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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 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来源:江川区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4-10-16 12:00:00 点击率: 0打印 】【 关闭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

保护治理专项资金

 

 

 

委托单位名称: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

 

评价机构名称:云南德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评审起止时间:2023年7月19日至2023年11月10日

评审报告出具时间:2023年11月14

 

评价分值:83.29                    评价等级:

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项目

评价年度

2023

评审性质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区财政局资金管理

莫渟18087011842

秦蕾13187716506

主管部门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罗泽坤

15987745170

评价机构

云南德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蔡竹清

15808776679

自评方式

部门自评

自评分值

100

自评等级

评价分值

83.29

评价等级

项目总数

23

抽查项目数

23

占比(%)

100%

资金情况

合计

中央资金

省级资金

市级资金

区级配套

专项债资金

5909.27



5909.27



抽查资金

5909.27

抽查资金占比(%)

100%

抽查区域

江川区星云湖

问卷对象类别

受益群众

发放问卷数

140

有效问卷数

140

综合满意度

71.94

综合结论摘要

 

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聚焦“三治一改善”任务,全力攻坚“湖泊革命”重点任务,星云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实现水质考核目标,但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个别子项目与其他部门项目交叉重复,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评价问题摘要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三、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未正常开展运行管护工作

 

评价建议摘要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和绩效自评工作

二、项目管理方面

三、针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维问题,建议尽快推动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消除社会资本方的顾虑,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问题,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

 


 

 

摘要 i

一、基本情况 1

(一)项目概况 1

(二)项目绩效目标 6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9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9

(二)绩效评价原则 9

(三)绩效评价依据 10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11

(五)绩效评价方法 11

(六)绩效评价标准 12

(七)绩效评价抽样 13

(八)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3

三、绩效自评情况 14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15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15

(二)绩效评价与自评的差异分析 16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7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21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21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2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23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30

、项目工程审核情况 31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32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32

(一)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32

(二)项目管理方面 32

(三)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未正常开展运行管护工作 33

九、有关键 34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和绩效自评工作 34

(二)项目管理方面 34

(三)针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维问题,建议尽快推动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消除社会资本方的顾虑,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问题,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 35

 

 

                                  

一、基本情况

1.项目背景

由于多年来人为活动影响及湖泊自然演化,1990年以来,星云湖水质和富营养化程度日趋加重,有机污染和氮、磷污染尤其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两次考察云南时均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讲到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全省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三五”期间,通过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星云湖山水林田湖草实施方案等,星云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湖泊水质有所改善。2020年星云湖水质类别为V类,营养状态指数为62.7。与“十三五”前四年相比,水质实现脱劣,由劣V类好转为V类,但从星云湖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仍然长期面临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之间的诸多矛盾,加上保护治理基础设施短板较大、后续管护不到位、运行不畅等问题,星云湖水质持续改善仍面临较大压力。

“十四五”期间,以星云湖水质V类向好为目标,在全面分析星云湖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充分与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有效衔接,编制了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行动方案,提出包括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类等七大类合计28个项目,项目投资共计34.28亿元,从“退、减、调、治、管”五个方面对星云湖进行综合保护治理。

二、绩效评价结论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得分83.29分,评价等级为”。

 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聚焦“三治一改善”任务,全力攻坚“湖泊革命”重点任务,星云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实现水质考核目标,但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个别子项目与其他部门项目交叉重复,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存在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部分单位绩效指标未进行分解、细化,较为笼统和宽泛,项目资金支出方向未在项目绩效指标中完整、清晰体现,目标与指标不相匹配。

2.自评单位均未组建项目自评机构或未设立自评小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或自评报告,其中部分单位的自评表或自评报告仅为项目信息的简单汇总,自评质量不高。

(二)项目管理方面

1.为“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与其他部门开展的项目存在重复

2.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3.项目完工进度。部分子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迟延

4.部分合同未签署日期,合同签订不严谨

(三)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未正常开展运行管护工作

该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自首期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2020年6月10日进行试运营阶段,根据双方签订的《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将付费类型修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的方式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按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段进行考核,但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的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迟迟未拟定,现运营中已出现一系列问题,如一体化设备已无法保障日常巡检和运行管护,长期未购碳源和除磷剂等药剂,若无药剂投加,设备出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长期未对膜一体化箱体及池体内污泥进行清洗和清理,将会因膜堵塞和污泥阻塞导致设备无法运行;村落污水管网长时间无人管理,出现管道堵塞、破损等问题也未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四、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和绩效自评工作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年初预算申报时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充分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

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加强绩效自评工作,重点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根据实施条件的变化,对无需实施的项目,及时申请调整资金用途,避免造成项目资金闲置。

2.对部分子项目超预算价或合同价的情况,建议项目前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3.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或合同规定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加强项目跟踪,对于实施进度滞后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4.对于项目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中,部分合同签订日期未填的情况,建议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做好工程资料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

(三)针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维问题,建议尽快推动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消除社会资本方的顾虑,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问题,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中共玉溪市江川区委办公室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江办通〔2019〕33号)、《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印发玉溪市江川区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等有关办法的通知》(玉江财监〔2019〕9号)的要求,云南德远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接受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以下简称区财政局)委托2023年7月19日至11月10日对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星云湖属珠江流域南盘江水系,流域面积380.35平方千米,其中陆域面积344.78平方千米,水域面积35.57平方千米,湖岸线38.87千米,平均水深6.01米,最大水深10.81米;最高蓄水位1723.35米时,相应蓄水量为2.1亿立方米,占云南九湖蓄水总量的0.69%。流域内有主要入湖河道12条,调蓄带25.57千米,人工湿地24块。流域涉及7个乡镇(街道)51个行政村(社区)349个村(居)民小组,2022年末流域人口20.99万人,主要分布在星云、宁海、江城、前卫等乡镇(街道),人口密度为570人/平方千米。星云湖是江川区人民的“母亲湖”,俗称江川海,具有工农业用水、调蓄、防洪、旅游、水产养殖等功能。由于多年来人为活动影响及湖泊自然演化,1990年以来,星云湖水质和富营养化程度日趋加重,有机污染和氮、磷污染尤其突出。

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两次考察云南时均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在讲到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重点湖泊、河流水污染防治为重点,综合推进滇池、洱海、抚仙湖等高原湖泊水环境综合治理”,为全省河湖保护治理提供了根本遵循。

“十三五”期间,通过星云湖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十三五”规划、星云湖山水林田湖草实施方案等,星云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湖泊水质有所改善。2020年星云湖水质类别为V类,营养状态指数为62.7。与“十三五”前四年相比,水质实现脱劣,由劣V类好转为V类,但从星云湖流域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仍然长期面临社会经济、资源与环境之间的诸多矛盾,加上保护治理基础设施短板较大、后续管护不到位、运行不畅等问题,星云湖水质持续改善仍面临较大压力。

“十四五”期间,以星云湖水质V类向好为目标,在全面分析星云湖流域生态环境、污染治理现状的基础上,充分与云南省“十四五”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规划有效衔接,编制了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和“一湖一策”行动方案,提出包括空间管控、水污染防治类、水资源保护与利用类等七大类合计28个项目,项目投资共计34.28亿元,从“退、减、调、治、管”五个方面对星云湖进行综合保护治理。

2.项目主要实施内容

以实施《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云南省星云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统领,统筹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加快落实“退、减、调、治、管”重点任务,全力推动星云湖流域常态化保护、长效化治理、绿色化发展。

2022年市级共下达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59,092,7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星云湖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经费,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玉溪市江川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湖滨带及主要入湖河道保护治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美丽河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两线三区划定、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专项经费,《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专项经费,星云湖科学治理科技支撑项目专项经费,江川区渔村河污水收集治理项目专项经费,2022年“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及工作队(组)工作经费,星云湖捕捞专项经费,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

3.资金安排及使用情况

1)财政预算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23年3月31日市财政局共下达预算资金59,092,7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0元,省级资金0元,市级资金59,092,700.00元,区级资金0元。

                   市级资金下达情况表

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

玉财资环〔2022〕101号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星云湖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

21,770,000.00

玉财资环〔2022〕119号

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

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经费

500,000.00

玉财资环〔2022〕119号

各乡镇、单位

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

3,571,100.00

玉财资环〔2022〕119号

各乡镇、单位

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

4,171,664.80

玉财资环〔2022〕135号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

10,747,162.78

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玉溪市江川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4,6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

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项目专项经费

1,0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

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项经费

2,0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星云湖湖滨带及主要入湖河道保护治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美丽河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1,800,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专项经费

3,0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

星云湖两线三区划定、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专项经费

1,5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

《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专项经费

950,000.00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

星云湖科学治理科技支撑项目专项经费

50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前卫镇人民政府

江川区渔村河污水收集治理项目专项经费

200,000.00

各乡镇、单位

2022年“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及工作队(组)工作经费

2,010,000.00

各乡镇、单位

星云湖捕捞专项经费

150,000.00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

622,772.42


合计


59,092,700.00

2财政预算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共支付4,038.27万元,剩余资金1,871.00万元,资金使用率68.33%

资金使用情况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资金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资金使用情况

资金使用情况

1

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星云湖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

21,770,000.00

0

2

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经费

0

0

3

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

10,528,244.67

6,667,298.53

4

玉溪市江川区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0

0

5

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项目专项经费

0

0

6

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专项经费

0

0

7

星云湖湖滨带及主要入湖河道保护治理设施运行管护项目(美丽河湖建设项目)专项经费



7.1

星云湖调蓄整汛前清淤调水工程

0

0

7.2

星云湖主要入湖河道铭牌安装


58,195.00

7.3

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


50,000.00

7.4

江川区水利局防汛、排涝应急移动泵站采购设备项目


44,000.00

7.5

星云湖西南岸红柳种植工程款


70,000.00

7.6

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款


272,176.05

8

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专项经费

0

0

9

星云湖两线三区划定、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专项经费



9.1

云南省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

200,000.00

0

9.2

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技术服务

0

50,000.00

9.3

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

0

0

9.4

江川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技术服务费

0

20,000.00

10

《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专项经费

0

30,000.00

11

星云湖科学治理科技支撑项目专项经费

0

0

12

江川区渔村河污水收集治理项目专项经费

0

0

13

2022年“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及工作队(组)工作经费



14

星云湖捕捞专项经费



15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

622,772.42

0


合计

33,121,017.09

7,261,669.58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预算批复(申报)绩效目标和指标情况

预算申报的年度目标:

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号),以及玉溪市委办公室、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玉溪市“湖泊革命”实施方案》的通知,围绕水质、水环境、水生态改善三位一体目标,坚持“一湖一策”治理思路,落实“退、减、调、治、管”工作措施,实现星云湖水质达到V类目标。

具体绩效指标为:

(1)预算执行进度≧95%;

(2)法定最低运行水位日保障程度≧90%;

(3)项目完成率≧95%;

(4)验收合格率=100%;

(5)项目开工及时性≧实施单位收到资金指标60天内;

(6)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前;

(7)湖体水质类别=V类;

(8)服务对象满意度≧90%。

2.绩效评价调整后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情况

年初批复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项目实际,涉及部门及项目较多,绩效目标较为分散,绩效评价时结合《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湖泊革命”实施方案》对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整体项目进行梳理,将市级资金使用汇总整理后,确定的绩效目标为:

 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建设规划等加快项目实施,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加强项目实施情况的监控,保障项目按时、按质完成,项目按计划建设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项目质量达标率100%,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区域内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效果的满意程度达90%以上。

 2022年围绕星云湖水质Ⅴ类向好目标,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聚焦“三治一改善”任务,全力攻坚“湖泊革命”重点任务,全面加快系统综合治理,全力确保星云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实现水质考核目标,推动星云湖流域常态化保护、长效化治理、绿色化发展,把星云湖流域打造成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实践示范区。

根据项目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22个产出指标,分别为: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8个效益指标,分别为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

3.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主管部门包括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等,主要职责为组织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负责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建设的资金分配、监管和业务管理。

在星云湖保护治理方面,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制定了《玉溪市江川区湖泊保护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玉江财建〔2022〕273号),明确了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管理、分配使用原则以及项目的支出范围,绩效管理方面,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成立了预算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预算绩效跟踪和评价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和考核办等内容作了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落实管理责任,界定管理范围和内容,明确管理程序和方法,提高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效益。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评价客观地反映政策在各层级执行情况、部门履职情况、公共财政资源配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分析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研究影响绩效的问题和原因,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运行和预算绩效管理,完善政策制度,推动部门有效履职,优化资源配置和财政支出结构,强化支出责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支撑。

2.评价对象和范围

本次绩效评价对象为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项目。评价范围包括本专项资金的全部实施内容,项目覆盖100%。

(二)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状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绩效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

3.《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

6.《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湖泊革命”实施方案》(玉江办通〔2021〕32号);

7.《玉溪市江川区湖泊保护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玉江财建〔2022〕273号);

8.其他相关材料。

(四)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遵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等相关规定采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考虑专项债资金下达文件、预算申报和批复等文件设置,并分配相应的权重(分值)。本项目设置4个一级指标(决策、过程、产出、效益);13个二级指标(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资金管理、组织实施、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44个三级指标。指标权重为“决策”分值权重15分,“过程”分值权重25分,“产出”分值权重35分,“效益”分值权重25分。

(五)绩效评价方法

财政和部门评价的方法主要包括成本效益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最低成本法、公众评判法、标杆管理法等。本次绩效评价采用查阅资料和现场踏勘相结合,对收集的相关基础资料、各种技术经济数据,在归集、整理、分析的基础上,结合项目特点确定评价方法,主要的评价方法有:

1.比较分析法:从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获取项目自检自查报告、资金分配、立项政策文件、资金拨付、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办法、工作总结、各子项目建设资料、资金收支的会计资料、项目成果的佐证资料、项目考核及验收资料等。对项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维度的比较方法。通过对比项目预定目标和实际产出、效益,分析项目产出数量、质量的完成情况,分析项目成本控制情况和效益实现程度,分析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性影响、满意度等效益指标,并对相关佐证资料进行逐一分析、对比,分析项目实施前后的效益,分析项目预期目标的实现情况。

2.因素分析法:将影响投入和产生的各项因素罗列出来进行分析,并将投入产出比进行计算据以评价的一种方法,如该项目中实施进度缓慢影响因素较多,评价中仅对客观、主观、外环境和内环境等进行因素分析及评价。

3.公众评判法:通过现场调查与座谈、发放问卷等方式,对社会公众进行调查,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根据有效问卷分析受益群体满意度。问卷设计的问题应与项目紧密相关且简单、清晰明了,通过问卷调查采集受益对象对项目实施情况和实施效益的意见和建议,为项目实施产生的社会效益、满意度等提供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基础。

(六)绩效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指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4.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本次绩效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形成。根据最终得分将评价等级分为:优(得分≥90%);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七)绩效评价抽样

本项目涉及23个子项目,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资金总额59,092,700.00元,本次评价共涉及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玉溪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玉溪市江川区农业农村局、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江川分局等各部门,根据实地情况我们抽查的资金量100%和项目覆盖面100%,实地评价核实资金下达、到位及使用情况的真实性,重点对项目资金到位、使用情况、项目目标完成情况及达到的效果进行评价。

(八)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主要为:开展项目前期调研,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审核及征求意见全面开展实地评价,撰写绩效评价报告,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及征求意见,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

1.前期研究:评价工作组与项目主管单位沟通,了解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获取相关政策文件和资料,了解资金下达情况和项目覆盖范围,为方案制定和后期开展评价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2.研究制订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根据前期了解到的项目情况,多渠道搜集资料、学习研究相关行业政策和资料。本阶段要完成指标体系的设置,工作底稿和调查问卷的设计等,形成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根据区财政局工作计划将项目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提交区财政局审核。

3.实施方案审核及征求意见:根据区财政局安排时间参加实施方案会审,并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实施方案,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

4.全面开展实地评价:根据实施方案和评价指标体系,深入部门和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评价,收集形成评价报告的数据和相关材料,在实地评价过程中,与委托方和被评价方均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区财政局汇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撰写报告:汇总、分析整理相关数据,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提交区财政局审核。

6.报告审核及征求意见:根据区财政局安排时间参加绩效评价报告会审,专家统一研究和处理绩效评价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确保评价成果客观、公正、科学,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评价报告,并提交评价相关方征求意见。

7.形成绩效评价正式报告:根据区财政局的时间安排,按规范要求出具绩效评价报告。

三、绩效自评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于2023年对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专项资金开展了绩效自评工作,自评总分为100分,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自评结论为“优”。

自评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五部分。(1)“数量指标”设置计划完成情况为“预算执行进度≧95%,法定最低运行水位日保障程度≧90%,项目完成率≧95%”,自评完成情况为完成任务指标;(2)“质量指标”设置计划完成情况为“项目验收合格率=100%”,自评完成情况为完成任务指标;(3)“时效指标” 设置计划完成情况为“项目开工及时性≧实施单位收到资金指标60天内,项目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前” ,自评完成情况为完成任务指标;(4)“社会效益指标”设置计划完成情况为“湖体水质类别=V类”,自评完成情况为完成任务指标;(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设置计划完成情况为“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自评完成情况为完成任务指标。

 经项目组复核:除“预算执行进度≧9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95%”未完成外,其余指标均完成任务。

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玉溪市江川区2022年度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得分83.29分,评价等级为”。一级指标具体得分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得分情况

一级指标

指标分值

评价得分

得分率

决策

15.00

12.00

80.00%

过程

25.00

22.50

90.00%

产出

35.00

32.79

93.69%

效益

25.00

16.00

64.00%

合计

100.00

83.29

83.29%

综合评价结论:

 坚持源头治理、精准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聚焦“三治一改善”任务,全力攻坚“湖泊革命”重点任务,星云湖污染负荷得到有效控制, 2022年星云湖水质达到Ⅴ类,实现水质考核目标,但项目资金使用率不高,个别子项目与其他部门项目交叉重复,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绩效自评与绩效评价的差异分析

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根据《玉溪市江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5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支出绩效部门自评和自评核查工作的通知》(玉江财监〔2023〕3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自评,绩效自评得分100分,绩效评价得83.29分,造成绩效自评得分与绩效评价得分差异的主要原因为:

1.评价时点不同。部门于 2023年 3-4 月开展绩效自评,自评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止,绩效评价开始于2023年9月,评价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止。

2.单位自评方式为部门分级自评,按照谁实施谁自评的原则由各个实施单位对项目的预算执行、产出和效益进行评价,以自评表及自评报告的形式重点评价产出和效益方面,直观描述项目完成情况,玉溪市江川区星云湖管理局2022年市级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各层级资金、各部门情况汇总形成报告。

绩效评价时,结合项目整体实施情况进行开展,汇总分析了整个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整体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资料审阅、座谈访谈、行业统计数据等,以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原则,从决策、过程、产出、效益4个维度全过程分析项目具体实施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根据绩效目标评价情况,截止评价日,本项目相关绩效目标未全面完成,29个具体绩效指标中23个指标实现预期目标,6个指标未完成,未实现比例为20.69%。具体完成情况详见下表:

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绩效指标名称

预期目标

完成情况

目标实现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产出

数量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营维护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过项目的实施入湖污染负荷COD、TN、TP分别削减2774.53t/a等

未完成

运行管养维护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支付完成情况

支付率100%

未完成

下拨资金18489927.58元,实际支付17195543.20,完成率93%

清淤调水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工程于2022年4月30日进场施工,于2022年5月25日完工,于2022年5月30日组织监理、水利局验收.

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服务期间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已经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服务内容

星云湖西南岸红柳种植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已经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种植。

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项目于2021年6月11日完工

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完成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并编制了《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及“三区”管控措施报告》

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编制完成《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

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计划2023年2月28日完工,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项目验收。

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补助养殖户完成情况

项目预计2023年8月完成

已完成

目前项目正处于有序开展中。

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2019年11月29日-12月11日,在星云湖北部片区、中部片区、南部片区及部分河道投放锁磷剂1288.50砘;2020年6月22日-7月1日在星云湖5个重点区域投放锁磷剂600吨

星云湖科学治湖科技支撑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出具报告16份

渔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开工,2022年11月11日完工

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项目合同于2023年1月28日签订,项目于2023年3月6日验收合格

《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于2022年1月编制完成

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已完成

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开工建设,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共完成投资2,319,323.70元。

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兑付情况

完成率100%

已完成

2022年12月9日支付至九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产出质量

项目验收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100%

已完成

验收合格

防汛、排涝应急移动泵站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

验收合格率=100%

已完成

验收合格

产出成本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

控制成本率≤100%

未完成

区水利局星云湖调蓄整汛前清淤调水工程,合同价款2299871.83元,结算总价2573443.08元,增加工程款273571.25元;区水利局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合同价148869.53元,结算价152244.23元,增加工程款3374.70元。区水利局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款合同价款259303.40元,结算价272176.05元,增加工程款12872.65元。

产出时效

项目完成及时性

完成率100%


存在5个子项目未按时完成的情况

效益

社会效益

 

综合使用率

综合使用率≥100%

已完成

综合使用率已达到100%

周边区域百姓幸福感

周边区域百姓幸福感≥90%

未完成

通过问卷调查得分82.29分

安全文明施工

未发生重大(或以上)、较大、一般安全事故

已完成

未发生重大(或以上)、较大、一般安全事故

生态效益指标

污染情况

通报次数≤3次

已完成

通报次数≤3次

星云湖水质Ⅴ类向好

目标完成率≥100%

已完成

2022年江川区星云湖湖体水质类别(国控断面)要求为V类,根据《三湖水质通报》(2022年第13期),星云湖全湖平均水质类别为V类,与去年同期相比,湖体总磷、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等指标均呈下降趋势,水体透明度上升,水质保持V类向好,目标完成率100%

可持续影响

后续运行管护机制

具备建设期管理制度

未完成

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项目后续运行管养维护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

满意度≥90%

未完成

通过问卷调查得分71.94分

五、绩效评价情况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项目决策包括项目立项、绩效目标、资金投入三个方面。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15.00分,实际评价得分12分,得分率为80.00%。具体分析如下:

1.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指标满分5分,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80%。针对立项依据充分性、项目立项程序规范性两方面进行评价。

项目立项方面,2023年2月24日区财政局下达“三湖”保护治理2022年“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工作队(组)工作经费2,010,000.00元,但截止绩效评价日,该经费各乡镇、单位均未支付,主要原因是工组队(组)员意外险已由市组织部统一购买,该项目中的与市组织部项目存在重复。大部分明细项目制定有实施方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开展项目。

2.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指标满分4分,综合评价得分为2分,得分率50%。针对项目绩效目标合理性和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进行评价。

绩效目标方面。存在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如玉溪市江川区司法局“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经费”项目,项目实施内容为对星云湖保护条例进行修订,但设置的绩效目标为“1.完成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建设……2.完成事前评估和绩效目标审核”。

存在部分单位绩效指标分解方面不够具体细化,较为笼统和宽泛,项目资金支出方向未在项目绩效指标中完整、清晰体现,如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2022年星云湖保护治理(星云湖已建环保设施运行管护专项经费)市级补助资金,项目设置的目标为建成星云湖环湖截污工程工程可用性服务费和运行管护费用的支付,保障工程后续运营工作顺利开展,通过项目的实施入湖污染负荷COD、TN、TP分别削减2774.53t/a等,但设置的数量指标为“建设一体化污水设备=32座,建设生态池塘=11座”等,目标与指标不相匹配。

3.资金投入

资金投入指标满分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6分,得分率100.00%,针对预算编制科学性、资金分配合理性方面进行评价。

预算编制科学性方面,各单位的预算编制符合制度要求,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有明确标准,预算资金分配符合标准,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或地方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项目过程包括资金管理和组织实施两个方面,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5.00分,实际评价得分22.50分,得分率为90%,具体分析如下:

1.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指标满分9分,综合评价得分为8分,得分率88.89%。针对资金到位率、预算执行率、资金使用合规性、会计核算规范性方面进行评价。

资金管理方面。资金到位率100.00%,预算执行率68.3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或合同规定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

组织实施指标满分1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14.50分,得分率90.63%。针对管理制度健全性、制度执行有效性、招标及政府采购管理、档案管理、绩效自评方面进行评价。

组织实施方面。项目管理制度较健全,项目实施单位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执行,项目单位对项目过程资料、总结评价、验收报告等资料收集整理并留有痕迹;项目招标和政府采购的程序及手续合法合规,合同签订中存在部分合同未签订合同日期的情况,工程及服务的采购需求与项目实际需求吻合,不存在重复或浪费现象。按照谁实施谁自评的原则各个实施单位已对项目的预算执行、产出和效益进行了评价,以自评表或自评报告的形式重点评价产出和效益方面,直观描述项目完成情况,但自评单位均未组建项目自评机构或未设立自评小组。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项目产出包括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成本、产出时效四个方面,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35.00分,实际评价得分32.79分,得分率为93.69%。具体分析如下:

1.产出数量

产出数量指标满分2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17.86分,得分率89.30%。针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营维护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支付完成情况、清淤调水工程完成情况、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完成情况、星云湖西南岸红柳种植工程完成情况、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完成情况、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完成情况、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完成情况、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完成情况、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补助养殖户完成情况、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完成情况、星云湖科学治湖科技支撑项目完成情况、渔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完成情况、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完成情况、《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完成情况、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完成情况、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兑付情况方面进行评价。

1)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营维护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23年3月7日由玉溪市生态境、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主持的竣工验收会,该项目所有单位内容于2021年9月20日全部完成交工验收工作,并于2021年9月25日取得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2021年9月30日取得完工验收合格证明书。根据2021年玉溪市江川区水利局与中机(云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约定,“(3)将PPP项目合同‘55.1开始运营的条件中(1)︐的内容修改为:(1)首期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为本项目的试运营起始日(2020年6月10日)。运营期15年,为2020年6月10日至2035年6月9日”,故该项目于2020年6月10日起进入试运营阶段,根据双方签订的《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将付费类型修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的方式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按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段进行考核,但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的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迟迟未拟定,现该项目公司面临严重的运营风险,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①调蓄带管护问题:由于经费问题,导致基本的植被浇水、清渣、清杂等工作已难以开展,现场出现的安全隐患将无法排除。

②村落污水管网管护问题:根据区水利局提供的项目公司未付人工费明细表显示,截止2023年10月项止公司共欠劳务工资1,191,601.40元,因长期拖欠劳务工工资,导致村落污水管网长时间无人管理,出现管道堵塞、破损等问题也未及时开展维修工作,将导致雨季可能出现污水喷井、污水溢流、污水淹没农田等问题。

③一体化设备。因员工大量离职,目前一体化设备管护技术人员已经无法保证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和污水提升站的日常巡检和运行管护;一体化设备长期未采购碳源和除磷剂等药剂,若无药剂投加,设备出水不能实现达标提成放;长期未对膜一体化箱体及池体内污泥进行清洗和清理,将会因膜堵塞和污泥阻塞导致设备无法运行。

2)星云湖保护治理项目土地租金支付完成情况。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共下拨资金18,489,927.58元,实际支付17,195,543.20,完成率93%

3)清淤调水工程完成情况。工程于2022年4月30日进场施工,于2022年5月25日完工,于2022年5月30日组织监理、水利局验收。

4)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完成情况。服务期间2020年7月26日至2021年7月26日,已经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服务内容。

5星云湖西南岸红柳种植工程完成情况。已经按合同约定内容完成种植。

6)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完成情况。项目于2021年6月11日竣工验收通过。

7)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工作完成情况。完成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并2023年3月编制了《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方案及“三区”管控措施报告》。

8)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完成情况。于2023年3月编制完成《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2021-2035》。

9)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完成情况。项目于2023年3月28日完成项目验收。

10)星云湖流域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补助养殖户完成情况。本项目共补助财政资金2,000,000.00元,项目计划开展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采取乡镇推荐、区级审核、乡镇组织实施、区级组织验收的方式兑付财政补助资金,项目选择宁海街道、江城镇、前卫镇10户养殖户实施,每户补助20万元,开展贮水池、沉淀池等粪污处理设施,水管、喷带、污水泵等喷灌管网,双列架、小棚架、薄膜、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排污设施,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改善养殖环境,净化星云湖流域水资源,目前项目正处于有序开展中。

11)星云湖降磷控藻项目完成情况。2019年11月29日-12月11日,在星云湖北部片区、中部片区、南部片区及部分河道投放锁磷剂1288.50砘;2020年6月22日-7月1日在星云湖5个重点区域投放锁磷剂600吨。投放锁磷剂后发挥了明显的降磷效果,全湖总磷平均下降值为0.109mg/L,沉积物全磷平均增加10.4%,湖体总磷削减率均达到31.10%。

12)星云湖科学治湖科技支撑项目完成情况。已按合同约定按期对星云湖水质进行检测,并出具报告。

13)渔村污水收集治理工程完成情况。已完成渔村菜市场到双桥营十一组截污管网建设,项目于2022年10月11日开工,2022年11月11日完工。

14)星云湖水葫芦打捞工程完成情况。项目按期完成,并于2023年3月6日验收合格。

15)《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完成情况。《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于2022年1月编制完成。

16)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完成情况。截止至2022年12月31日星云湖保护条例修订工作已完成,待审核通过。截止至2023年9月23日《云南省星云湖保护条例》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17)城乡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项目于2022年12月7日开工建设,截止至2023年3月31日共完成投资2,319,323.70元。

18)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关于补助海绵项目租地缺口资金兑付情况。2022年12月9日玉溪市江川区九溪镇人民政府将资金622772.42元拨付至九溪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产出质量

产出质量指标满分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6分,得分率100%。针对项目验收合格率、防汛、排涝应急移动泵站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方面进行评价。

1)项目验收合格率。2022年度已完工项目均验收合格。

2)防汛、排涝应急移动泵站采购设备验收合格率。设备于2022年6月7日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3.产出成本

产出成本指标满分5分,综合评价得分为4.97分,得分率99.40%。针对项目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方面进行评价。

项目建设成本控制情况。区水利局星云湖调蓄整汛前清淤调水工程,合同价款2,299,871.83元,结算总价2,573,443.08元,增加工程款273,571.25元;区水利局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合同价148,869.53元,结算价152,244.23元,增加工程款3,374.70元。区水利局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款合同价款259,303.40元,结算价272,176.05元,增加工程款12,872.65元。

4.产出时效

产出时效指标满分4分,综合评价得分为3.96分,得分率99.00%。针对项目完成及时性方面进行评价。

项目完成及时性方面,部分项目未按计划或合同约定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区水利局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合同约定2021年5月7日完工,项目实际于2021年6月11日完工。

(2)区水利局云南省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合同约定2023年2月28日完工,实际完工日期为2023年3月28日。

(3)区水利局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技术服务,合同约定工期为2021年8月30日星云湖完成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划定初稿,并通过云南省河长办组织的专家论证,2021年12月30日完成最终成果提交,最终成果于2023年3月出具。

(4)区水利局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合同约定合同约定定自2021年9月进入调研,最终成果报批与送审阶段为2022年1-2月,最终成果于2023年3月出具。

5)区星云湖管理局《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合同约定提交成果日期为2021年12月30日前,最终成果于2022年1月出具。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项目效益包括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和满意度四个方面。此项综合评价满分为25.00分,实际评价得分16.00分,得分率为64.00%。具体分析如下:

1.社会效益

社会效益指标满分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5分,得分率83.33%。针对综合使用率、周边区域百姓幸福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进行评价。

1)综合使用率。已完工项目已全部投入使用,未发现存在闲置或浪费的情况。

2)项目区域百姓幸福感。本次共发放14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0份,周边区域百姓幸福感为82.29%。进一步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幸福感。

3)安全文明施工。未发现发生重大、较大、一般安全事故。

2.生态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满分6分,综合评价得分为6分,得分率100.00%。针对污染情况、星云湖水质Ⅴ类向好方面进行评价。

(1)污染情况。项目建设期未发生对周边环境的污染情况,未发生被相关主管部门通报的情况。

2)星云湖水质Ⅴ类向好。2022年江川区星云湖湖体水质类别(国控断面)要求为V类,根据《三湖水质通报》(2022年第13期),星云湖全湖平均水质类别为V类,其中除3月为为IV类外,其余月份均为V类。2021年相比,总磷由0.123mg/L下降为0.078mg/L,下降36.6%化学需氧量由 34.3mg/L上升为34.5mg/L,基本持平高锰酸盐指数由8.0mg/L下降为7.4mg/L,下降7.5%透明度由59cm上升为70cm,上升18.6%叶绿素a由0.079mg/L下降为0.076mg/L,下降3.8%,综合营养状态指数由62.9下60.1下降4.5%水体透明度上升,水质保持V类向好,目标完成率100%。

3.可持续影响

可持续影响指标满分3分,综合评价得分为1分,得分率33.33%。针对后续运行管护机制进行评价。

后续运行管护机制。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工程项目后续运行管养维护未能得到有效实施。

4.满意度

受益对象满意度指标满分10分,综合评价得分为4分,得分率40.00%。

本次共发放14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140份,受益对象满意度为71.94%

六、项目工程审核情况

截至评价日,玉溪市江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实施的玉溪市江川区老旧小区改造带动城市更新提升改造项目,总体上基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发布招标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合规的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造价单位;实施过程中,项目主管单位敦促各方均履行相应职责,对施工建设、实施内容变更、项目成本控制等方面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但个别子项目存在与其他部门项目交叉重复,部分子项目结算价超合同价等情况。

七、主要经验及做法

无。

八、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1.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

存在部分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合理,绩效目标与项目实施内容不相关;部分单位绩效指标未进行分解、细化,较为笼统和宽泛,项目资金支出方向未在项目绩效指标中完整、清晰体现,目标与指标不相匹配。

2.自评单位均未组建项目自评机构或未设立自评小组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提供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自评表》或自评报告,其中部分单位的自评表或自评报告仅为项目信息的简单汇总,自评质量不高。

(二)项目管理方面

1.为“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与其他部门开展的项目存在重复

2023年2月24日区财政局下达“三湖”保护治理2022年“湖泊革命”工作队(组)员意外险保费工作队(组)工作经费2,010,000.00元,但截止绩效评价日,该经费各乡镇、单位均未支付,主要原因是工组队(组)员意外险已由市组织部统一购买,该项目中的与市组织部项目存在重复。

2.部分项目成本控制有待进一步提高

区水利局开展的星云湖调蓄整汛前清淤调水工程,星云湖初期雨水-出道改道口截污沟抽水泵站机电设备及电动闸门运维、应急抢修服务工程,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三个项目的结算价均超过合同价。

3.项目完工进度。部分子项目完工时间与计划时间迟延,如区水利局江川斑茅河亮化围挡工程项目,区水利局云南省星云湖湖滨生态红线及湖泊生态黄线“两线”划定落地(界桩制作埋设)项目,区水利局云南省星云湖生态廊道线和环湖公路线两线划定技术服务项目,区水利局星云湖流域国土空间保护和科学利用专项规划修编项目,区星云湖管理局《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及一湖一策编制项目。

4.部分合同未签署日期,合同签订不严谨

区星云湖管理局与云南玉力空间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星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编制技术咨询合同》及《云南省星云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年)编制技术服务协议》,均未签订合同日期。

(三)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未正常开展运行管护工作

该项目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政府可行性缺口补助,项目自首期工程实体交工验收合格之日的次日2020年6月10日进行试运营阶段,根据双方签订的《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PPP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将付费类型修改为可行性缺口补助,补助的方式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绩效考核按建设期和运营期两个时段进行考核,但截止绩效评价日,该项目的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迟迟未拟定,现运营中已出现一系列问题,如一体化设备已无法保障日常巡检和运行管护,长期未购碳源和除磷剂等药剂,若无药剂投加,设备出水不能实现达标排放;长期未对膜一体化箱体及池体内污泥进行清洗和清理,将会因膜堵塞和污泥阻塞导致设备无法运行;村落污水管网长时间无人管理,出现管道堵塞、破损等问题也未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九、建议

(一)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目标指标设置和绩效自评工作

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在年初预算申报时按要求填报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合理设立绩效目标,充分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及效果。绩效目标设立应符合客观实际,与部门履职相一致,应当清晰反映项目的预期产出和效果,与项目计划相对应,与预算资金量相匹配,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满意度等方面进行细化。绩效指标设置应清晰、细化、可衡量。

各预算执行单位应加强绩效自评工作,重点从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评价,找出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改进和优化财政资金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促进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有效利用。

(二)项目管理方面

1.加强项目前期调研,根据实施条件的变化,对无需实施的项目,及时申请调整资金用途,避免造成项目资金闲置。

2.对于部分子项目超预算价或合同价的情况,建议项目前期做好项目资金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项目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果。

3.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按照资金下达文件或合同规定合理安排项目实施时间,确保项目按时完成;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管理,加强项目跟踪,对于实施进度滞后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4.对于项目单位提供的工程资料中,部分合同签订日期未填的情况,建议完善相关工程资料,做好工程资料及档案的收集整理,保证工程资料的完整。

(三)针对星云湖环湖截污治污项目运维问题,建议尽快推动运营成本方案及绩效考核方案实施,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消除社会资本方的顾虑,避免出现重建轻管的问题,影响项目效益的发挥

附件:1.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汇总表 

绩效评价体系及评分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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