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656901000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江城镇党委、政府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定和工作部署,聚焦基层党的建设、经济发展、民生服务、平安法治等主要职能,统筹推进基层治理,促进江城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主要职责是: 1.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 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科技人才、就业服务、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管理和预防救援、交通管理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面对严峻复杂的形势任务和多重叠加的困难挑战,镇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3815”战略、市委“三大核心”战略和区委加快“三区一城”新江川建设部署要求,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踔厉奋发、勇毅前行,迈出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步伐。 一年来,我们重点做了7个方面的工作。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2023年,全镇预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6.90亿元、增长6.00%,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3.41%,新增入库项目13个,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26亿元,达全年目标任务的103.10%,1-11月完成进度及综合排名分别位列全市75个乡镇(街道)第4位、第5位。常态化全天候深化对企服务,实打实为企业解决卫生、消防、用水等困难21件,帮助天湖化工成功办理采矿许可证10年延期,化解政府拖欠中小企业账款456.60万元。新增市场主体1233户,国峰公司成功纳规,闻彩鸣公司成为全市首家农贸分离纳限企业,镇人民政府获评市级“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先进集体”。大抓招商引资,成功引进川威集团众欣文旅、翠峰元宝枫、连森湿纸巾等优质企业落地,引进区外国内资金3.05亿元,完成率位列全区乡镇(街道)第2位。积极引导园区企业坚守实业,盘活翠峰纸业老厂区低效厂房108亩,鸿湖、南兴、和润等投资700万元完成技改,实现外贸出口4000余万元。江城纸业商会荣获省级“四好”商会。“五经普”单位清查工作圆满完成,法人单位和个体户同比分别增长152.73%、69.53%。稳妥有序做好机场高速征地工作。 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积极应对极端干旱天气,竭力做好烤烟保量提价工作,种植烤烟9450亩,建成电能烤房60座,推广商品化烘烤,烟叶质量明显提升,圆满完成143.66万公斤收购任务,均价每公斤36.16元、同比增长2.10元、居全区第二,实现烟农交售收入5194.55万元。努力挖掘稳产增产潜力,攻坚完成耕地流出整改任务1134.25亩,复耕复种撂荒耕地3200亩,新建高标准农田1.02万亩,茶尔山灌区建成高效节水灌溉4587亩,稳定粮食种植面积1.98万亩,完成蔬菜种植3.59万亩,牢牢保障粮食安全。种植花卉1.24万亩,实现产值2.43亿元、增长59.19%,玫瑰、大花蕙兰、康乃馨等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滴源花卉合作社跻身中国农民合作社500强。抓实农业产业基地建设,新增设施农业323亩,成功申报区级示范基地52个、市级基地16个,侯家沟红梨、江城社区小葱、黄营村蔬菜等6个村分别入选省、市级“一村一品”示范村,培育滇原花卉、全一水果2家区级农业龙头企业。 乡村振兴扎实推进。持续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争取财政衔接资金204.8万元,实施工程项目3个。推动扶贫车间吸纳就业80余人,安置乡村公益性岗位53人,10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有条件发展产业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实现全覆盖,帮助181名跨省务工人员成功申领一次性交通补助,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达1.99万元、增长11.57%。争取助镇兴村工作队帮扶资金63.3万元,建成黄营村蔬菜大棚、白家营村耕地灌溉用水提升等项目6个。16个村办公司围绕5种经济发展模式实体化经营,各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15万元以上。“两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颁发全省首批农村宅基地电子批准书22份,张家头村改革试点成效得到国家农业农村部的肯定认可。乡村振兴带动农文旅融合发展,成功举办“2023年梨花节”,将军巷文旅街区顺利开街,温泉豆腐宴成为远近闻名的美食新名片,云龙雕塑入选市级非遗工坊。 城镇品质加快提升。大力争取区级“一水两污”项目资金支持7000余万元,完善集镇雨污分流管网51千米,完成入户改造480户,新划定集镇停车位526个。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及农村供水保障行动,完成桐关、白家营、黄营等8个村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侯大路、黄烂路等农村公路路面硬化、水毁修复不断推进,全镇水网路网进一步完善。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攻坚,拆除临违建筑和“三房”229宗4.12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农村公厕14座,完成江城垃圾中转站主体建设,无害化规范处置集镇生活垃圾2884.8吨。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全覆盖,云岩村入选全省20个“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典型案例。全面启动农村建房联审联办,严格审批建房326宗,创建区级星级美丽村庄35个。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集中开展文明创建整治行动26次,圆满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检及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各项工作。 生态环境持续巩固。聚焦“三治一改善”,克期完成24个沿河村落综合治理和14个星云湖径流区空白村落截污治污。开展禁养区退出散养户1329户、规模户13户,玉丰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得到提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全年累计开展清河行动3663人次、清理河道垃圾1298.6吨,严肃完成11个星云湖保护治理排查交办问题的整改销号,推动5条入湖河道水质持续向好。落实属地责任,坚决守牢星云湖鱼类生态调控防线。稳步推进城乡绿美行动,投资41.65万元实施绿美乡镇、绿美村庄创建13.46亩,义务植树2.07万株,成功处置2起森林火情。切实加强国有资产资源保护,严厉查处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行为13起。 民生福祉不断改善。聚焦“小切口”办好民生实事,进行临时救助111人次,发放各类民生保障资金1169.1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覆盖人数分别达5.14万人和3.91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10人次,城镇新增就业723人,完成大地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及江城敬老院提标改造,镇社工站成功申报省级“五社联动”服务试点“一老一小”项目。投资180余万元完成阿黑山农村公益性公墓改扩建。尽最大努力关心支持教育,协调企业、商会、村集体为翠峰中学、江城小学等捐资助学56万余元。 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取得成效,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82件、同比下降8.39%,刑事立案量同比下降4.00%,实现全年命案零发生,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交通安全事故,侯家沟村入选第二批全省乡村治理典型案例名单。 政府建设全面加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开展政府系统第二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全力办好温泉庄科旧村改造历史遗留问题民生实事。持续转变作风,牢固树立“十种鲜明导向”,“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成为广大干部共识。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在政府网站公开信息233条,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回复满意率100%。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2.13%。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全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管农村集体“三资”,整改问题合同4个,挽回损失37.32万元,规范3笔集体借款660万元逾期问题,切实维护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此外,人民武装、退役军人事务、民族宗教、老龄、关心下一代等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新贡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管理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规划建设和环建保护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治中心、财政所。所属单位13个,分别是: 1.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 2.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办公室; 3.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 4.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5.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6.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 7.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 8.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建保护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2.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 13.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3个。其中:行政单位7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 2.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办公室; 3.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 4.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区域发展与乡村振兴办公室; 5.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6.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乡村振兴办公室; 7.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党群服务中心; 8.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宣传文化服务中心; 9.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和环建保护中心; 1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1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2.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综治中心; 13.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与上年对比,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2个,变动情况主要是由于实际核算需要,各部门独立核算,共13个账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20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8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人(离休0人,退休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6人(离休0人,退休5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3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56,315,329.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371,898.99元,占总收入的82.3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943,430.89元,占总收入的17.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5,601,246.51元,增长38.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390,776.34元,增长32.56%;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上年度未安排的项目支出统筹安排在了本年度,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210,470.17元,增长73.44%。主要原因是2023年收区住建局下发的农危改资,区机场、北研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指挥部拨入征地拆迁工作经费,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汇入农村公益事业民生项目建设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等,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56,401,353.38元。其中:基本支出22,530,594.65元,占总支出的39.95%;项目支出33,870,758.73元,占总支出的60.0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36,820.25元,增长29.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859,680.75元,下降23.34%;主要原因是国库库款不足欠发在职在编人员4个月公积金和事业单位政策内奖励性绩效3个月金额。项目支出增加19,696,501.00元,增长138.96%;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上年度未安排的项目支出统筹安排在了本年度。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530,594.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1,453,632.23元,占基本支出的95.2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6,962.42元,占基本支出的4.78%。 (二)项目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用于保障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870,758.7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非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33,870,758.73元,主要用于江城镇祁家营村上、下立脚公厕新建资金348,710.00元,政协履行职能市级工作经费20,000.00元,江城镇陈家湾村上麦冲村庄路至石厂机耕路(进阿黑山公墓路段)系统维修资金191,200.00元,江城镇移民综合服务中心、北山风景旅游区游客服务中心出租资金130,230.00元,江城镇人饮水源替换工程资金3,780,228.07元,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40,000.00元,统计信息事务经费15,880.00元,江城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第一批工作经费170,685.80元,江城镇财政所提升乡镇财政公共服务能力专项资金62,583.00元,2022年纪(工)委工作经费48,966.50元,综治维稳工作专项经费156,118.86元,农村党员培训经费4,400.00元,2022年党委党建工作经费71,867.05元,江城镇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工作专项经费101,843.00元,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经费19,992.30元,省级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54,921.80元,江城镇2023年第二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73,340.00元,江城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专项资金18,536.78元,社会保险12,600.00元,江城镇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补助经费14,900.00元,江城镇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3,766.00元,尹旗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538,879.20元,残疾人事业3,221.45元,临时救助补助资金72,000.00元,单位临聘人员支出项目经费86,460.00元,环境保护管理事务207,961.45元,江城镇星云湖流域截污治污工程项目经费4,929,589.93元,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110,700.00元,行政运行6,846,187.93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资金372,050.00元,单位临聘人员支出项目经费18,400.00元,江川区江城镇江城社区西门小区内公厕新建工程资金65,000.00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2,234,575.04元,事业运行93,394.33元,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及动物防疫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79,200.00元,病虫害控制工作经费39,600.00元,江城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1,577.00元,烤烟生产移栽现场会工作经费852.00元,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192,450.00元,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补助经费、2022年省级专项发展专项资金138,430.00元,林业人员经费1,539.00元,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第二批专项资金146,291.70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480,058.30元,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经费10,800.00元,江城镇2022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79,596.29元,水土保持经费6,937.95元,玉带河清淤整治工程专项资金9,700.00元,江城镇2023年尹旗村委会张官营小组应急抢险排洪渠工程款补助资金170,000.00元,江城镇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399,095.00元,玉带河河长制工作经费130,000.00元,江城镇翠峰村委会招益村人畜饮水抗旱应急工程经费638,000.00元,江城镇黄营村委会蔬菜分拣管理房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00元,江川区江城镇祁家营村委会培训经费30,000.00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6,710,207.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520.00元,2022年江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246,000.00元,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180,000.00元,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52,500.00元,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8,216.00元,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救灾资金90,000.00元,江城镇桐关村委会老年幸福食堂专项资金、大地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江城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美丽江城建设·社工与你同行”项目专项资金5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627,323.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5%。与上年相比增加8,846,201.30元,增长25.43%,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上年度未安排的项目支出统筹安排在了本年度。 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21,454,611.02元,公用经费支出1,075,741.72元,项目支出生产生活补助支出7,199,41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68,202.18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1,029,356.0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903,031.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41%。与上年相比增加1,482,215.88元,增长19.97%。主要用于2010108代表工作348,710.00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工作经费。201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政协工作经费,2010206参政议政192,018.00元,2010301行政运行1,860,079.18元,用于公用经费、报刊费、水电费、邮电费及乡镇工作经费,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946,953.70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主要用于工作经费。2010308信访事务40,000.00元,主要用于信访工作经费。2010401行政运行378,434.00元,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乡村振兴办公室人员及公用经费。2010507专项普查活动170,685.80元。财政事务2010601行政运行201,128.83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201069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2,583.00元,主要用于财政所人员及公用经费。 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8,966.50元,主要用于纪委工作经费。2013101行政运行1,925,764.00元,主要用于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日常工作。2013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56,118.86元,2013150事业运行629,183.00元。组织事务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400.00元,2013299其他组织事务支出71,867.05元。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1,843.00元,2013350事业运行913,867.15元,主要用于宣传事务工作经费。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013650事业运行810,437.55元,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9,992.30元,主要用于党内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4,92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3%。主要用于省级公共安全业务补助经费49,921.80元,尹旗村委会文明村建设、禁毒宣传工作项目经费5,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73,3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江城镇2023年第二批市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60,000.00元,四上企业培育壮大工作专项资金13,34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8,536.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江城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建设项目资金9,976.78元,江川区江城镇文化站免费开放工作专项资金8,56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2,914.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主要用于项目支出: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江城镇2022年贷免扶补工作经费3,000.00元,江城镇2022年农村劳动力资源统计调查和数据动态更新补助经费11,900.00元,2080801江城镇遗属生活补助资金103,766.00元。2081006养老服务玉尹旗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专项资金240,000.00元,黄营村委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专项资金240,000.00元,2019至2020年度江川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16,879.20元,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经费42,000.00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72,000.00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86,460.00元。基本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2080101行政运行1,038,769.49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40,000.00元,事业单位离退休126,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02,366.88元。2080801死亡抚恤304,332.80元。208250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25,440.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885,296.5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缴纳保险。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4,016.11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755,009.0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779,173.7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097.6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6,271,054.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37%。主要用于2110299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230,764.45元。2110302江城镇星云湖流域截污治污工程项目经费2,860,000.00元,江城镇兑付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流转租金资金2,069,589.93元。2110499森林草原防火专项资金9,800.00元,森林草原防火经费1,250.00元,江城镇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经费99,650.00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1,369.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主要用于2120199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505,919.62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资金131,400.00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240,650.00元。2120201单位临聘人员支出项目经费18,400.00元,2120501陈家湾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专项资金10,000.00元,江川区江城镇江城社区西门小区内公厕新建工程资金50,000.00元,尹旗村委会文明村建设、禁毒宣传工作项目经费5,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19,035,936.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3%。主要用于2130104事业运行6,101,842.52元,2130108病虫害控制39,600.00元,2130501行政运行434,013.00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540,448.76元,2130706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63,655.00元。2130106 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及动物防疫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经费79,200.00元,2130108单位临聘人员支出项目经费39,600.00元,2130109江城镇动物检疫申报点建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1,577.00元,2130122烤烟生产移栽现场会工作经费852.00元,2130126江城镇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第二批专项资金425,920.00元,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766,530.00元。2130199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补助经费、2022年省级专项发展专项资金100,000.00元,江城镇2020年度非“2260”区域“K326”补贴资金38,430.00元。2130207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第二批专项资44,611.7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项目经费25,42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项目经费76,260.00元。2130209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第二批专项资金201,308.3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项目经费88,160.00元,2021年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资金139,750.00元,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护费项目经费50,840.00元。2130234林业草原防灾减灾10,800.00元。2130305江城镇2022年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省级补助资金79,596.29元。2130311玉带河清淤整治工程专项资金9,700.00元。2130314江城镇大地三号沟修复工程经费50,000.00元,江城镇2023年尹旗村委会张官营小组应急抢险排洪渠工程款补助资金100,000.00元,2023年区级防汛抗旱经费20,000.00元。2130315江城镇2023年省级抗旱救灾资金240,000.00元,江城镇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经费区级补助资金9,095.00元,2022年省级第二批水利救灾资金20,000.00元,江城镇2023年省级水利救灾资金130,000.00元,2130399玉带河河长制工作经费30,000.00元,江城镇东西大河河长制工作经费100,000.00元,2030501行政运行434,013.00元,21305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638,000.00元,江城镇翠峰村委会招益村人畜饮水抗旱应急工程经费48,000.00元,江城镇2023年第二批中央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资金90,000.00元,江城镇候家沟村张家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资金500,000.00元。2130505江城镇黄营村委会蔬菜分拣管理房建设项目经费1,500,000.00元。2130599江川区江城镇祁家营村委会培训经费30,000.00元。2130705村组干部岗位补贴资金1,674,200.00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3,023,210.00元。2130706村组干部岗位补贴经费1,110,597.00元,村组干部岗位补贴资金502,200.00元,13号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江城镇江城社区江城将军巷文旅街区)专项经费400,000.00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省级财政奖补专项资金52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6%。主要用于江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83,400.00元,2022年江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57,000.00元,2022年江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市级补助资金59,000.00元,2022年江城镇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省级补助资金46,600.0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32,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主要用于22001042022年度“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180,000.00元,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经费50,000.00元,江城镇矿产资源执法及土地卫片整改工作经费项目资金2,500.00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2,4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7%。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1,602,422.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1%。2240703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第二批洪涝灾害救灾补助)救灾资金40,000.00元,江城镇抗旱应急市级补助资金50,000.00元。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000.00元,决算为132,24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21,963.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22%,完成年初预算的81.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10,284.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8%,完成年初预算的23.9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284.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32,247.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121,96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10,284.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接待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890.48元,下降2.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56.52元,增长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147.00元,下降37.4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压缩接待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辆保养修理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考察入职干部,参加会议,车辆日常维修保养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培训会议、市区部门调研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9,374.41元,比上年减少135,520.48元,下降20.6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贯彻管理办法,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582.00元,电费10,138.23元,差旅费2,730.00元,维护费32,072.00元 ,会议费50,110.00元,劳务费36,370.00元,工会经费10,8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为维护费45,122.18元,其他交通费297,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江城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92,566,413.42元,其中,流动资产9,288,403.13元,固定资产1,868,753.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360,900.00元,无形资产1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81,048,346.3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14,242.0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1,40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9项,账面原值148,55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折旧完成资产2,917,085.05元,资产已无净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1,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收入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称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0300656901111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政府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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