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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川区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3-08 09:22:33 点击率: 231打印 】【 关闭

江川区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扎实推进

     一、基本情况
     星云湖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一级支流——曲江的源头湖泊,为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同时也是全国最大深水型淡水湖泊抚仙湖的上游湖泊,“两湖”保护治理高度关联。在全省九大高原湖泊中,星云湖湖面面积34.33平方公里排名第七,最大水深10.81米,平均水深6.01米;湖泊蓄水量2.1亿立方米,排名第7;流域面积375平方公里,排名第4;流域人口20.77万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2.2%。星云湖集防洪、灌溉、水产养殖、旅游等功能于一身,是江川人民的母亲湖,是江川区乃至玉溪市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保障。上世纪90年代起,星云湖水质开始恶化,从2003年至今综合水质为劣V类,处于中度富营养状态,已不能满足水功能区划三类水功能需求。
    2016年11月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之后,我们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把全面推行河(湖)长制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把星云湖保护治理放在突出位置,紧紧围绕“到2018年底消除星云湖劣V类水质,2020年实现V类偏好,力争达到IV类水质”的目标,坚持“外源与内源治理并举、工程项目与管理措施并重、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结合”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各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水质实现持续好转。根据监测数据显示,自2016年9月以来,星云湖已有7个月达到V类水质(其中2017年有3个月达到V类水质)。
     二、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一)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12月17日,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2017—2020年)》(玉江河长组发〔2017〕4号),2018年6月22日,区委书记徐贤签发总河长令第3号,下发了《2018年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7月31日,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等三个工作方案的通知》(玉江河长组发〔2018〕7号)。成立了工作机构,启动开展了《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的修订工作,争取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修订纳入立法修订计划。2018年以来,已累计开展联动执法559人次,检查企业241家(次),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0件,罚款金额58.42万元。
    (二)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在建立健全四级河长制、完善河长制工作落实机制的基础上,今年6月15日,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的实施方案》,对星云湖及其入湖河道,以及纳入《玉溪市水功能区划》14座小(一)型水库、茶尔山水库及其入库河道,建立了覆盖星云湖全流域的责任体系。针对星云湖的自身特性,编制完成星云湖“一湖一策”方案,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制定了农业高效节水减排、环湖截污治污、污水处理厂管网完善、水葫芦打捞等九个方面31条有针对性的措施意见,提出了问题清单、目标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责任清单,为各级河(湖)长及各部门开展日常工作提供了总纲和指导。
   (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制定出台了河(湖)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河(湖)长巡查办法、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10项制度。区级领导带头开会研究、带头部署、带头巡河巡湖、带头督查,建立河(湖)长制工作微信群,率先推广使用钉钉巡河系统。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督查通报机制、行政问责机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区对乡镇(街道)、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评,区、乡镇(街道)分别按照国家和省市的要求开展了河长制工作中期评估验收各1次,全面推行河(湖)长制考核1次,“清四乱”专项行动考核1次,有力推动了河(湖)长制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全区共开展河(湖)长制工作督查9次,下发工作通报7期、《江川河长信息》49期。
   (四)河(湖)长履职情况。今年以来,张德华市长以市级湖长身份带头履行湖长职责,开展星云湖巡湖,并4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2018年截至目前,全区各级河湖长累计巡河(湖)21608人次,其中区级河(湖)长642次、乡级河(湖)长4320次、村级河(湖)长4675次、组级河(湖)长10071次、责任单位1900余次,并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均实行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五)河湖管理保护专项行动情况。一是制定实施《星云湖流域“十三五”保护治理攻坚方案》,打响星云湖保护治理攻坚战,统筹实施星云湖“十三五”规划项目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19项,计划投资36.6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13.3亿元,投资完成率36.33%。总投资6.7亿元的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计划开挖截污干渠17.37公里,目前已完成开挖15.6公里,76个村落治理已完成53个村,完成投资5.49亿元。12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投资4.9亿元,目前已全面开工,完成投资8300余万元。日处理1万方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投资2300万元,目前土建工程已通过预验收,已完成设备安装,本月底可试运行。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投资4.55亿元,目前试验段2.7公里已完工,完成投资8600万元,已完成社会投资人招投标工作。投资4600万元的5000吨/天浓藻浆藻水分离站已开工建设。星云湖南岸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已完成水保方案和环评报告编制,项目初步规划设计将于近期组织专家评审。二是深入推进“河长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行动、“清塘、清库、清河、清沟、清四乱、清湖滨湿地及湖泊淤泥”六清等15项专项行动。截至目前,江川区共投入整治资金328.381万元,参与整治人数29708人次,动用车辆、机械980辆(台)次、清理河道679.52公里、拆除违规建筑物1108.26平方米,开展联合执法9次、出动执法人员540人、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入河排污口30个,制止乱丢、乱倒、乱扔及湖边清洗等行为728起,清除河道非法种植283平方米。
   (六)基础工作开展情况。一是完成了全区河湖库渠分级管理名录编制,完成了星云湖、16条河道、15座水库“一河(库)一策”编制工作。二是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制定实施江川区河(湖)长制水质监测方案,完善环境监测预警体系,建立河流湖泊水质监测系统,以河道径流的村组交界点为界限,在全区共设置68个监测点位,其中入湖河道53个,重点水库15个,自2017年9月开始,对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及重要水库开展水质分段取样监测,每月向区委、区政府及各区级河长提供监测报告,同时作为河长责任制考核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快《玉溪市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编制工作,为精准治湖和科学治湖提供了依据,制定实施了《星云湖2018年脱劣应急措施》,进一步强化星云湖补水及水资源调度、“六清”专项行动、流域村镇生活污水应急处理、化流域风险源排查整治以及超常规措施应用落实,推进星云湖水质持续改善。四是按时完成全国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填报,推进河(湖)长制信息化建设,依托阿里巴巴“钉钉”办公系统,推广使用“钉钉河长通”,实现了河(湖)长制管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
   (七)上级领导及市级湖长的有关指示批示及河(湖)长制督导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2017年4月,省委陈豪书记调研玉溪时指出,要深入推进以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环境综合治理,统筹推进“三湖”保护治理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2018年4月,阮成发省长调研玉溪提出,要以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危机感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只搞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不让一滴污水流进抚仙湖,并千方百计尽最大努力治理好星云湖,努力使玉溪成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2018年6月21日—22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省级河(湖)长制副总督察和段琪率督察组,对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进行了督察,针对省督察组向我区反馈的5类16个问题。我区及时制定《玉溪市江川区贯彻落实省督察组督察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18项整改措施,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2018年3月19日、11月8日,副省长王显刚以省级湖长的身份2次巡查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提出了以问题为导,规划先行,抓好空间管控和精准治湖,各级各部门要各负其责,全民参与,提高护湖意识。
    围绕省领导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市长、星云湖市级湖长张德华分别于2018年5月18日、8月9日、9月29日、12月6日四次主持召开星云湖保护治理推进会议,我区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星云湖“四级河(湖)长”责任制,加快推进星云湖“十三五”规划与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项目,按要求实施了《星云湖2018年脱劣应急措施》,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各项工作措施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9项,今年完成整改3项,明年完成整改6项。
    (八)农村污水收集处理情况。结合“百千工程”、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等,加大城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星云湖流域涉及大街街道、江城镇、前卫镇集镇均建有污水处理厂(设施),星云湖流域集镇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为100%,其中大街街道集镇及周边生活污水引入江川区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江城镇集镇及周边村庄生活污水引入江川区北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前卫镇通过2015年区环保局实施的渔村河小流域水污染治理项目建设的湿地、A2/O处理设备等进行处理。
    (九)河(湖)长制专项经费等落实情况。我区按要求将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区级财政每年预算河长制专项工作经费300万元,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实时下达资金,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湖库渠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技术服务及河长办等工作经费。
   (十)河长制办公室编制人员落实到位情况。我区已成立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河长制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水利局局长兼任,明确1名专职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分别由区环保局、区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核定人员编制6名,目前已到位4人。
    三、2019年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区将全面抓好中央、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以及省级督察组督察星云湖河湖长制工作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陈豪书记调研星云湖保护治理讲话要求和指示精神,围绕“建好一座城、治好一湖水、打造一个高地”的目标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生态立区、绿色发展不动摇,以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星云湖保护治理工作。
   (一)切实抓好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要求,突出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加大日常履职监督监测考核,强化巡查问题清单制度,督促各级河(湖)长把“保、治、管、防、修”五大职责任务牢牢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到“六必看、六必听、六必改、六提升”,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真正让各级河(湖)长成为河湖保护治理的领头人。
    (二)加快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工程措施。计划到2019年底,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含山水林田湖)开工率达100%,完工率达40%,计划年度完成投资8亿元,总投资完成21.6亿元,投资完成率达60%以上。一是重点攻坚流域截污治污。确保2019年年初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截污干渠全线贯通并投入使用,截留并处理所有入湖地表径流,构筑星云湖保护治理末端屏障。二是完成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6月底前,围绕“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确保星云湖12条主要入湖河道综合治理主体工程基本完工并投入运行,全面提升入湖河道水质。三是加快推进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在已完成试验段2.7公里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东、西、北岸段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计划2019年底工程全面完工。四是加大内源污染防治力度,完成2019年湖面水葫芦打捞,继续投放以蓝藻为食的滤食性鲢、鳙鱼200吨以上,确保5000吨/天浓藻浆藻水分离站于2019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2019年完成藻类去除折合干物质500吨以上。五是通过玉溪市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实施星云湖水体置换,计划2019年向星云湖继续补水3000万立方米,促进星云湖水质不断改善。六是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完成18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勘察及施工图设计,并通过省国土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下达施工图设计批复文件,计划2019年年底完成9个矿山治理恢复项目。七是坚持科学治湖,完成星云湖基础调查研究,落实《星云湖水体达标三年行动方案》,结合星云湖数学模型搭建,采取更精准、更有针对性的措施,科学系统推进星云湖保护治理。八是完成星云湖林业生态建设工程3000亩,持续开展公益林管护15.46万亩。
   (三)强化星云湖保护治理非工程措施。一是严把环评准入关,流域内坚决不上重污染项目,新建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二是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项目从严处置。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抓好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在已建湿地、湖滨带、村落污水处理等环保治理设施全面推广社会化管护,确保运行正常,促进项目效益正常发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等设施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四是计划2019年在星云湖南岸大龙潭调水工程补水口附近、水质相对好的区域,划出1000亩试验区,开展星云湖本土沉水植物人工种植恢复试验,并对恢复情况进行评价,为大面积人工生态恢复的可行性积累经验。五是加强星云湖流域空间管控。加快推进星云湖一级保护区生态修复及生态屏障构建项目,确保2019年6月前完成星云湖一级保护区内剩余1500余亩土地流转退出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一级保护区内应退房屋和人口的搬迁安置工作。(区河长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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