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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文化旅游市场 “红黑榜”管理制度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7-07 08:59:48 点击率: 214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文化旅游市场

“红黑榜”管理制度

为营造健康有序的文化旅游环境,规范市场秩序,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法律法规,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精神要求,结合江川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红黑榜”内容

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榜制度是以信用为核心,强化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管机制,将诚信守法和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以下简称创文、创卫和爱国卫生行动)标准经营行为文旅市场主体列入红榜,将违反法律法规、不履行法定义务、违反创文、创卫和爱国卫生行动标准要求的文旅市场主体列入黑榜

二、“红黑榜”对象

玉溪市江川区文化旅游市场“红”的对象为玉溪市江川区范围内,注册及从事文旅经营活动的法人、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包括区内(不含托管区)的营业性KTV、网吧、演艺场所、旅行社(营业网点)、星级酒店、乡村旅游接待点等。

三、上榜条件

(一)文化行业(KTV、网吧、演艺场所

1.“红榜上榜条件

1)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文化行业示范性企业的;

2)企业或其法定代表人、从业人员获得区级或以上表彰奖励和市行政机关认可的社会团体表彰奖励的;

3)年度诚信评价结果连续两年为优秀,按行业分类诚信评价得分高低顺序择优评选;

4)遵纪守法,在日常检查中配合检查,无违规经营行为的;

5)检查无消防和治安问题发生的;

6)协助执法部门查处违规行为,检举其他场所违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7)文明服务、态度好、形象好、无投诉,受到群众好评的;

8)环境设施良好,干净整洁,空气清新无吸烟现象的;

9)严格落实“常消毒”制度,检查记录完善清晰的;

10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标准要求的

2.“黑榜上榜条件

1)违反法律、法规经营的

2)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或阻碍行业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依规监督检查,情节严重的;

3)被文旅行政综合执法机构行政处罚的;

4)网吧、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

5)经营场所未严格落实“常消毒”制度的;

6)文艺表演团体营业性演出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

7)文艺表演团体举办营业性演出未到文体旅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的;

8)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规情节严重的;

9)服务态度差、场所环境恶劣、存在吸烟情况、整体环境卫生不合格、不诚信经营,在行业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10)文化经营者和文化从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的

11)不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标准要求的。

(二)旅游行业

1.“红榜上榜条件

1)受到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表彰的企业和个人;

2)年内收到表扬信、感谢信或锦旗的企业或个人;

3)见义勇为、乐于助人等方面有突出事迹的企业和个人;

4)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的企业和个人;

5)经过区级以上部门认定的旅游行业组织竞赛、评选或创建活动中获奖的企业、集体或个人。

6)遵守《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

7)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标准要求的。

8)其他先进行为。

2.“黑榜上榜条件

1旅行社导游强制购物、诱导消费,旅行社私自改变行程,旅游包车企业私自改变旅游线路,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民宿存在安全隐患和服务质量问题的

2有效投诉1次及以上并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业和个人;

3)旅游经营者发生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属于旅游经营者主体责任的;

4)区级以上文旅执法部门查处存在违规经营行为的;

5)经区级以上文旅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并查实为不合格的文化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

6)文化旅游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造成负面舆情的;

7)因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等受到行政处罚、法院判决承担法律责任,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从业人员和游客。

8)违反《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

9)不符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以及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标准要求的。

四、评定程序

由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组建红黑榜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

区文旅局每周组织的日常检查或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检查,针对检查情况由评定委员会予以认定,经认定的“红黑榜”通过、政务信息、网络、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公布。

红黑榜公布事项内容为企业名称、公司地址、上榜主要事由等。

五、“红黑榜”管理

1、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红黑榜实行动态管理,按要求进行整改到位的,可向江川区文化和旅游行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经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场认定确已整改的,经过审核后,由区文化和旅游局移出黑榜名录。

2、在同一个年度内凡连续三次进入黑榜名录的企业,不得参与区级以上组织的各种评比活动,不得享受各种补贴扶持。同时区文旅局将会同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停业整顿,整顿合格后方可正常经营

 

 

                            玉溪市江川区文化和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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