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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星云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07-18 09:28:10 点击率:0打印】【关闭

一、出台背景

为保护星云湖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维护安全有序的公共秩序,规范垂钓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渔业条例》《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有关法律法规,为切实做好星云湖垂钓管理工作,结合江川区实际,制定印发了星云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对垂钓区域划定的考虑

划定垂钓区域综合考虑了环境保护、人身安全、交通便利、垂钓习惯、乡村振兴等因素经研究分析,将垂钓区域划分为:后卫新河咀龙门至双桥营葫芦塘;杨家咀下大石咀至杨家咀龚河头;侯家沟大石洞至侯家沟陈家湾;西河咀至西河直河抽水站;海门海阔天空至海门楼;兰田三条印至兰田大咀;螺蛳铺新咀至螺蛳铺大湾;石岩哨沙沟咀至大凹村南边村头;海浒浮桥至海浒观景台;河咀望海码头至下大河咀站;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内垂钓区域对应的湿地。

(二)关于对垂钓工具及方法的考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保护星云湖渔业资源,维护星云湖水域生态平衡,结合星云湖实际,对于垂钓工具的种类、规格及其使用方法等进行了规定开展垂钓活动时限一人一杆,严禁使用禁用钓具、辅助工具、水生生物造成伤害的工具及灯光诱钓,确保垂钓活动在合法、合规、环保的框架内进行。

(三)关于对禁钓品种、禁钓时间的说明

土著鱼怀卵母体及鱼长25厘米以下的鲤鱼、鲢鱼、鳙鱼和鱼长10厘米以下的鲫鱼等幼体、大头鲤等国家保护水生动物均为禁止捕捞的对象,对于维护水生生态平衡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误钓的必须及时放归。此外,为保护星云湖鱼类资源,给鱼类繁衍生息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态环境,增殖放流结束15日内禁止垂钓

(四)关于对法律责任的说明

本着预防为主,宽严相济的原则,在星云湖水域从事垂钓活动的各相关单位及个人,务必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对于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及本规定的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倡议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加监督,及时举报揭发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五)关于对垂钓区域变动调整的情况说明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鱼类生态环境发展变化,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变化,垂钓区域可由区星云湖管理局进行适时调整。

相关文档: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星云湖垂钓管理规定(试行)》《星云湖入湖船只管理办法(试行)》《星云湖生态保护核心区搭棚摆摊设点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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