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了解江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PPP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前准备工作。2017年11月22日,江川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组织该项目SPV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深入全民健身运动场馆、龙泉大道南段道路工程、浪广路北延工程等3个项目工地进行调研。 通过现场调研,目前全民健身运动场馆:已完成办公区及标化工地体验区临建设施建设,综合馆完成296根深基坑支护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浇筑,③轴搅拌止水桩完成99幅,完成桩间土加固高压旋喷桩49根;龙泉大道南段道路工程:已完成 K0+020~K0+140 CFG桩场地平整,CFG桩机设备已进场。已完成K0+140~K0+520耕植土外弃10000m3,片石回填2800 m3及施工便道的修筑。已完成K1+400~K1+630耕植土外弃10000方;浪广路北延工程:已完成改扩建段K0+020~K0+935管廊位置混凝土路面破除,抗拔桩桩累计完成92根。已完成新建道路段K1+020~K1+150土方开挖外弃,路基片石换填、第一层土夹石回填。已完成K1+020~K1+090第二层、第三层土夹石回填。已完成烟草小区北侧道路清表完成K0+360~K0+698。 调研发现,全民健身运动场馆建筑施工图尚未通过审核,项目经理不到位,深基坑支护方案未完全通过专家论证;龙泉大道南段道路工程路床回填工艺不统一,施工围护、警戒标牌标识缺失,相关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浪广路北延工程兴江路至宝凤路段抗拔桩浇筑未采用二维码见证取样;施工总承包单位中建五局土木工程有限公司相关注册手续不完善,施工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配备不足、未配备标准员。 现场调研结束后,相关单位及人员在中建五局项目部进行意见反馈:1、项目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应严格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对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注册和安全报监手续办理应采取成熟一个报监一个;2、施工单位应尽快落实项目建设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特别是安全警戒标识标牌;3、要充分发挥全民健身运动场馆创建省级标化工地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推进项目建设的各项安全、文明措施的落实;4、要尽快协调总公司配足项目建设关键岗位人员,加快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及施工许可证的办理;5、建设和施工单位在工程质量检测方面必须使用二维码唯一性标识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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