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为维护城镇燃气正常经营秩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人民政府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狠抓燃气行业安全工作中,根据线索收集,发现九溪镇存在城镇燃气无证经营行为,对此住建和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两部门及时碰头和交换意见,于2019年开年工作的第一天,两部门下乡九溪对燃气无证经营行为进行联合执法检查,经亮证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当事人产权房屋内存有2个15公斤石油液化气钢瓶,其中,饱瓶空瓶各一个,无证经营行为证据不足,针对此情况,住建、市场监管两部门对其进行了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宣传,要求个体工商经营户要严格按照营业执照范围进行合法经营;燃气经营属政府严控特许经营行业,因其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特殊性,非经政府行政许可,社会企业和个人不得有从事燃气行业经营行为。 
为严肃法律,下一步,住建部门将对其下达《燃气无证经营违法行为告知书》,从法律角度告之个体工商户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政策依法合法经营,一旦违法,将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严格制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