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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3-11-30 01:06:26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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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的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本行政区域内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洪水影响评价工作,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街道)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地方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区级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区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的水利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提出区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乡镇(街道)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乡镇(街道)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坝塘、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执行。

12.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水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水旱灾害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旱灾害防御及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圆满完成经济指标任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8.14亿元,招商引资8.23亿元。

2.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加强农村饮水安全监管,开展全区农村饮水安全排查4次,及时解决和处理政府救助平台上报1件用水困难事件,确保了农村供水安全。实施玉溪市江川区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完成江川区农村供水管网改造235.128km,水池建设3座,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政府定价程序,委托第三方进行了水利工程成本核算,编制了水利工程调价方案,获得发改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批复已发至有关单位执行,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3.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做好蓄水工作。水库坝塘307座,蓄水2,017.02万立方米,完成计划的46.00%;星云湖蓄水量18,938.00万立方米,完成计划的94.00%,比上年同期相比减少760.00万立方米。二是扎实做好抗旱工作。2022年未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完成春耕供水量约500万立方米,投入抗旱人数2038人,投入抗旱机电井4眼,泵站11处,机动抗旱设备540台套,累计投入抗旱资金46.54万元。三是扎实做好防汛工作。调整完成我区76座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并对防汛责任告知、签字、现场公示,并完成水利部组织的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网络培训工作。完成预案的修编报备和2022年山洪灾害暨防汛抢险应急救援演练工作。深入开展防汛安全大排查,做到在建工程全覆盖。管好防汛物资,排查山洪灾害监测站点隐患,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

4.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一是及时调整补充空缺的河长,更新河长公示牌内容,修复毁损公示牌,开展常态化巡河,截至1031日,全年共计巡河3,340次,其中区级600次,乡镇级700次,村组级2,040次。二是狠抓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向各级河长、相关责任单位派发整改通知单60份,已完成整改53份。三是扎实推进专项行动。全区共出动人数22,657/次,出动机械车辆364台次,共清理河道572/次,清理库塘115个,清除岸上、岸下垃圾1,681.00吨;清理湖滨湿地4,255.00亩,铲除淤泥13,419方,打捞残败水生植物及藻类1,044.00吨。排查发现四乱问题4个,目前已整改销号4个。排查排污口161个,封堵59个。四是持续推进全面美丽河湖建设行动。完成星云湖、董炳河、九溪河、茶尔山水库、麦冲水库、大龙潭水库美丽河湖申报工作。五是精准实施治理性工程措施。大力推进蓝藻治理,稳定运行星云湖原位控藻及水质提升工程(5个站点)和星云湖藻类收集蓝藻水华治理工程。科学编制一河(库)一策方案,完成大寨河、小街河、大龙潭河、茶尔山水库等9条河库一河(库)一策方案报告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加强初期雨水处置,2022年调度初期雨水1,416.00万立方米;开展调蓄带抽空、清淤、晒塘工作,共组织860人次、大小机械23台,对调蓄带和渔村河、周官河、小街河等8条河道及沿河旁侧湿地开展机械抽水、清挖淤泥外运、清理修剪杂草,完成了约556亩湿地及调蓄带的抽空、清淤、晒塘工作,共清理淤泥约1.35万方、杂草约210亩。

5.建立健全节水制度政策,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一是全面推进江川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完成2021年江川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505。江川区大龙潭水源地列入考核重要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7个水功能区,达标率为95.31%。二是广泛宣传,提高全民科学用水、保护水资源意识。组织开展了20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主题宣传活动,活动过程中累计发放各类水利宣传资料2,000余份。三是严肃查处5起非法打井案件,为有效保护地下水,科学合理开发我区水资源保驾护航。四是持续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全区共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3个,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生产建设项目23个,征收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69,412.54元。对全区的在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执法监督检查20余次,复核疑似违法图斑12个,并对7个生产建设项目发送整改通知,有效地遏制了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保护了生态环境。

6.做好水利前期工作,夯实水利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是有序推进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目前工程正在进行人居环境中的污水收集部分,石河村委会水月村已完成60%的主管网铺设,万亩梯田工程核心区以进行现场地形复测和放线,机械已经进场准备施工。二是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编制完成,正在进行可研方案的批复工作,估算投资6.856亿元。三是完成海棠水库、石楼梯水库等18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为开展除险加固做好前期准备。四是做好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三期)工程。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三期)工程(13个),初步设计已批复,招投标工作于1018日结束,待公示结束后签订施工合同,组织进场施工。

7.做好水利质量监督和安全生产工作,牢牢守住水利安全底线。一是对备案的24件水利工程进行质量监督,其中:备案在建4件,验收5件,工程已完工,待竣工验收15件。二是抓好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对区直管水库和7个乡镇(街道)2022年汛前防汛抗旱防范准备工作及水库坝塘安全运行进行了专项检查。持续开展重点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形成水利行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安全监管,科学合理安排工期,严防赶工期、抢进度引发事故。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发放山洪灾害防范宣传画500余张,单位工作区LED显示屏滚动播放防灾减灾标语。组织全区水利系统参与全国水利安全生产知识网络竞赛,开展《水安将军》趣味活动,提高全区水利干部的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树牢安全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三是完成51座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完成17座水库监测设施安装,完成18座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建设,完成西河二库、大龙潭水库等5座水库计量设施安装,调试。

8.推进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提升水资源优化配置能力。全域现代化水网建设共包含:水源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修复项目、农村饮水工程五大类,截至目前,累计完成投资约1.29亿元。2022年,启动了滇中引水二期征租地工作,征地搬迁安置补偿投资约2.48亿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水资源股、河(湖)长制工作股、水旱灾害防御与监督股。所属单位1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人(离休0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收入合计127,869,593.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115,914.26元,占总收入的87.6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753,678.92元,占总收入的12.3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02,533,743.36元,下降70.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18,285,824.87元,下降73.9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5,752,081.51元,增长986,101.35%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1.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与上年相比减少302,428,669.82元;2.2022年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05,073.5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支出合计388,635,107.86元。其中:基本支出2,032,514.50元,占总支出的0.52%;项目支出386,602,593.36元,占总支出的99.4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3,103,539.62元,增长109.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5,073.54元,下降4.92%;项目支出增加203,208,613.16元,增长110.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0.00元,增长0.00%收支变动的主要原因是:1.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等项目资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3,208,613.16元;2.2022年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减少了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基本支出减少105,073.5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2,514.5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52,823.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1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691.00元,占基本支出的8.84%。办公费人均支出4,424.27元,水费人均支出490.42元,差旅费人均支出135.44元,会议费人均支出167.33元,培训费人均支出146.67元,公务接待费人均支出 240.33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人均支出2,837.09元,其他交通费用人均支出11,323.07元,税金及附加费用人均支出201.03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6,602,593.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386,970.00元,主要用于江川区三家村陆家咀土主庙村落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项目工作经费43,620.00元,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专项债方案编制补助资金40,000.00元,2022年项目筹划包装前期工作经费3,350.00元,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第一批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

2.2110302-水体38,459,394.15元,主要用于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补助资金31,630,000.00元,江川区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星云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班茅河)增加湿地建设涉及土地租用经费194,614.15元,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调蓄带调水腾库经费170,000.00元,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项目管护补助经费1,064,780,00,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

3.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2,717,162.78元,主要用于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星云湖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21,770,000.00元,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补助经费10,747,162.78元,星云湖两线三区划定、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市级补助资金200,000.00元。

4.2130212-湿在保护1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星云湖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10,000,000.00元。

5.2130305-水利工程建设4,336,140.00元,主要用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补助165,400.00元,玉溪市江川区董炳河安化乡段治理工程1,300,000.00元,江川区星云湖入湖河道小街河、周官河、渔村河治理工程专项资金75,000.00元,江川区2021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专项资金2,595,740.00元,玉溪市江川区水土保持工程-江川区渔村河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200,000.00元。

6.2130308-水利前期工作74,681.20元,主要用于2016年农业高效节水项目74,681.20元。

7.2130311-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172,061.50元,主要用于河长制工作经费39,261.50元,江川区跨界河流(玉带河)清淤整治工程补助经费60,000.00元,水资源管理经费2,800.00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水利发展专项资金70,000.00元。

8.2130314-防汛186,132.20元,主要用于2021年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维修养护专项资金90,100.00元,防汛抗旱区级补助资金96,032.20元。

9.2130315-抗旱67,342.69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江川区2021年水利救灾工程补助资金19,820.20元,江川县大街街道办庙湾片区提水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补助资金47,522.49元。

10.2130316-农村水利14,929.95元,主要用于玉溪市江川区黄谷田水库、石河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补助资金7,160.00元,江川县高效节水减排项目7,769.95元。

11.2130319-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650,000.00,主要用于2022年西河二库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69,000.00元,玉溪市江川区2021下半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项目补助资金481,000.00元。

12.2130335-农村人畜饮水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江川区水利局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资本金专项经费1,000,000.00元。

13.2130399-其他水利支出18,158,613.52元,主要用于抚仙湖流域健康水循环系统江川路居片区供水工程征租地补偿费16,002,075.00元,滇中引水工作经费16,151.00元,大龙潭供水站经费19.26元,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项目管护补助经费140,368.26元,江川区病险小坝塘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0元。

14.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江川区跨界河流(玉带河)清淤整治工程补助经费10,000.00元。

15.2200199-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20,000,000.00元,主要用于2019年度(第一批)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专项资金20,000,000.00元。

16. 2290402-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60,369,165.37元,主要用于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260,369,165.37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98,751.4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43%。与上年相比减少55,502,902.76元,下降41.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基本支出因人员变动等原因减少105,073.54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投资支出减少55,397,829.22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386,9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9%。主要用于江川区三家村陆家咀土主庙村落综合治理提升改造工程地形图测绘项目工作经费43,620.00元、星云湖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及原位控藻水质提升工程专项债方案编制补助资金40,000.00元、2022年项目筹划包装前期工作经费3,350.00元、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第一批市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30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9,08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74,948.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缴费经费、大病补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174,948.9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38,459,394.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44%。主要用于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补助资金31,630,000.00元,江川区星云湖调蓄带水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专项资金5,000,000.00元,星云湖入湖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班茅河)增加湿地建设涉及土地租用经费194,614.15元,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调蓄带调水腾库经费170,000.00元,星云湖保护治理相关项目管护补助经费1,064,780,00元,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元,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PPP项目专项资金200,00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2.农林水(类)支出20,059,44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26%。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2,030,705.17元,星云湖南岸湿地、湖滨带提质改造工程、玉溪市抚仙湖水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拨入抚仙湖流域健康水循环系统江川路居片区供水工程征租地补偿费、玉溪市江川区董炳河安化乡段治理工程、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入湖河道小街河、渔村河、周官河治理工程等项目支出18,028,741.4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0,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9%。主要用于星云湖主要入湖河流综合治理工程支出20,000,0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9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108,908.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无此事项。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00.00元,支出决算为54,3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533.8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3.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57.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6.2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85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800.00元,支出决算为54,390.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533.8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5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71%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强化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529.47元,下降34.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1,586.47元,下降40.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057.00元,增长52.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我局继续加强对公务车辆的管理,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非专业司机驾驶公车。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要用于水利局防汛抗旱、水政及水土保持执法、河长制工作、工程项目建设等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包括各级水利、环保等部门各项检查、考核、指导工做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881.67元,减少17,554.98元,下降8.98%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2年开支的公务用车运行费、办公费、水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77,881.67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在水利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水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水土保持工作、防汛抗旱工作等工作中开支的办公费39,818.45元、水费4,413.80元、差旅费1,219.00元、会议费1,506.00元、培训费1,320.00元、公务接待费2,163.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533.80元、其他交通费用101,907.62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资产总额516,126,506.90元,其中,流动资产49,677,638.52元,固定资产4,774,392.6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61,674,473.70元,无形资产2.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9,468,006.9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81,953.3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259.00平方米,账面原值407,156.00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725,865.30元;报废报损资产66项,账面原值348,932.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制度建设

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如:《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内部管理制度》等。

2.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目标的填报

依据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及绩效管理部门的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能(职责)、年度工作任务、年度总体目标及行业建设、管理、发展的具体情况、特点进行设立。

3.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学习文件,明确自评要求分析各项自评内容、指标内涵,制定工作方案,收集相关资料。成立工作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按要求组织实施,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通过自评了解和掌握资金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是否有效,检验支出的效率与效果;了解资金管理是否规范,分析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通过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综述:我部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项目实施管理;严格、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完备财务手续,按合同及时支付资金,有效保障年度绩效目标任务的完成;按绩效管理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基本完成支出绩效年度预期目标、资金使用有效,资金支出达到应有的效率与效果;自评得分94.00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三)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2年绩效自评的项目56个 ,自评结果:47个优,5个良,3个中,1个差。

根据《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部门整体和项目支出预算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玉江财监〔20228号文件精神及我单位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成立2022年绩效评价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及责任,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评价工作。根据2022年部门预算批复文件,分析、明确各项目自评内容、指标内涵、自评要求,收集相关资料。

(四)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组织实施:1.2023410日前,制定实施方案,召开项目科室动员会,学习相关文件精神;组织各项目实施部门按要求开展绩效评价,按评分标准逐项打分,完成填报相关报表,绩效评价领导小组组织审核、总结,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向财政部门报送相关评价资料,完成本部门整体和实施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2.2023420日前在云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内填报相关自评表格及报告。要求各项目负责科室负责人负责组织本科室人员实事求是开展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开展项目评价工作,并完成项目绩效评价的填报工作,并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403002332005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本级)2023111408580542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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