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社会保险内部控制建设,提升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能力,防范经办领域各种潜在风险,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根据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的要求,我区开展为期两年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 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我区积极开展专项行动自查工作,为确保经办风险管理取得实效,我区社保局成立了“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专项行动方案,为经办风险管理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提供保障。专项行动以建设完善的社保经办风险管理体系为主线,以落实内控要求为核心,以经办机构为重点,以现场检查评估为手段,明确风险管理“一把手”责任制,不断夯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管理基础,健全风险管理各项制度,完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力争到2018 年,达到风险管理基本要求,坚决遏制基金安全重大案件发生,一般案件发生数量明显下降,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对照梳理,自查自纠。认真对照《云南省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检查评估指标明细表》,严格按照组织机构控制、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控制的管理与监督开展对标检查评估。通过对建立风险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管理办法和工作制度等150个细则仔细比对核查,针对存在的管理风险点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严格规范业务管理、基金收支管理、财务管理,提高经办服务水平,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和管理水平,规范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供稿:江川区人社局 马江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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