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 〔2017〕第44期 玉溪市江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江川区开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 数据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加强管理,规范社会保险数据管理,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把做好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作为重点来抓。 一是加强职工队伍建设,搞好建设,筑牢思想防线。通过召开会议,学习和宣传个人权益记录的数据管理工作。明确职责范围,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增强干部职工的个人权益记录数据管理意识。防止违纪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的安全与真实。 二是严格经办流程,确保参保数据真实有效。严格按照数据信息管理规范,除工伤保险存在建筑行业项目参保、大学生村官工伤参保在系统外参保、征收外,所有经办业务数据全部通过信息系统前台客户端进行,不存在通过后台开库直接进行输入。在参保过程中严格审核参保资料,认真核对参保单位、个人参保信息,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准确记录参保人员及用人单位的登记、缴费、享受待遇和个人权益信息,确保个人权益记录数据与业务经办原始资料一致。个人权益数据变更维护严格按制度和规定执行,并在系统内做好备注。待遇计发数据严格按照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操作规程生成。对个人权益信息数据的采集、保管、维护等环节涉及的书面材料及时进行存档管理。 三是明确操作职责,落实社保机构数据管理职责。按照政策规定和操作规程,设置个人权益记录管理权限,明确操作权限;做到专网专机专用,不存在通过互联网经办社会保险业务、采集社会保险个人权益信息,并由系统管理员进行专人管理;严格控制个人权益数据库用户管理权限查询,严禁系统管理员、数据库管理员兼职业务经办、查询用户信息情况;个人权益记录由我局及软件维护部门共同管理维护,不存在将个人权益记录委托第三方单独管理和维护。 四是强化服务意识,做好权益记录查询工作。 查询人员须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等进行查询,如非当事人查询须持当事人有效证件查询。查询服务范围在符合法律法规范围内的内容。不存在提供数据库全库交换或者提供超出规定查询范围的现象。 行政部门、司法机关以外的社会机构或者公司到我局查询个人权益记录数据需向我局提供介绍信、单位证件等信息方可查询,不存在提供、复制、公布、出售或变相交易个人权益记录信息行为。 (供稿:玉溪市江川区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