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玉溪市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在全市河湖库渠全面推行河长制,在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玉溪境内南盘江、元江流域断面水质状况为优的占66.7%;地表水体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断面比例为70%,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为80.3%;二区七县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抚仙湖稳定保持Ⅰ类水质,星云湖、杞麓湖水质得到有效改善,河长制工作取得重大进展,河湖管理保护进入新阶段,河长制由全面建立向全面见效转变。经过一年多的河(湖)长制实践,形成一系列玉溪特色经验。 一、强化河(湖)长制顶层设计,四级河长工作实现制度化 按照全省的安排部署,玉溪市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担当尽责,真抓实干,河长制全面建立,实现了处处见“见河长”的管理体制。 坚持党政同责。河湖保护任务能否落到实处,关键在各级党政河长湖长。玉溪市河长制建立以来,由各级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河( 湖)长,作为河湖治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明确河湖治理主体和职责,并设立市县河长制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市水资源保护治理、“三湖”保护管理和试验区生态建设与旅游改革发展等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提高全市水资源保护治理和“三湖”保护与开发决策的质量、水平和效率。制定出台《调整玉溪市河(湖)长制领导机构及组成人员的通知》《玉溪市调整优化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案》等系列改革措施,整合水资源保护治理的领导决策职责,统一交由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负责;调整设置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机构规格上升为副厅级,负责抚仙湖、星云湖、杞麓湖“三湖”总体规划、项目建设、重大产业布局规划实施的监管,形成了省市共管、以市为主的保护治理体制。 严格落实“四级河(湖)长”责任制。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相关文件要求,对照河(湖)长制考核工作方案、督察工作方案以及监测方案,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加大日常履职监督监测考核,督促各级河(湖)长把“保、治、管、防、修”五大职责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确保河(湖)长制工作从“见河长”转入到“见行动”“见成效”阶段,真正让各级河(湖)长成为河湖保护治理的领头人。同时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组织四级河(湖)长开展集中巡河和河道整治,逐级压实河长责任。进一步要求市级河长每年巡河4次、督促县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2次,乡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24次,村级河长巡河实现日常化。 二、管护河(湖)分段(片)制,保洁实现网格化 开展系统治理。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三湖”及主要入湖河道市级河湖长,同时构建了“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定标准”的全流域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建好入湖河(沟)道台账,河道长度、污染源、流经村落等内容详细记录,确保信息采集完整有效,实现“一河一台账”。绘制入湖河(沟)道网格化示意图,并标识出每条河流的监管责任人,做到工作“一目了然”。要求每名河道监管员清楚掌握所辖入湖河(沟)道情况,做到河道情况清、污染来源清、污染隐患清、问题源头清。网格化管理构建了“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无盲区”的保护管理格局,压实各级各片段负责人责任。 日常清淤保洁形成机制。在全市推行镇、村双网格管理,通过定格、定人、定责,并对自己分管网格内水体进行日常监管以及日常河道清洁进行维护,组织河流清淤保洁队伍定期进行河道清淤、垃圾清理,对河道内淤泥、垃圾,河流周边固体垃圾和其他污染物进行统一清扫、统一收集、统一处理,以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为依托,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日常保洁,确保清淤保洁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三、全面使用“钉钉河长通”APP,促进河(湖)长制工作信息化 市河长办依靠互联网、大数据技术,依托阿里巴巴“钉钉”办公系统,通过“技术创新、应用创新、模式创新”,推出“钉钉河长通”,在全市推广使用,有效破解了领导小组、四级河(湖)长、各级河长办沟通协调上的难题。 通过“钉钉河长通”,玉溪市“河长制+互联网”的管理新模式初步建立,“巡河任务、问题推送、督办监督、信息共享”的信息化管理平台初步搭建,“三湖”流域河(湖)长制管理初步实现互联化、精细化、智能化,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自构建“河长制+钉钉河长通”管理新平台以来,四级河(湖)长实现全覆盖,全市共3901人激活使用。截至目前,各级河长运用“钉钉河长通”巡河共计25311次,巡河总时长达767712分钟,巡河总路径71340公里。巡河发现和解决问题3520个。使玉溪市河长制工作真正做到科学化、信息化。 四、实施“三湖”四退三还为举措,推进乡村振兴一体化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内在要求,干净、整洁、优美的河湖生态环境成为群众更强烈的诉求和更美好的期盼。2018年以来,玉溪市着眼实现三湖“四退三还”——退人、退房、退田、退塘,还湖、还水、还湿地,通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移民搬迁,拆除临违建筑等措施,严守“四条红线”,实施规划项目建设目标倒逼,在挖掘减少入湖污染物总量潜力上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22家中央省市县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组织划定星云湖一级保护区38.32平方公里,设置界桩270棵,启动星云湖一级保护区退人、退房工作。组织划定杞麓湖一级保护区,完成南北两岸一级保护区界桩安装。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思路,加强基础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以最严措施管控“三湖”沿岸开发项目,合理调整城乡发展空间布局,推动“三湖”流域实现绿色发展、生态发展。 同时,通过新型城镇化建设新城区、改造老城区,强化重点城镇和村落的规划布局打造特色旅游小镇和美丽宜居宜旅乡村,归宿是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践行“三湖”保护与发展的绿色可持续发展道路。从而推动新型城镇化的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最终实现村中有产、产村融合、乡村振兴,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五、推进河道截污治污,提高再生水资源利用化 玉溪市在落实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中,以河(湖)长制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入湖河道信息化精细化管控,对污染严重河流,实施河道底泥清淤、垃圾清理、生态修复和清水入河,加强河道排污口排查和封堵。严格按照“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的要求,全面加大河道整治力度,共清理河道209条3450.47公里,清理垃圾50600.45吨。投入整治资金1750.49万元,建设、改造污水处理设施3座。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5个工业园区已完成水污染集中治理任务,4个市级工业园区集中污水处理设施正抓紧规划和建设。推进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行动,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深化沿河湖村落截污治污,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 严控湖体取水用量,统筹流域水资源与城市再生水、农田和城市雨洪的分别利用,全面提升水效率。大力发展再生水回用技术,通过科技创新,科学治污,城市污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一定的水质标准,减轻水体污染,提高了水资源综合利用率,缓解水资源紧缺的矛盾,有效促进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统一发展。 六、上下联动、部门联合,形成护河(湖)法制化 一是推进领导决策机构及职能整合。将水资源保护治理的领导决策职责统一交由河(湖)长制领导小组负责,强化市级对“三湖”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决策监督职责,“三湖”径流区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产业布局等重大事项由市级负责统筹研究。进一步理顺湖泊保护管理体制,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工作机制,打破层级限制、打破部门限制、打破职能限制,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统一执法队伍、统一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规范。由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负责实施综合行政执法,撤销江川区抚仙湖管理局及综合执法大队、华宁县抚仙湖管理局及综合执法大队、江川区渔政管理站、通海县杞麓湖水上派出所等执法监管机构,统筹设置4个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作为玉溪市抚仙湖管理局的派出机构,分别派驻沿湖县区,统一负责涉湖一级保护区综合行政执法,形成执法合力。 二是实施检察院水利局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加大了对涉河湖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强化上下协同作业,同步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加强对下一级河长制实施的指导和监督,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修订完善湖泊、水库保护条例,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全面推进依法管河(湖)、依法治河(湖)。 七、压实基层河长责任制,实现基层党组织保护环境常态化。 首先是完善河(湖)长逐级监督管理机制,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切实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守河担责;通过暗访、媒体曝光、群众反映等形式对履职不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履职不到位、严重失职或渎职导致河湖库渠水资源水环境遭到污染和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以强有力的督查问效推动湖河(湖)长制落实到位。 其次,各地积极开展“党建+河长制”活动。以党委政府为基石,以党员为先锋,为河长制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河长制与基层党建有机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河长制”工作中的“领头雁”作用。将河道管理纳入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积分制管理,定期组织党支部开展河道治理和定期评选表彰先进支部,以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员示范带头促进河道治理,带动群众参与治理,确保河道日常巡查、疏浚、清障和保洁工作开展,通过基层党组织的带动和党员示范带头影响群众,有效激发了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的公信力和号召力。 八、全民参与造氛围,督办、宣传方式多样化 2018年,玉溪市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高频率、高姿态宣传河长制工作,共播放新闻107条次、玉溪日报宣传报道227篇,玉溪网、手机报、微信公众号等发布信息650多篇,编制信息简报40期,在玉溪电视台滚动宣传市级河长治河、巡河、清河等活动。深入开展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六进”和“小手拉大手”活动,对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增强群众保护河湖库渠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着力营造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通过广泛宣传发动,着力推动形成“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同作战、媒体大力支持、群众热情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同时,强化监督,主动向社会公布各级河长名单,在河湖库渠统一设置河长公示牌1692块,聘请10名社会义务监督员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019年玉溪市将继续强化“三湖”保护治理,逐步实现与流域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推动河湖保护治理步入良性轨道,真正做到确保青山“安好”,绿水“无恙”,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