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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项制度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08-10-29 12:35:25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安政发〔200840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业务岗位AB角制首问登记制

挂牌上岗制等制度的通知

 

各村民委员会,乡属各中心、所:

认真贯彻云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进一步转变乡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经乡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业务岗位AB角制度》、《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首问登记制度》、《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挂牌上岗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八月十五日

主题词:行政事务  AB角制度等  通知                         

  抄送:县政府办、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局。     (共印15份)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 年8 月15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业务岗位AB角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乡机关干部职工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意识,确保政令执行畅通,促使全体干部职工按照规范、高效、负责的要求,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行政事项。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按照江川县三项制度办公室的要求,为确保乡机关各业务岗位对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促进各业务岗位之间的联系,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安化彝族乡各业务岗位AB角制相互补位制度,补位名单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李忠良―普学化    坝有贵―莽嘉慧    莽嘉慧―雷永彪    李竹贵―张乘风    陶文红―金德富      春―伏路明      伟―李有义    苏建明―史华生    代家锁―王建文    李正德―郭忠树    周红艳―普德才    王春华―梁寒艳      建―黄金坤      东―莫江友      虚―史绍春    杨爱萍―刘     赵培源―赵       伟―李从

杨兰芬―郭粉丽    王彬生―刘江丽    李绍波―施其祥

张粉棠―杨兰芬    吴明月―坝绍福    彭桂芬―普双和

矣正龙―李从      俊―吴明月    彭天有―范贵福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首问登记制度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根据《首问责任制》规定以及江川县三项制度办公室工作要求,经乡政府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首问责任登记制度是指服务对象到乡机关咨询或办理相关事项时,首位接待或受理的工作人员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引荐到相关业务部门并做好记录登记的制度。首问业务受理人即为首问责任人。

第二条  安化乡机关首问责任登记制度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首位接待人应当根据各部门公开的服务承诺事项,对来访人员的姓名、单位、时间、咨询或办理事项、办理结果等进行登记,以被查询。

第三条  首问责任登记制度适用于安化彝族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第四条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在进行登记的同时,能办理的应现场办理;不能现场办理的,要说明相关情况;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应当一次性告知。

第五条  咨询或办理事项属于本单位的职责,首问接待人应做好登记并及时引荐到相关的中心、站所办理;若经办人(业务受理人)不在,首问接待人应主动与其联系;若联系不上,首问接待应先将服务对象的相关材料收下,做好记录,随后移交给经办人(业务受理人)。

第六条  咨询或办理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范围内的,首问接待人应当耐心解释,并尽己所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七条  服务对象通过电话咨询、反映问题、投诉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接待人。属于首问接待人职责范围内的,应认真负责回答;属于其他中心站所或部门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告知来电人,尽可能地为来电人提供帮助;同时,应将电话内容如实记录登记。

第八条  全乡机关干部职工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首问接待人要做到语言文明、热情主动、温和耐心,认真解答服务对象提出的问题,并做好记录登记。对办事方法简单、语言粗暴、解答不力被服务对象具保的,或不做好首问记录登记造成不良后果的,一经查实,给予批评教育,情节恶劣的,由乡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启动问责程序实施问责。

第九条  本制度由局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从20088月开始施行。

 

 

安化彝族乡人民政府挂牌上岗制度

 

根据江川县三项制度办公室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扎实推进四项制度在全乡各中心站所、各部门的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条  挂牌上岗制是指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在工作岗位必须挂牌上岗,以便接受群众服务对象监督的制度。

第三条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须将工作证悬挂于胸前。

第四条  工作证由办公室统一制作,发到个人,由个人保管。

第五条  当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职位变动或者上岗证破损时,应及时和综合办联系予以更换或补发。

第六条  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上班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挂牌上岗制度。

第七条  乡贯彻落实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实行不定时检查,一经发现不按规定挂牌上岗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条  本制度由乡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制度自20087月开始实施。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玉溪市江川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江川县安化乡 发布人: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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