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6001300000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 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 2025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研究拟定全校教育发展战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管理和指导学校基础教育工作;确保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工作成果;管理学校教育经费;管理学校教育经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和指导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学校品德教育、体育卫生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总务处、教务处、德育安全处、校综合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团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一名党员一面旗帜”活动,发挥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 2.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3.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和新党员发展工作。 4.加强党组织基层建设,注重党员廉洁自律教育。 5.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加强与社区的联系,扎实开展“双报到双结对双评议”工作。 6.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师素质,铸造一支“敬业、精业、求真、求实”的教师队伍。 7.全面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通过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从而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8.完善教学管理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9.加强教学管理,落实教学常规。 10.加大教学科研力度,促进教学质量提升。 11.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辍保学,做好流动人口子女、残疾及留守少年等入学就读工作,把辍学率控制在0.80%以内。 12.进一步落实公物承包制,加强公物和水电管理。 13.做好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制度;认真做好“三免一补”的各项工作。 14.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促进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 15.深入实际,摸清情况,继续做实精准扶贫工作。 16.进一步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管理,做好“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在职实有4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3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884,097.4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683,097.45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201,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179,700.00元,减少1.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教职工减少,工资及保险支出减少;其他收入减少,导致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884,097.45元,其中:本年收入8,884,097.4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884,097.4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0,800.00元,增长0.4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课后服务上级补助收入,导致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884,097.4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83,097.45元,其中:基本支出8,167,176.9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3,800.00元,减少0.61%,主要原因分析本年度教职工减少,工资及保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经费减少;项目支出515,920.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6,400.00元,减少17.10%,主要原因为其他收入及上级补助减少,因此项目支出减少。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50201”学前教育361,430.00元,“2050202”小学教育5,486,941.74元,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80,000.00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77,445.44元,“2080801”死亡抚恤64,524.00元,主要反映教育部门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和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3,299.82元,“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91,406.23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586.33元,主要反映在职人员医疗方面的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92,752.00元,住房公积金主要反映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照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7,383,141.06元,其中:基本工资1,948,392.00元,津贴补贴389,424.00元,奖金0.00元,绩效工资2,752,062.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77,445.4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03,299.8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91,406.23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8,599.57元,住房公积金592,752.00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49,760.00元;商品服务支出389,503.00元,其中:办公费117,858.00元,公务接待费10,545.00元,劳务费192,000.00元,维修(护)费10,300.00元,工会经费25,200.00元,福利费33,600.00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0,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0,3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三公”经费安排10,545.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545.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54,5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1次,共计接待21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下降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如下: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项目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为中央统一要求实施的惠及每一个义务教育学生的惠民项目,本项目按每生每年200天,每天5.00元标准实施。作为学校后勤保障的主阵地和服务师生的窗口,实施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既改善了学生的生活条件,也提高了学生的身体素质,让学生得到实惠,让学生家长感到满意。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钟点工劳务费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营养改善计划钟点工全年聘请共计8人。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足额及时组织实施,按时结算。提高营养改善计划质量,保证我校学生体质健康,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更加出色,减轻教师负担,提高教学质量,得到社会高度好评。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补助力度。以2024年秋季学期评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资金,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足额及时组织实施,按时结算。保证改善贫困生生活条件,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更加出色,得到社会高度好评。加快义务教育、改善贫困生生活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改善贫困生生活条件,提高学生身体素质。 项目名称:翠峰小学运转类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运转类专项经费,落实义务教育、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大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改善力度。2025年运转类专项经费收入项目考核保证学校办学条件、正常运转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后勤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减少了临时人员考勤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管理学校后勤人员工作,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状况,提高办学质量。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学校收取部分课后服务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实施内容:课后服务课时费发放标准:(1)上级财政补助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优先用于对完成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体育锻炼和作业辅导的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的补助,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后,以校为单位进行分配发放(考核为优秀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2)收取学生的课后服务经费,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用于对完成教学和管理任务后,额外承担体育锻炼和作业辅导的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和相关人员,经考核合格及以上后,以全片区为单位进行统筹分配。教师课时费不超文件规定上限标准(60.00元/每课时);课后服务课时费发放若剩余的经费用于弥补因开展课后服务而产生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的水费、电费支出,消耗品购置,场地器材维护等。学校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课后服务费使用效益和公益服务水平 。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学期统筹安排使用,当期未使用完的可结转至下个学期继续使用。课后服务劳务费纳入工作评价考核,考核合格后发放,并在本单位公开,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聘请校外人员参与课后服务的, 课后服务补助按劳务费管理规定执行。 1.解决家长接送困难,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家庭经济负担。 2.培养学生兴趣爱好,促进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 3.增强作业针对性,提高完成作业的效率和质量。 4.优化教育服务,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项目实施措施: 1.此项资金按文件规定,分配到各校。 2.各校的考核评价组严格按照《翠峰中心小学课后服务管理考核方案》规定,考核后进行公示发放。 3.考核时要根据每节课的补助费用(总金额÷总课时数)乘以教师承担课后服务的课时数,以及课后服务的效果等进行考核评价。 4.加强学校领导,及时完成补助资金发放,提高资金使用率。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工作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建设清廉学校,劳动教育示范学校工作、文化宣传。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劳动教育实践。关爱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专项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完善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减轻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负担。促进我校附属学前教育发展。 项目名称:非税收入项目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非税收入经费,加大对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改善力度。以2024年9月月报在校学生、在园幼儿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非税收入经费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进一步改善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的状况,提高办学质量。 项目名称:翠峰小学义务教育(本级补助)生均公用经费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生均公用经费项目,加大对学校办学条件改善力度。按上一年度学生数为依据,按时、足额下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保障学校正常工作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根据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足额及时组织实施,按时结算。保证我校正常运转,办学水平不断提高,保教质量更加出色,得到社会高度好评。加快义务教育、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 项目名称:翠峰小学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本级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经费,按时、足额下达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经费资金,保障学前教育公用经费的落实,进一步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提升适龄儿童入园率。 项目名称:翠峰中心小学遗属补助资金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5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资金,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补充,遗属补助的目的是补助给家中已故人员的长辈,已故人员的子女,并保障他们的生活。是缓解社会矛盾、保持社会基本稳定的一个重要途径。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00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动,主要原因分析为本单位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资产总额6,497,128.49元,其中,流动资产91,609.50元,固定资产3,643,895.4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2,706,800.00元,待处理财产损溢54,818.52元,无形资产5.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55,790.8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665,133.2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对下转移支付预算、新增资产配置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新增资产配置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0300736001300111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样表20250424054717493.xlsx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翠峰中心小学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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