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按时按质完成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233号)精神,由于发放时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我区高度重视,积极抓好落实,组织力量,筹措落实调待资金,畅通发放渠道,确保新增加的养老金不少一分、不漏一人的发放到位。江川区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于8月30日全部结束,新增养老金将已于8月31日前发放到人。
今年的调待政策规定,凡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具体调整标准为:一是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0元;二是挂钩调整:与本人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叠加调整:缴费年限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按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2.5%调整养老金。三是倾斜调整:高龄人员:70周岁≤年龄<80周岁,月人均增加30元;年龄≥80周岁,月人均增加50元;一类地区每人每月增加10元。另外,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本人按以上标准调整养老金后,未达到本次待遇调整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调整到本次调整待遇以后全省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
我区符合此次调待范围的共3389人,月增发养老金总额494868元,月人均增加养老金146元。通过此次调待,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1894元,较调待前相比增加146元。
(江川区社会保险局 马江林供稿)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