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4年法治建设 情况报告 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 按照区委依法治区办《关于做好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提醒函》[2025]-1文件要求,我局紧紧围绕全区水利工作重点,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统一,强化领导,与时俱进,扎实工作,为推进可持续水利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我局领导班子结合实际,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一是制定了《江川县水利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明确了决策内容、决策范围、决策程序。二是重大决策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和职责分工,先有责任单位提出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务会议审核决定通过。三是重要干部的任免坚持民主推荐,坚持集体讨论,形成任免决定。四是重大项目集体决定,全体参会人员必须表态发言。五是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集体决定,做到集体讨论、民主决策,并有会议记录。 (二)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有序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开展以来,在省、市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区牢固树立总量控制、优化配置、合理开发、有效保护的理念,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落实“四项制度”,在全区形成了“管水、用水、节水、护水”的水资源管理环境。一是落实玉溪市节水行动方案。编制了《玉溪市江川区节水型社会实施方案》并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完成了云南恒昌造纸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福光包装有限公司等6个节水型企业,40个节关节水型单位,16个节水型小区,大街小学、大街中学2个节水型学校建设。二是推进农业水价改革。区发改委出台了《关于调整玉溪市江川区农业综合供水价格的批复》玉江发改[2018]156号文件精神推行新水价。同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办法(试行)》(玉江财农]2018]83号)。江川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范围采取逐步推进的办法,紧紧围绕高效节水减排工程项目的步伐,截止2024年上半年上半年,江川区实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面积达17万亩。三是加强节水型灌区建设。实施了大寨水库灌区农业高效节水减排项目,建设地点为大街街道大寨水库片区,审定概算投资为2370.26万元,新增节水灌溉面积9000亩,年新增节水能力307.54万m³,新增农业产值776.55万元,节水减排效益显著。其中茶尔山水库灌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0.46万亩,国土整治项目0.02万亩,烟草项目0.09万亩。四是加大非常规水利用。实施了“江川区星云湖环湖截污水体循环利用工程”,项目经玉江发改〔2019〕77号批准实施,批复建设内容为:在16座农灌泵站进水渠设19道平板钢闸门,该项目实施后预计可实现农田灌溉回归利用水量870.9万m³,回归利用的水用于上游农田灌溉并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避免农灌污水直接入湖,影响星云湖水质,确保项目环境效益的实现,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较上年大幅提高。 我区的节水型社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于2020年11月通过了省、市两级的达标验收,2021年4月通过国家级复审。 (三)星云湖流域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调查及处置工作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安排,区水利局及时印发通知组织各乡镇(街道)及相关部门启动了星云湖流域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调查及处置工作,并形成阶段性调查成果并上报。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为准确掌握星云湖流域地下开采利用基本情况,从严从细管好星云湖流域地下水资源,进一步规范和强化星云湖流域地下水开采利用和保护工作,经区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地下水开采利用现状调查工作开展“回头看”。全区共排查地下井404眼(星云湖流域381眼,其它23眼)其中:已办理取水许可手续的39眼,审批年取水量:287.55万立方米;未办理取水许可证的365眼(按取水用途分:生活用水井43眼,工业用水井0眼,其它用水井0眼,农业用水井322眼)。 (四)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经过清理排查,江川区地下水总发证数为39个,合计地下水取水量244.31万立方米;其中地热水1个(江川区启创温泉服务有限公司),年取水量4.95万立方米;矿泉水1个(玉溪市江川区大禹矿泉开发有限公司),年取水量10万立方米(已封填)。地下水治理情况: 持续的旱情加之近年来土地流转,至使我区打井案件频发。区行政审批与水资源股重拳出击,根据群众举报和主动检查,先后于2020年查封8眼地下井,2021年6眼,2022年5眼,2023年49眼,2024年19眼,为有效保护地下水,科学合理开发我区水资源保驾护航。 (五)深入动员,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科学用水、保护水资源意识。在第三十一届“世界水日”、三十六届“中国水周”来临之际,3月22日-28日,区水利局组织水法规巡回宣传车一辆,连续五天在全区的城区、各乡镇的集贸市场、村庄、田间地头等集中的场所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沿途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条款录音等形式,大力宣传水利政策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实行水利跨越式发展营造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将节水宣传标语投放在单位LED屏幕上,大力倡导贯彻新发展理念,保护水源、爱惜水资源,建设美丽和谐江川。 (六)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保障情况。我局无专门的水行政执法队伍,水行政执法的相关职责由行政审批与水资源股履行,人员三人(兼职),持有执法证的相关人员20人。 二、工作典型经验 (一)落实“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自2020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江川县水利局党政“一把手”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管理办法》(试行)的各项规定要求,全面推进监督工作。一是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议事决策。单位所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江川县水利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坚持“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制度,“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人事工作,由分管人事的副局长负责。在下属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等工作方面,均能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并及时进行公开公示。三是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工作。“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财务工作,由分管财务工作的副局长按照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具体负责,并定期向局务会议通报全局财务运行状况,同时注意总结各个工作环节,并不断改进财务管理工作中的不足方面,进一步规范和推进财务管理工作。四是进一步规范物资采购处置工作,“一把手”不再直接分管物资采购工作。在防汛抗旱等物资的采购过程中,都能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的各项要求由分管物资采购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采购,“一把手”不直接参与采购。五是进一步规范工程项目管理权。所有水利工程都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各个工程的组织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都有项目法人具体负责,“一把手”不直接参与项目管理。 (二)创新“四个一律”执法工作。按照水利部“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总基调,坚持底线思维,严格落实责任,细化防御措施,有效防范水旱灾害风险,明确了重点防洪工程、点和各区域防洪相协调的防汛思路,突出民生、突出重点,轻重结合,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三个责任人、三项措施”。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执法工作,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停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负责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停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额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重点是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农村水利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水电和水资源项目、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的执法检查,严查违法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建议建设行为,发现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按“四个一律”要求处理。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一步压实河(湖)长责任。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工作规则玉溪市江川区河(湖)长制工作问责办法及玉溪市江川区区级河(湖)长和乡镇(街道)总河(湖)长副总河(湖)长述职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河长组发〔2020〕1号),《玉溪市江川区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川区2020年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河长办发〔2020〕1号)等文件,强化和督促河湖保护治理职责落实。 (四)执法联动协作机制。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受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规定》(公通字〔2016〕16号)、中共玉溪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依法行政专项组关于印发《玉溪市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玉法政发〔2017〕1号)要求,参照玉溪市水利局、玉溪市公安局《水利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玉水发〔2017〕18号),结合我区实际,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联合制定《水利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了两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互通共享制度、联动执法检查制度及案件移送制度四项制度。通过建立水利、公安联动执法协作机制,打通部门之间案件信息沟通、共享和移送的渠道,拓展案件线索来源,改善水行政执法环境,打造水利部门执法新形象,形成水利与公安机关的执法合力,强化对水事违法犯罪行为的震慑,为江川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执法保障。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八五”普法后期,我局将紧紧围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抓重点、树典型,强化制度落实,更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理念,以理念的更新引导工作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打开工作的新局面,不断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在下一步工作中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好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八五”普法后期普法依法治区工作,加强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水平和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全区的水资源统一管理,积极开展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坚决查办水事违法行为。三是严格审查取用水许可和水资源论证,做好取水许可证的办理和年度审验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指示精神,严格实行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制度,从严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推进取水许可监督和取水计量管理,全面征收水资源费,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江川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四是重视制度建设,强化行政许可审批,加强我区水资源管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2025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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