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2日在江川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一次会议上
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局长 李保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报告《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请予审议。
一、1-11月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经济形势,全区财税部门在区委的领导和区人大的依法监督下,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各项财政政策,强化财源培植和收入征管,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了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1-11月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11月,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0,818万元,同比增收2,855万元,增长4.2%。
1-11月,全区地方财政收入完成54,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88,268万元的61.5%,同比增收 5,242万元,增长10.7%,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43,0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41,425万元的77.5%,同比增收1,657万元,增长4%。地方财政支出完成18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95,660万元的95.5%,同比增支48,740万元,增长35.3%,其中: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完成170,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166,180万元的102.7%,同比增支37,118万元,增长27.8%。
1-11月,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 11,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同比增收3,585万元,增长46.9%。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 16,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4.8%,同比增支 4,529万元,增长256.6%。
二、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的建议
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安排为88,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55,6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2,668万元;地方财政支出安排为151,1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124,770万元(不含上级专款),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26,380万元(不含上级专款)。在预算执行中,由于撤县设区、抚仙湖托管及政策性增资等因素,对财政预算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使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更加准确、合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云南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相关规定,需对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通过的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建议如下:
2016年地方财政收入调整为80,1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调减8,097万元,减9.2%;地方财政支出调整为198,5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151,150万元调增47,372万元,剃除上级专款58,215万元因素,比年初预算调减10,843万元,减7.2%。
(一)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调整
1.收入方面
建议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为58,07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2,478万元,增4.5%,其中:税收收入调整为32,255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585万元,减7.4%;非税收入调整为25,8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收5,063万元,增24.4%。
2.支出方面
按照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在充分考虑当前财政收支执行的基础上,根据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重点民生支出需要,在预算执行中对部分不能实施的项目进行调减,建议将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为179,000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增54,230万元(具体支出科目及金额详见附表)。剃除上级专款因素,调增支出27,904万元,调增的主要原因一是政策性增人增资等刚性支出增加;二是撤县设区后城市化进程加快,公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增加。剃除上级专款因素,调减支出28,385万元,调减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抚仙湖托管因素的影响,相应的支出减少;二是国家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后单位的非税收入减少相应的成本性支出也减少;三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部分年初预算项目不能如期实施进行调减。政府性基金调入7,738万元,比年初预算的8,000万元减少262万元。
3.平衡情况
按照现行省、市对县区财政体制计算,调整后的区级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8,078万元,转移性收入121,494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1,07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6万元,调入其他资金8,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调入7,738万元,其他调入662万元),收入合计219,905万元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9,000万元,转移性支出9,828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31,077万元,支出合计219,90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建议
1.收入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22,093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10,575万元,减32.4%,主要是计划出让的土地未能如期实现。
2.支出方面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9,522万元,比年初预算调减6,858万元,减26%,剃除上级专款因素,比年初预算调减10,363万元,减39.3%(具体支出科目及金额详见附表)。主要是年初预计出让的土地未能如期实现,相应的土地成本支出减少。
3.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093万元,转移性收入3,505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0,43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62万元,收入合计67,69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9,522万元,地方债券转贷还本支出40,430万元,调出资金7,738万元,支出合计67,690万元。收支平衡。
(三)社会保险基金建议
经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2016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5,4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0万元,上年结余30, 050万元,收入合计75,984万元;基金支出38,836万元,上解支出3,571万元,支出合计42,407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33,577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是按人员、标准、费率及缴费基数编制的预算,由于受抚仙湖托管人员转出、社保缴费费率调整因素影响,导致预算收入减少,建议社保基金收入调整为45,226万元,比年初预算减208万元;受人员支出调增因素等影响,建议社保基金支出调整为40,265,比年初预算增1,429万元,增3.7%(具体支出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2015年最终结算的收支结余为36,818万元,调整后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1,77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情况
由于我区国企改革后,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
三、2016年地方新增债券和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为缓解地方偿债压力,有效防控政府性债务风险,根据审计认定截至2014年12月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情况,区财政局抓住财政厅代地方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契机,积极主动向上争取置换债券转贷资金支持,共争取到2016年地方新增债券3,500万元、政府置换债券转贷资金71,507万元(其中:按债务类型分一般债务31,077万元,专项债务40,430万元)。
按照新增债务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等规定,新增债券3,500万元全部安排到教育基础设施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其中:江川区学校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安排740万元;江川体育场建设项目安排2,760万元。
按照“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确定的截至2014年12月底政府债务中的债务本金,优先支付政府对企业的欠款。地方政府已经安排其他资金偿还的,可以用于偿还审计确定以及清理甄别结果中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其他政府债务本金;不得用于偿还应由企事业单位等自身收益偿还的债务;不得用于支付利息以及BT项目回报和资金占用费;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的使用要求,经报区人民政府同意,我区地方债券省级转贷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项目(具体项目及金额详见附表)。
四、攻坚克难,确保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为确保调整预算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组织财政收入。加强收入动态监测分析,强化收入协调,严格落实收入征管,充分挖掘各项增收潜力,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调整后收入预算的圆满完成。二是要加强支出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强化节支理念,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重点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技文化等民生领域支出需要,通过有保有压,确保全年财政支出不突破调整后的支出预算。三是要按照全口径部门预算管理要求,切实做好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突出抓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完善“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有关决议要求和本次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努力完成2016年预算,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江川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附表).xls
关于批准江川区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