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央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要求,认真开展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省内分解下达预算 江川区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等原12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以及统筹用于妇幼卫生、老年健康服务、医养结合、卫生应急、孕前检查等部分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项目,2020年新增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落实到乡镇和城市社区,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各级下达预算经费1835.24万元(中央补助经费1468.88万元,省级补助经费252.20万元,市级补助经费57.08万元,区级配套经费57.08万元)。 1.中央补助:根据《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社 【2019】357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0】20号)文件,下达我区中央补助经费1468.88万元。 2.省级补助:根据《玉溪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0】24号)文件,下达省级补助经费252.20万元。 3.市级补助: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0)55号)和《关于下达2020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补助结算资金的通知》(玉财社〔2020〕141号)文件,下达市级补助经费57.08万元。 4.区级配套:区级配套经费57.08万元。 (二)绩效目标情况 1.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85%,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6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6%,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4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45%,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5%,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0%。 2.开展职业病监测,最大限度地保护放射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 3.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80%,综合节育率达80%以上,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90%,遗传代谢病性疾病筛查率≥94%,听力筛查率≥96%。 4.开展鼠疫技术指导、疫源地调查、疫情现场处置能力建设、鼠疫P3实验室运行维护管理、鼠疫实验室耗材采购等工作,建立一支反应迅速、技术过硬、现场处置能力强的疫情防控队伍,及时、有效、科学处置鼠疫疫情。 5.开展人禽流感、SARS等突发急性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应急检测、风险评估和排查及疫情处置工作,切实做到及时、有效、科学处置疫情。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总预算经费1835.24万元(中央补助经费1468.88万元,省级补助经费252.20万元,市级补助经费57.08万元,区级配套经费57.08万元),实际到位1835.24万元,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全年预算1835.24万元,全年执行1713.1867万元,执行率93.55%。 (1)全年预算数: 预算经费1835.24万元。具体为:江川区卫生健康局77.3617万元,大街街道卫生院507.3294万元,江城镇中心卫生院361.354万元,前卫镇中心卫生院298.64万元,九溪镇卫生院166.065万元,安化乡卫生院70.558万元,雄关乡卫生院75.451万元,区人民医院64.9万元,区中医医院13.87万元,区疾控中心96.3616万元,区妇幼保健院81.2993万元,区卫生监督局22.02万元。 (2)全年执行1713.1867万元,具体为:江川区卫生健康局69.64万元,大街街道卫生院480.9516万元,江城镇中心卫生院320.877万元,前卫镇中心卫生院295.0403万元,九溪镇卫生院164.0578万元,安化乡卫生院57.9914万元,雄关乡卫生院61.3951万元,区人民医院48.1575万元,区中医医院15.2548万元,区疾控中心88.641万元,区妇幼保健院90.1601万元,区卫生监督局21.02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在项目资金管理中,严格按照《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法规,所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均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统一登记、核算,依据国家统一的基层医疗机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确保数据真实、完整、有效。严格按照《云南省省级卫生计生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分配、使用和管理资金,本着厉行节约、专款专用的原则,加快项目执行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各项任务。各项目实施单位对服务项目均有较为完善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明确了项目实施的总目标、年度目标、项目范围和内容、项目组织实施及督导考核办法,各方面工作完成较好,项目完成率均达到了标准要求。 (二)总体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将0-6岁儿童、孕产妇、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结核病患者列为重点人群,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针对性的健康管理服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7.36%,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7.93%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0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9.32%,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16%,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3.0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6.44%,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2.34%,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1.56%,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7.50%,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8.70%,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0.37%,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108.45%,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15%,听力筛查率99.19%。 (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 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7.36%(目标≥85%),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均在97.93%以上(目标≥90%),老年人健康管理率72.07%(目标≥67%),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99.32%(目标≥95%),孕产妇系统管理率93.16%(目标≥90%),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83.05%(目标≥45%),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率66.44%(目标≥45%),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100.37%(目标≥80%),农村妇女增补叶酸服用率108.45%(目标≥90%),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99.15%(目标≥94%),听力筛查率99.19%(目标≥96%),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数9家,全区共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共计877例,及时审核率达100%,无零报告哨点医院,其中区医院507例,中医院124例,妇幼院121例,前卫卫生院20例,江城卫生院21例,安化卫生院24例,九溪卫生院19例,雄关卫生院20例,大街卫生院21例。 (2)质量指标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92.34%(目标≥60%),2型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91.56%(目标≥6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率97.50%(目标≥95%),肺结核病患者管理率98.70%(目标≥90%),传染病和突应急事件报告率100%(目标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率100%(目标100%),国家随机监督抽查任务监督完成率100%(目标100%),对抽查中发现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的查处率100%(目标100%),运用手持执法终端完成抽查任务使用率100%(目标100%)。 2.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报告及时率100%(目标100%),鼠疫、人禽流感等突发急性传染病疫情处置及时率100%(目标100%)。 3.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乡镇、社区覆盖率100%(目标100%),风险监测分析研判报告4次(目标≥2)。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居民满意度为95.34%(目标≥95%)。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情况良好,绝大部分绩效目标均已实施到位,项目资金使用合理,无挪用占用现象发生,下一步继续规范开展工作,按时拨付资金,保证资金拨付进度达到相关要求。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通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本次绩效评价范围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对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2 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等12 类原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地方病防治、职业病防治、重大疾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妇幼卫生、国家监督抽查等新划入的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平移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实际效果进行评估,2020年我区绩效目标自评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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