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公众参与 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进行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第一次信息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 建设地点: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 建设内容: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主要包括底泥疏浚、底泥脱水处置、尾水处理及底泥后续资源化利用等内容。总疏挖面积512万m2,疏浚工程量354.36万m3;底泥脱水处置工艺在“一期工程”脱水场地进行,即全部底泥采用脱水固结一体化工艺进行脱水处置,脱水场址位于渔村村及双桥营附近的湖滨带,总占地面积约120亩;尾水处理指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即尾水达标后通过管道直接输送至出流改道口,经九溪湿地后进入洲大河;底泥的资源化方式选用建筑材料,业主已与当地建材公司达成底泥资源化利用协议,故底泥脱水后选择位于星云湖西岸的石岩哨作为临时堆场,待后期建材公司将干化底泥运输完成后,进行场地恢复,预计占地约60亩。 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 ① 绞吸式挖泥船工作过程中(包括绞吸过程和船舶移动过程)水体受到扰动而引起的底泥中污染物的释放和扩散; ② 污染底泥输送到纳泥场及脱水厂后,底泥脱水而产生的余水及余水排放; ③ 底泥堆放场在自然降雨及地表冲刷情况下,污染物会随径流下渗或侧渗,对地下水、地表水环境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④ 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因泥浆输送管道泄露、船只漏油等对环境造成污染。 ⑤此外,挖泥船和工作人员排放的少量生产和生活污水也将对地表水体产生影响。 (2)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临时纳泥区和陆域管线布设施工作业面的施工扬尘及机动车辆和施工机械排放的燃油尾气、施工交通道路扬尘等。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开挖、疏浚、运输和脱水等施工过程,上述施工活动产生的噪声大致可分为两类:固定、连续的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和移动的交通噪声。 (4)固体废物 本工程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清淤底泥等。 (5)生态环境 1)水生生态 本工程底泥疏挖作业将会对作业区附近水域的水生生态系统造成一定的干扰,使湖底下层原来较为稳定的底泥系统产生扰动,暂时性地加重了疏挖区域水体的混浊度,给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及鱼类和浮游动物栖息环境带来短暂的不利影响。同时疏挖作业将对水体底层底栖动物的栖息地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2)陆生生态 本项目输泥管道、淤泥处理设施等临时占地建设会对该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改变土地利用功能和土壤结构,破坏占地范围内的植被,使得临时占地范围内生物量有所减小。工程结束后,通过及时绿化复垦能够降低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疏挖施工 在底泥疏挖施工作业时,由于绞吸搅动引起绞刀周围局部水域污泥细颗粒扩散,污泥中氮、磷污染物的释放速率较静止状态有所提高;绞刀的超挖可能破坏正常湖底层。 为减轻因机械扰动造成局部水域底泥中污染物的扩散,选用疏挖作业时对底泥及水体影响较小的绞吸式挖泥船,并在绞刀上加封闭罩,尽量缩小扩散范围,采用DGPS定位方法,提高疏浚施工精度,减少对正常湖底层的影响。 在类似的环保疏浚工程中,曾对绞刀搅动造成污泥细颗粒扩散的范围进行监测,其影响在以绞刀为圆心半径15m的水域范围,说明只要设备选用和操作适当,由搅动引起的污染可以控制在有限的范围内。 (2)泥浆和油类泄漏防控措施 在事故情况下,可能因泥浆输送管道泄漏、船只漏油等造成对水体和管道所经陆地的污染。若发生此类事故应立即停船,组织人员抢修管道,采取措施防止泥浆和油类扩散。同时为了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所有施工船舶必须安装油水分离器,防止油污污染星云湖,同时必须实施严格的施工管理,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强化员工的环保意识,落实岗位责任制。 (3)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过程中,在疏浚现场和维修基地需使用各种机械,从而产生噪声。来自施工机械、车辆、船只的噪声等级多在70~90分贝,最大约120分贝。在工作区边界,噪音一般不会超标,但仍应注意施工作业特别是夜间作业时,避免使用产生高噪声的机械。 4)恶臭 主要为污染底泥的臭味,可能发生于脱水场、疏挖现场及堆场、存泥场,污染物为硫化氢、氨等。由于疏挖的污染底泥已在湖底沉积多年,沉积过程中有机质在不断分解,由微生物分解过程产生的臭味也逐渐减少,恶臭强度一般小于5级。本工程存泥场与村庄和其它民用建筑距离不远,需要实施有效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比如选择租用村落下风向区域作为底泥堆存场地、对堆场场地进行防风围护等措施。 (5)对交通控制措施 为缓解交通影响,在指定实施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影响交通的因素,尽可能避让高峰时间(如采用夜间施工运输以保证白天通畅等)。 (6)生活垃圾 为妥善处理施工现场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工程承包单位应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保证工人工作、生活、环境卫生质量。 二、建设单位信息 建设单位: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地址:江川区大街镇兴江路32号 联系人:普于航 联系方式:0877-8035491 邮箱:jc_water@126.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信息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云南大学科技咨询发展中心 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翠湖北路52号 联系人:郑静 联系方式:0871-65032693 邮箱:1012577158@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注意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对象为:主要评价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 调查内容: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具体的反馈意见表格见附件1。 五、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至2019年5月31日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星云湖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项目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村(居委会)xx村民组(小区)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xx省xx市xx县(区、市)xx乡(镇、街道)xx路xx号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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