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5日,根据市“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以及江川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为落实我区2018年“扫黄打非”下基层的各项工作,玉溪市江川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城投大厦4楼会议室召开了玉溪市江川区“扫黄打非”进基层业务培训会。 参加会议的有6个乡镇文化事务中心主要负责人和文广体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及相关业务人员;培训会上区“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玉溪市江川区深入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深化“扫黄打非”工作向基层延伸,强化“扫黄打非”基层基础工作,确保基层“扫黄打非”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见成效。培训会上要求我区6个镇(街道)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站,各个村(社区)建立了“扫黄打非”联络站,初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分级负责、协同管理的“三级管理”机制,“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要求明确各站点有管理责任人。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综治专干为义务监督员。要求各乡镇按照方案工作要求,并向党委领导汇报,认真落实。 工作要求: 一是健全三级管理机构。区“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宣传部长任组长,全区6个镇(街道)分别成立了“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由镇(街道)主要党委领导任组长,相关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宣传委员为具体负责人,文化事务服务中心、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扫黄打非”工作站,由镇(街道)文化服务中心主任任站长,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全区各个村(社区)分别设立了“扫黄打非”工作联络站,由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综治专干为义务监督员,乡镇(街道)、村(社区)管理机构统一制作和悬挂标牌标识。 二是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建立了“扫黄打非”工作制度、工作职责、村规民约等制度、职责,及时建立完善“扫黄打非”人员台账和市场监管台账,认真落实报告制度、巡查、检查制度、信息制度、宣传制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立“扫黄打非”宣传专栏和公布“扫黄打非”举报投诉电话。 三是明确日常监管工作。加强对对乡镇集贸市场和流动摊贩日常检查,并对文化市场违法经营和举报工作进行监管,明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凶杀暴力的出版物,边远地区的非法演出市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无证经营活动等违法经营行为和违法安装、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等行为为重点监管对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乡镇(街道)、村(社区)分别通过“扫黄打非”宣传栏大力宣传“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营造良好的“扫黄打非”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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