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河湖专项检查新举措 江川地处滇中腹地,属珠江流域西江水系南盘江支流,全区水资源总量多年平均2.18亿m³,其中地表水1.57亿m³,但在地区上分布不均匀,水资源主要集中在坝区,可利用水量9311万m³,2016年人均占有水量445 m³,属云南省少水地区。辖区内拥有高原湖泊星云湖,湖泊所占面积34.7平方公里,容水量1.84亿m³。境内18条河流,流入星云湖的有12条。全区有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14座,小(二)型47座,小坝塘247座。历史上水旱灾害频繁,治水任务十分繁重,水的问题历来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江川区紧紧围绕“青山绿水”的治水思路,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大河湖执法监督力度,维护良好水事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江川区贯彻执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持江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在河湖专项检查过程中进行了一些新的大胆尝试。 一、与“河长制”相结合,把河湖专项检查分解到村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决策部署,江川区在河湖库渠全面推行区、乡、村三级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库渠管理保护机制,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 把河湖专项检查与“河长制”相结合,全面加强入湖河道整治。按照“绿色视廊、生态湿地、达标水体、休闲通道、城乡景观”的要求,加大对各入湖河道的管理和日常巡护力度,把河湖专项巡查工作常态化,形成大河由河长办直管、小河由村组管的区、乡、村三级巡查体系。并与“四清”保洁活动(清洁田园、清洁湖滩、清洁村庄、清洁河道),修复各河流清水产流机制等共同形成星云湖沿湖环境卫生管理及河湖巡查长效机制。 二、区水利、环保及公安部门共同制定了《水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水利局、区环保局及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联合制定《水行政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共享制度、联动执法检查制度及案件移送制度四项制度。通过建立水利、环保、公安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打通部门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共享和移送的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改善水行政执法环境,打造水利部门执法新形象,形成多部门的执法合力,强化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为江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曝光 对于河湖专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进行查处,并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公安、水利、环保等多部门联合打击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信息,宣传涉水法律法规,对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及时进行曝光,震慑水事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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