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目前已完成了《玉溪市江川区六十亩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我公司公开环评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请广大群众积极提出宝贵意见!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如需要查阅环评报告书简本或其他进一步资料,可以致电、致函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要,查阅有效期为本次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络连接。 公参表及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为: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oo8_8wIS79rj0531yONIQg 提取码: 9mg9 公众如需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查阅。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联系地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街道兴江路32号 联 系 人:宋工 联系电话:0877-8011885 3、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智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谊康北路395号昆明置信广场E座21层2101号 联系人:晏工 联系电话:18388762108 电子邮件:846882056@qq.com。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周围的民众和团体。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提交E-mail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邮箱:846882056@qq.com,在本次公示期间,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2025年4月1日。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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