要提供有效的残疾证复印件,一、二级残疾人由国家代缴100元,三、四级残疾人国家分别补助50元、30元。
四、所有符合领取条件的正常参保人员,从年满60周岁的下个月起,个人账户养老金按政策计发外,每人每月享受60元的基础养老金;60周岁以上的一、二级残疾人和五保户,国家每人每月加发养老金补贴50元,合计每月领取110元。
五、领取人死亡后,在60天内持相关证明办理了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注销手续的,每人发给丧葬补助费600元。请家属尽快到村(居)委会办理注销和丧葬费领取手续。
六、1968年以前出生的人员,符合参保条件但2011年、2012年没有参保,而且在2013年规定时间内再不缴费参保的,以后计算机系统将无法进入缴费申报程序,也就不能享受政府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和各种新农保补贴。
特此通告
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7月1日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