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历来高度重视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09年在全市率先启动了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为实现江川城乡面貌根本改观,根据《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文件精神,开展了各项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将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工作情况、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与经验总结如下: 一、江川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 为全面推进江川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快完成《玉溪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实现城乡人居环境面貌改观,江川区及时成立了玉溪市江川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心,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目前江川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中心在职在编人员共4名,分别承担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百千工程、点亮玉溪、美丽乡镇、特色小镇、以及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 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主要在城区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五年行动动员会议精神,江川区及时成立了以区长为指挥长,有关区级领导任副指挥长的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规划设计组、道路沿线整治组、城区环境卫生整治组、乡镇(街道)环境卫生整治组、督查工作组、舆论宣传组等10个工作组,进一步细化了责任,明确了目标任务,为开展好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制定行动方案。 江川区委、区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专题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并结合江川实际,制定下发了《玉溪市江川区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玉江发〔2016〕35号)。 为统筹做好五年行动计划,实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目标,认真做好拆除“两违”建筑、生活垃圾治理、公厕建设、农村污水治理、乡镇供水设施建设等,结合江川实际制定了相应的行动方案,《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城乡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江政发〔2016〕70号)、《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江政发〔2016〕71号)、《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带头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江办通〔2017〕43号)等文件、《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农村污水治理及乡镇供水设施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江政发〔2016〕72号)及《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方案的通知》(玉江办发〔2017〕5号)。 2017年10月底,玉溪市下发了《关于印发玉溪市2017年提升美化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政办通〔2017〕91号),要求在10—12月就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江川实际,紧随其后制定了《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2017年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江政办发〔2017〕23号)文件,安排部署2017年四季度工作,统一干部思想。 (三)多措并举,统筹推进。 将城乡人居环境整治与“双创”、“河长制”行动,“百千工程”、“农危改”项目相结合,全方面多举措改善人居环境环境,努力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在城区全面实施治乱、治脏、治污、治堵,改造旧住宅区、改造旧厂区、改造城中村,拆除违法违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的“四治三改一拆一增”行动,在农村开展改路、改房、改水、改电、改圈、改厕、改灶和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的“七改三清”行动,着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承载功能、居住条件、特色风貌。 三、取得的成效和经验 (一)取得的成效 1.开展城区“四治”行动,强化市容整治。 (1)治理市容环境乱象。 一是狠抓城区“脏、乱、差”现象治理。截至2017年12月,查处占道经营5350起,其中批评教育5126起,证据先行保存64起;行政处罚25(一般程序15起、简易程序40起);教育改正乱挂乱摆1138起;查处焚烧垃圾3起;清理整治小广告17360条,查处乱张贴小广告6起;清运乱堆乱放杂物3车。定期对现有90只垃圾厢进行修理、清洗、喷漆翻新。 二是加强户外广告管理。按《江川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要求,自2017年以来累计备案规范设置户外广告734家,其中门头广告718家,临时性户外广告16家;查处违规设置户外广告案件16宗,拆除中心城区不规范户外广告2361块,总面积17048.4平方米。 三是规范野生菌---交易市场。对抚仙路农贸市场野生菌占道经营行为进行整治,并规范引导经营户到农贸市场内经营,缓解交通拥堵情况,至目前,买卖野生菌的交易市场已在农贸市场内初步形成。 四是加强城市噪音治理。查处噪音扰民案件31起,证据先行保管登记4起,责令整改27起。 (2)治理重点区域脏迹。 区交通局、城管执法局不断加强道路巡查、严格治理“泼、撒、滴、漏”等影响路域环境的运输行为。截至2017年12月共出动治理超限超载执法人员430人次,执法车辆70台次,对江通、江华一级公路泼洒漏严重,污染公路影响公路安全的江通、澄川高速公路施工车辆进行泼洒漏整治,共检查车辆3187辆,其中超限超载车辆156辆,查处“泼、洒、漏”车辆135辆,通过整治,砂石材料运输车辆的覆盖率达到98%以上。通过设置固定卡点和临时移动卡点,查处散体物料运输“飘、撒、滴、漏”行为353起,其中当场处罚66起,一般程序12起,教育责令改正280起。通过整治,遏制各类违法漫延势头,确保了公路整洁、安全畅通。 (3)治理城区环境污染。 认真做好南、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工作。2017年1月—12月南片区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351.0851万吨,COD削减量776.96吨(任务量734.67吨),氨氮削减量96.88吨(任务量92.82吨),污泥处理量2152.5吨;污水处理率91%。;北片区污水处理厂累计处理污水118.4884万吨,COD削减量125.43吨(任务量185.22吨),氨氮削减量16.02吨(任务量25.17吨),无污泥产出。 (4)治理城区交通拥堵。 一是查处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1月至12月,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上万余人次,查处现场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6568起,其中,简易程序处理43365起,强制措施处理3203起,劝导非机动车危险驾驶行为5000余起;“平安城市”监控系统共抓拍违停找指挥中心181750起,有效遏制了街道道路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及停车泊位收费工作。由城管局在中心城区人行道、王字街、老戏台等适合区域,施划非机动车停车位5500余个,施划非机动车停车区域91个,安装U形管287根574米,非机动车停放标志标牌45块 ;按停车泊位收费协议,由收费公司对城区内破损、缺失的停车位进行施划,并设置停车泊位公示牌 51 块,现已在王字街、明珠路、兴江路等道路设置非机动车停车区域 77处;收费公司修复破损、缺失泊位700多个,在抚仙路北段、玉泉酒店、浪广路北段增划停车位 55 个。由城管局、交警大队、特警、大街派出所集中人员联合对车辆乱停乱放进行整治;收费公司组织80名收费人员有序开展停车收费工作。 通过以上行动,有效减少了违章行驶,各类机动车停放规范,基本无乱停乱放乱站乱鸣等现象,各类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情况良好,交通秩序得到较大提升。 2.突出整治重点,提升城乡面貌。 江川2017年2月26日提升人居环境行动推进会召开重点部署违法违规建筑治理工作。会后,在全区6个乡镇(街道)开展了违法违规建筑治理行动,截至12月30日,根据各乡镇(街道)违法违规建筑摸排统计情况及开展农村违法违规建筑治理情况,全区401个村(居)民小组中,388个村(居)民小组存在违法违规建筑,13个村(居)民小组暂无违法违规建筑。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共排查出违法违规建建筑4823宗,建筑面积194787.63㎡,清理违法违规建筑3969宗,建筑面积164806.25㎡。 为防止治理后原地搭建新两违建筑,各村配备了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做好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对本区域范围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动态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违法建设行为。严格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六城同创”及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督导组,不定时对乡镇(街道)、执法局的违法违规建筑清理工作督查。 3.加强园林绿化,创建生态新区。 全面开展创建绿化行动,推进城乡绿化,营造绿色山川,推进绿色生态城区建设。 一是对翠大线、抚仙路、文祥街等城区主次道路两侧死亡行道树及灌木进行补植补栽,共计补植更换冬樱花49株、柳树10株等共计补栽乔木78株。二是完成全区行道树统计工作。同时对死亡树木、红土裸露等需要改造的问题进行梳理,经梳理统计发现需改造城区树塘1703个、乔木补栽279株、地被补栽5913.9㎡。截至2017年12月止,我区建成区绿化覆盖总面积为161.18万平方米,绿化覆盖率约29.30%;城市绿地总面积149.24万平方米,城市绿地率27.13%;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48万平方米,建成区人口按照92800人计算,人均公共绿地面积5.17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为61.30%。 4.完善基础设施,持续改善环境,开展农村“七改三清”工作。 (1)着力抓好农村“七改”工程 改造农村道路。以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为切入点,深入开展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改善道路通行条件。组织开展了5次道路环境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出动各种机械8台次,清理拆除公路上非法标志标牌84块,拆除非交通搭接口3处,整治公路乱占乱堆乱放行为152起,清理公路乱堆乱放堆积物30吨,清理取缔以路为市占道经营43起,清理取缔违法加水站点82处。经巡逻检查发现公路安全隐患46处,向公路养护部门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46份,督促公路养护部门进行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改造农村民房。各乡镇(街道)已按照《关于建立玉溪市江川区村庄土地规划建设专管员制度的通知》(玉江政办发〔2016〕127号)要求,按照每个建制村配备1名专管员的原则,配备63名土地规划专管员,并全部参加了规划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专管员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1700元的标准,由区财政负责统筹。通过专管员的设立,建立健全农村建房规划许可管理,改变农村违规建房乱象,杜绝增量,消化存量。 改造农村饮水。目前江川采用市政供水管网延伸供水和大的供水工程供水的村组,供水工程由供水企业管理,水源保护、水质检测、供水安全管理等比较规范,水质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水保证率高,居民使用方便,安全隐患较小。但是村组自建自管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大都经过十几年的运行,金属管件锈蚀、管材自然老化造成管网破损、渗漏、堵塞严重,已达不到设计供水能力。2017年实施的“百千工程”对16个村组供水管网进行了改造。 改造农村用电。发改局积极对接和督促供电公司进行电网建设升级,自2016年以来,江川区大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新建和改造110千伏变电站、农村低压线路,实施1户1表改造等。一是新建成110kV棋盘山变电站一座,新增主变2台。累计容量100000kVA。二是安化线新增2台10kV配电变压器项目工程,现已分别完工投运。新增变压器2台,容量200kVA。10kV架空线路1.514 km。低压线路0.168km;三是杨柳坝麦冲上营村新增1台10kV配电变压器项目工程,1号变台区低压线路及户表改造工程已建成,户表安装后开始复测,复测于2016年8月30日完成,所涉及的10kV及0.4kV已完工投运。完成工程量,10kV架空线路0.087km,低压线路0.351km。 实施村庄亮化工程,大力推广太阳能路灯和节能灯具,2017年完成5000盏“点亮玉溪”安装任务,截至12月31日已安装5114盏。 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为落实省、市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会议精神,改造农村牲畜养殖圈舍。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集中建圈、科学养殖”的要求,改进畜禽饲养方式,大力推进畜禽集中养殖点建设,引导农民单独建设畜厩等附属用房或集中养殖区,结合产业发展,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畜禽养殖,提高畜禽集中圈养率和养殖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开展以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为主要内容的畜禽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活动,切实发挥示范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畜牧产业提档升级。 改造农村厕所。按照每个乡镇政府所在地建成(改造)2座以上三级公厕,每个建制村村委会所在地建成(改造)1座以上三级公厕的要求,整合“百千工程”项目,新建公厕33个,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 改造农村炉灶。通过推广新型农村省柴节煤灶芯,更换农村老式灶芯,为农户节约燃料和砍柴工时,使农户将劳动力更好的投入到农村生产当中,促了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今年下达我区的省级农村节能改灶项目建设任务数为500户,项目建设地点定为江城镇白家营村委会。 (2)着力抓好农村“三清”工程 清洁水源。截至2017年12月底,江川区共建成农村供水工程193件,设计供水规模30332m³/d,受益人口24.47万人,集中式供水率89.9%,自来水普及率100%,水质合格率13.08%。江川区2017年中央预算内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项目主要安排在贫困地区,项目拟对6712人农村人口进行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涉及安化乡、九溪镇、江城镇、前卫镇、雄关乡共计5个乡镇8个村委会15个村民小组。其中涉及贫困户793户,贫困人口2694人。工程采取自流引水、提水、管网延伸、配套水处理及消毒设备等工程措施解决项目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13件,铺设管网32.64km,配套水处理消毒设施一套,安装机电设备6套;土石方开挖3205m3;土石方回填1003m3;浆砌石15m3;砼浇筑1338m3;钢筋制安27.85T。工程建成后总供水能力825m3/d。项目概算总投资288.49万元,由中央、省、市、区及群众共同出资建设。其中:中央80万元,省级配套80万元,市级配套115万元,不足部分区及群众自筹解决。目前,资金已下达各乡镇准备实施,计划2月底完工。 清洁田园。为保护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好 现有耕地,建设好美丽乡村,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区农业局组织环能站开展了“清洁田园”专项整治行动,成立了区“清洁田园”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集中力量对公路沿线农田里的临时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对田园中的农药瓶、肥料袋等外包装物,以及弃旧农用薄膜等生产垃圾,进行集中清理,减少田间垃圾残留,促进田园清洁,使农田环境有一个明显改观。目前,已完成农田违规建筑拆除56户,2189平方米。 大力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减少秸秆的焚烧总量。一是直接还田;农作物秸秆中含有大量的有机质、氮、磷、钾和微量元素,还田可以补充和平衡土壤养分、改良土壤,提高土壤肥力,以利于农业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种植业的持续发展。还田主要通过堆沤、覆盖二种方式,现在我县的农作物还田面积为0.7万亩。二是加工为饲料;秸秆作为饲料的营养特点是粗纤维含量高,占干物质30%~40%,木质素、半纤维素、硅酸盐含量高。受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县很多农户还把蚕豆,小麦的秸秆作为畜牧饲料来使用在5000吨左右。三是作为沼气池发酵原料,经甲烷菌分解后还田。我县现有沼气池24985口,使用率在75%左右,根据我县掌握的资料,大约在使用的沼气池50%左右在使用秸秆发酵产生沼气,一口池子装料需粮食作物秸秆在2吨左右,两年一换。每年消耗各种作物秸秆9400多吨。 清洁家园。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设施,按照5年建制乡镇全覆盖、10年建制村基本覆盖、20年村民小组全覆盖的目标实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区保洁收费制度、自来水设施供水建设、镇区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镇区公厕建设、农村土地建设规划专管员制度建立已全面覆盖。自然村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率达到97.7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镇区覆盖率达80%,建制村覆盖率达63%。 (二)获得的经验 1.领导重视、干部职工带头。要求职能部门、乡镇(街道)等“公”字头单位和党员干部自查自拆违法建筑,起示范表率作用以此形成势不可挡的压倒性态势。 2.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持以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为契机,以农村污水治理为突破口,坚持统筹推进,坚持创新示范,坚持生态与发展共赢的原则,各乡镇基本确定重点实施违法违规建筑治理的村庄,结合百千工程等项目,建设“无两违”示范村,带动整个乡镇的“两违”建筑治理,努力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系住乡愁”的美好人居愿景。 3.结合工程,推动落实。一是加快玉江大道、江通路景观提升改造和江通路、澄川路房屋外立面改造工作。二是狠抓城市提质扩容工作,以实施棚户区改造、城区道路提档升级改造、海绵城市及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江川体育综合体、跃进森林公园、星云湖南岸生态湿地公园、宁海芙蓉园等多个城市扩容提质重点工程为支撑,推进县城扩容提质互保共进。三是加强“百千工程”、“农危改”工程进度,通过项目建设达到环境提升改造作用。 四、案例和活动 (一)城管局开展违法违规专项整治行动 为扎实做好“双创”工作,江川区城市管理局于 11月30日至12月8日开展了为期9天的违法违规建筑专项整治行动,对中心城区部分占用城市道路、占用无人管理小区通道等乱搭乱建的临时建(构)筑物依法给予拆除。 此次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及专业拆迁人员16名、挖机1台及货车2辆,对江川宏缘宾馆、水泥厂生活区、机械厂生活等16处未按期拆除的临时建(构)筑物依法进行拆除,拆除面积892.8平方米。 下一步,区城管局将保持对违法违规建筑的高压严管态势,进一步细化城市网格管理责任,争取把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消灭在萌芽状态,助推我区“双创”工作取得实效。 (二)领导干部带头拆(整改)“两违” 为了进一步有效治理江川区中心城区违法违规建筑,江川区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带头整治违法违规建筑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玉江办通〔2017〕43号),截至2017年12月,共收到517宗自愿上报的违法违规建筑。其中,实职副科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共86宗。经区规办会审查不影响市容市貌、与主体结构完整连为一体、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可予以保留。截至2017年12月31日,区规办会先后对173份效果图进行了审核。其中通过审核、可按照效果图进行整改的共84份,效果图审核不通过的共89份。 (三)广泛宣传、群众参与,开展人居环境提升法治宣传活动 11月3日下午13:00时,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江川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玉溪市国土局江川分局及江川区司法局一起组织开展了江川区人居环境提升法治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围绕“违法违规”建筑开展,主要以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宣传口袋、宣传围腰及宣传纸巾等为主。在活动中,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国土局、区司法局相关宣传人员为前来领取宣传资料的农民、工人、干部及学生等耐心讲解了有关“违法违规”建筑的相关法律知识。除相关宣传资料外,我们还在宣传口袋上印制了“江川法宣在线”二维码,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获取更多的法律知识。 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发现很多公民对于“违法违规”建筑的理解并不完整、通透。其中,有部分公民认为存在“违法违规”建筑的只要上交了相应的罚款就可以算做是合法建筑,其实并不是这样,在《城乡规划法》中有明文规定,罚款只是行政处罚的一部分,违章违法建设工程的违法性质并没有发生变化,该拆除的还是要依法拆除。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有了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中来,也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违法违规”建筑的法律知识,通过人传人的方式,使得相关的法律知识被更多的人熟知,从根源上解决“违法违规”建筑的增量问题,有效遏制“两违”增量。此次宣传活动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