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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美丽乡镇和特色小镇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1-16 02:35:01 点击率: 152打印 】【 关闭

一、美丽乡镇

(一)基本情况

按照《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玉溪市美丽乡镇规划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玉政发﹝2014110号)文件要求,我区三年共实施了6个美丽乡镇项目(江城镇、安化乡、九溪镇、前卫镇、雄关乡、路居镇)。目前,6个项目均已完工。

(二)存在的问题

1、基层的专业技术人员匮乏,在规划、实施方案编制中建设项目的确定难于立足实际长远考虑,存在后期实施的调整等各方面问题。

2、偏离集镇整治重点,脱离乡村实际,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雄关乡反映项目资金少,在垃圾、污水管网等建设方面未能达到预期投资效果。

3、群众难于发动、参与乡村建设积极性不高,项目推进缓慢。镇村组缺乏规划建设管理专人,专业知识不足,难于引导村民以主人翁的角度参与乡村规划。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进一步加大宣传,发挥群众主体作用。美丽乡镇建设的主战场在农村,主体是农民,受益是群众。各乡镇要利用群众大会和村、社区干部会议等有利时机,灵活采取召开动员会议,发放村民满意度测评表,讲解建设内容等形式,广泛宣传美丽乡镇建设的意义、目标和具体措施,从而统一广大干群思想,形成工作合力。

2进一步多角度论证制定规划、实施方案。村庄规划是村庄建设、村庄产业发展的指南。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各乡镇要组织班子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村组干部、规划单位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深入细致的调研,并结合村庄实际、对照各类规划为各村(社区)发展方向的确定提出了指导意见,确保了规划定位准确、实施方案可行性高。

3吸收先进单位的经验、做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充分借鉴其他乡镇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等先进经验和做法,助推各乡镇迈出新步伐,加快推进了新农村建设的步伐,巩固了新村建设试点的重要建设成果。

4、进一步加强规划方案的执行力度。各乡镇要严格执行经专家评审后的方案,加强业务人员和土地规划专管员的业务知识学习,特别是乡村规划、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和知识学习,业务人员更加准确的运用政策,更好地胜任工作。

5、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各乡镇要根据各村组的实际情况,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项目工作业务工作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确保工作的推进落实。

二、特色小镇

(一)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陈豪在玉溪调研指示精神的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办发[2017]9号)文件要求,区住建局结合工作实际及时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将涉及由我局牵头贯彻落实的江城镇、九溪镇特色小镇培育和申报工作任务以及其它由我局协同配合的工作分解到各个承办科室,细化到具体承办人。特别是由我局牵头推进落实的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的通知》(建办村函〔2017357号)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召开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推荐工作,对江城镇、九溪镇申报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及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存在的问题

1、产业不具备优势。江川区九溪科技花卉特色小镇在产业规模、市场份额和特色方面不具有明显的优势。特色小镇应是推动产业集聚、创新和升级的新平台。培育特色小镇要求具备一定的产业基础,产业定位科学精准,能够发挥产业的集聚效应和叠加效应。同时能够吸纳就业,带来长足发展。

2、风貌缺乏特色。江川区江城古镇依托古滇文化与两湖文化发展特色旅游,但江城缺乏能够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特色小镇应是融合风貌、文化、旅游等多元要素特色发展的新载体。注重对地域文化的挖掘与传承,将文化元素植入小镇的风貌建设的各个方面,指引建筑、街区、空间、环境等多维度的风貌建设,形成具有文化底蕴的特色风貌,增强文化认同感,同时促进特色旅游发展。

3、发展成效不明显。特色小镇应是创新发展的引擎和有示范作用的排头兵。特色小镇自身需具备一定的发展基础,能够在短期内快见成效,成为带动自身及周边地区发展的引擎,同时在发展路径、发展模式上能成为条件相似的小城镇发展的范例。

4、动力缺乏保障。特色小镇应是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和吸纳社会资本投资的新热土。培育特色小镇要选择动力有保障的小城镇,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政府重在搭建平台、提供服务,政府为企业创业提供条件,让小城镇在提升社会投资效率、推动经济转型升级方面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的建议

1、大力发展特色鲜明的产业形态。发展有基础、有依托、环境优良、增长势头良好且经济社会带动作用明显的产业。主导产业定位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有独特性,注重采用新技术手段和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2、建设和谐宜居的美丽环境。特色小镇周边美丽乡村建设要保留乡土特色和田园风光。建设能有效彰显小镇特色文化内涵、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能较好的表现本地区的建筑文化特色的建筑。风貌要突出地域、民族、时代的特征,注重地域材质、符号的应用。

3、注重彰显特色的传统文化。特色小镇要有文化、有内涵。要注重保护历史、传统文化,提升完善小镇精神,形成小镇的文化认同。保护好文保单位、历史街区、传统建筑挂牌等物质文化遗存

4、建设便捷完善的设施服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是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相得益彰;共建共享,与原有镇结合,不要两层皮,考虑季节性需求变化。建设完善、适用;满足生活、发展需求;污水、垃圾处理科学合理的基础设施。

5、建立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建设管理方面实现多规协调,设有专门的规划管理机构,实现四所合一,制度健全,能实现规划管理数字化。建立创新的发展理念与模式,符合自身发展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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