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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人:江川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周靖宇 背景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37号)、《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玉溪市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玉政办函〔2020〕21号)精神,江川区于2020年8月18日制定印发了玉溪市江川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主要内容包括联席会议组成人员、主要职能、工作规则、和工作要求四部分。 联席会议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区养老服务工作,研究养老服务工作重大事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发展中涉及区级事权的政策配套、制度保障等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养老服务规章、拟开展的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或者实施方案,拟订养老服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行动计划等;指导和监督全区养老服务发展情况,督促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各乡镇(街道)、区属有关单位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包括了会议制度、报告制度和联合调研制度。 联席会议要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通力合作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全区养老服务发展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相关文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玉溪市江川区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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